我时常做着离开陆三秋的打算。
再早两年,或许这个念头会让我联想到死。我虽无惧于死亡,可我害怕有所亏欠。
但事实上,陆三秋这种人,又怎么会真的在乎谁呢?
我们约在外滩边这家精选酒店见面,还是2213号套房,我闭上眼睛都能看见从双人床斜对的落地窗望出去的那块夜空,好像每一颗星的位置镶嵌固定,三年来从没移过分毫。
陆三秋即便住店也随身携带的蓝牙音箱,此刻正不紧不慢地播放着他的日推歌单,都是那种节奏分明却又模糊不堪以至于难以区分歌曲间别的电音。真是再适合他不过了。自私又隐晦的人,我却没能在一开始看明白。
我翻身从他胸膛上滚落,在他身边摊开自己的身体摆成大字,我们两个过于瘦削的人再怎么放肆也填不满这张床。他还在低沉地喘气,尽管我也尚未恢复正常心率,鼻息急促,却有意噤声,可能心里装了事情,始终觉得不自在。
过了一会,也许是五分钟,我不确定,那种感觉就像等待老师走进教室发考卷前一样难熬,以至于对时间的客观把控能力也丧失了。他像往常每一次一样从床上起身,赤身裸体地走到窗边坐下点了一根烟。我心里对自己说,就是现在了。
“我要去美国一段时间,不会太短。”
我刻意压低声线,想营造一种懒散和随意。因为我们自从分手后虽然保持着这种不算频繁的身体关系,可毕竟互相没有约束,我怕我的宣布过于隆重,让他多想。
其实我更怕他没有多想。
少有的,他夹着烟的细长的手指略微顿住片刻,随即仿若无事地继续送至唇边。他总是这样,让你分不清是慢条斯理、性格使然,还是故弄玄虚。今年是我们相识的第六个年头,我对他的表面体贴了然于胸,但是即使是分手后的这几年,事实上我们也从未超过三个月不见面。所以他的反应相当真实。
尚未掐灭的烟带着零星火点,与窗外稀疏的星月合力映照出陆三秋的脸孔。然而并不需要任何光线,我对这张脸的熟稔深入骨血。他垂下狭长的眼睑,眼珠似有若无地转动了一下,接着嘴角就往下掉了十五度,尽管这个表情带有淡淡的滑稽感,可在他这张计算精巧的脸上依旧好看。我很久没见过他撇嘴,我竟差点要相信他在难过。
“因为马鹿小姐?”他没有抬眼,仿佛例行公事般地询问。
“嗯,我们的马鹿小姐,要去见异国恋男友,黑子少说也写了三十个视频文案。”我不自觉地带了解释的语气。
陆三秋几乎从不过问我的工作,和很多人一样,他们并不觉得自媒体这种没有五险一金,也不用坐班打卡的工作算是什么正经的职业,他只知道我和闺蜜黑子毕业之后就合伙搞了一个公众号也有小视频,名叫马鹿小姐。
马鹿小姐是我和黑子虚构的一个人物,黑子负责出镜,而我则隐藏在马鹿小姐虚构的人生里,自说自话的讲自己的故事。陆三秋并不知道,他是我创立马鹿小姐这个公众号的全部动机,没有之一,马鹿小姐一早就记载着我和他的欢愉、伤痛。
开始的时候我和黑子也以为肯定坚持不过两年,谁能想到,马鹿小姐真的出名了。因为赶上了大V们转战公众号的热潮,我们两个人的喃喃自语竟然成为了10W+大V,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网友留言说要娶我,各种化妆品、服装品牌也看中了马鹿小姐的人设,纷纷要买头条位置做软植入。
为了满足读者的要求,我跟黑子不得不为她的生活注入越来越多的虚构成分。我时常想,马鹿小姐受到追捧,证明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性欲是正常且健康的,爱情才是疾病,仿佛肉体关系是纯粹的,而浑浊的是感情。
“大概多久?”陆三秋停顿了片刻接着问,声音却不带情感。
“哦……也许半年,也许一年,看工作进度了。”
陆三秋熄了手中的烟头,凉风从打开的一小段窗口灌进来,激起我裸露的皮肤一阵冷颤。他随手抓起搭在单人沙发上的宽大T恤套在身上,走出卧室到玄关弯腰打开小冰柜取出一支我们每次见面都会带来的香槟,不紧不慢地从冰桶里夹起冰块,在两只玻璃杯里各放三枚,然后斟酒。
“林汐,预祝一切顺利。“他把酒递给我,再无言语。
我接过杯子,并没有笑,这不是我期待的回应。香槟这种明显带有欢庆色彩的酒此刻更像一种嘲讽,就连里头骚动跳跃着的气泡,也像一根根银针在口腔在食道在胃里直戳我的脑神经。
他看着我喝完,无奈地笑了笑,也一饮而尽。正当我心想你这是在送别某同事呢的时候,他忽然靠近床边吻我。我想这次我要保持冷酷,绝不可能在最后一夜任他摆布。所以我毫无回应。我的自尊心所剩无几,只能去计较这些根本不会给他留下记忆的事情。
他起初弓着背,随即整个上半身压住我的肩臂。这个吻来势汹汹,不是陆三秋近年来的风格,我很错愕,但没过三秒让我的心脏产生了那种久违的细细密密的痛感。我总是因为这些奇奇怪怪的点而溃不成军。我在半途睁开眼睛妄想在他脸上找到哪怕一丁点神伤,不想他也睁着眼睛,眼里竟有笑意,仿佛一个施与者。
我发誓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戏谑的眼神。
我相信了他根本没有心。
所以他对我的爱,一直是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砂。
我也曾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对他来说不一般。
我跟陆三秋第一次见面是在大一军训的时候,校医院休息室。暑假里撞伤脚趾的他和假装腹痛的我,几个漫长的白天病号们来来去去,只有我们终日以对。青涩的陆三秋,还是在同龄人中云泥自现。他远远地散发一种冷漠的疏离感,抱着一本我看不懂的英文书,第一天看了十几页,第二天看了三分之一,第三天日落的时候,竟然看完了。人分两类,迷人乏味。我疯狂地被这种迷人的冷漠吸引。我不常读书,更爱看电影,所以我懒懒地靠在他对面的病床上刷着手机,并用了三天时间摸清了他的院系专业。
一个月后,我们在空无一人的阶梯教室接吻。风吹起教学楼外银杏树叶落满坡道像黄金万两,那是我们最好的时光。那次我也是睁着眼睛,可是什么都看不见。生涩而笨拙的亲吻。晨光的窗下,明黄的光线温柔地压向视网膜,仅留下数个光斑盖住了陆三秋的脸,我最爱的脸。
我不知他是否还记得。
我们的第一次,发生在二十岁的初春。此前陆三秋一直保持着一种禁欲主义形象,连每次亲吻都是适可而止的。我们在假期的末尾一同去山间民宿过夜。我都能感觉到他的犹豫,一半出于懵懂和尴尬,另一半我猜是对跨过这层关系所连带的责任的权衡。在多云的午后,他模仿读过的小说,看过的电影里的方式,生硬地把我整个抱在怀中,我早就想好要配合他,但在我们终于赤裸相对时,他退却了。他迅速地恢复了冷静,仍然用长长的手臂圈住我,我们四肢交错,却不再有起伏的喘息。
过了一会他打开正对面的电视,问我想看什么。
我正心思涣散,赌气说了句那就看动物世界吧。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的季节,动物们开始繁衍交配,我的感情生活却遭遇重大瓶颈,并且我猜不透对方究竟在想什么。
陆三秋真的为我换了动物频道。可这是一部关于海洋动物的纪录片。看这些与世无争的小家伙们如何一步步被人类逼至绝境,这些事就静静的发生在距离我们不远的地球某处,我从没想过纯粹冷静客观的影像,其实比我爱看的文艺片更加令人悲伤,于是本身泪点就低的我几乎忘了刚才在为何而烦恼,对着电视认真地哭了。
他捧着我的脑袋为我擦去眼泪。
然后,我们开始做爱。
后来陆三秋跟我说,他很羡慕这样的我。
自那天起,我们一有空就会做。他念大学起就从爸妈那搬出来独居,离学校很近,有时候周末无所事事我们在家待上两天不出门,活动范围不超过床周三米。我们仿佛是上帝早就默默选配好的一组身体,这两具身体对彼此的热爱显然超过了我们彼此精神上的依恋。只要打开开关,一切自然而然行云流水,二十出头的陆三秋,一晚能要三次。虽然根本没有与别人接触过,但我却异常笃定如果有一天我们必须分开,那我再也无法拥有与之匹敌的性爱。
他是真的爱我的许多部位。有段时间执着于左耳特别是耳垂,早上赖床的时候,半夜失眠的时候,自习的时候,排队买奶茶的时候,毫无征兆地一口吸住,轻轻叼着咬来咬去。在公共场合会悄悄地很快离开,在家则会反复玩上几十分钟,硬生生把我捉弄到气血上涌原地爆炸。后来又有一阵子,他转攻胯骨,时时要求我侧卧双腿略微弯曲,他说这样我像匕首一样的骨骼就可以最完整地被他握在手里。一次玩得太认真捏疼了我,我没好气地甩掉手机翻身痛殴他单薄的大臂,却把自己拳头磕得更疼。他好笑的把我手收进掌心,用激吻和身体立刻制服了我。
这种成瘾的感觉非常难以描述,甚至有时候令我感觉很厌恶。女生就是这样,总爱没事找事,非要弄清楚双方的身体和灵魂有没有同步,到头来自找没趣。
褪去青涩的陆三秋愈发地清冷。他相貌好看,格外干净,要接近后才能发现内里的幽默风趣,但他就是那种好则好,唯独对付出感情十分吝啬的人。一开始我的朋友们痛心疾首:他从不真的关心你!后来时间久了,朋友懒得吐槽,最多抛下一句,林汐啊,你们真是绝配。其实大学四年不乏通过各种途径对他示好的女生,不过没有一人能及我的耐性。
或许也不是我耐心过人,除了再契合不过的身体,他还看上我表面的潇洒,美其名曰独立有思想,实为互无责任,更不会因为生活琐事而与他纠结不停。可以天天腻在一起,也可以一周几条信息不打照面,反正我自得其乐。我在与他年复一年的相处中,心甘情愿被塑造成了这样的我,还不能表露出痕迹。直到后来与他分开,无需再扮酷,我才发现这已经不单单是我的人设,木已成舟。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还应该感谢陆三秋,不然我怎么会经年累月持续不断地失望,不失望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能写出来被人们看到。伟大的文学家都验证过,只有痛苦和破碎的命运才是永恒的创作源泉,而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情感博主,仅靠一个男人给予的全部失望就足够维持三年。我的读者们说我放荡又深情,潇洒又绝望。不过我很有自知之明,我失败的感情生活并没有什么值得网友借鉴的,只能说他们在看我文章的时候会产生一种“大家都在浪费人生我也没什么好焦虑”了的舒适感。
请别把我当作苦情戏女主角,痴情绝非我的人设,不是气话。如果非要为我们俩定义的话,我想我们是一对现世里随处可见的爱无能患儿。他除了自己谁也不爱,而我只能从为对方付出中汲取乐趣。我们都有病,只是病的恰好适合互相缝合。
就有这么凑巧。
那时我们只有玩儿,歇斯底里地,戮力同心地,玩对方,玩自己,被玩。
可我们还是分手了。
我以为像属于我的玩具一样,他永远该被放在床头,即使不如当初一样喜欢了,也要收进自己的盒子里封藏。但事实证明只有我这么以为。
那天我在写字间里实习忽然前所未有的腹痛,痛得天翻地覆,动弹不得。同事把我送上出租车,到了医院我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挪到妇科。在一群脸色蜡黄的中年妇女和零星表情凝重的年轻姑娘中间,我压着小腹,显得有些好笑。我挂了内分泌生殖科最贵的号,一位应该与我妈年纪相仿,但脸颊比我还饱满,粉黛不施仍面色红润的主任阿姨拿着我的b超报告扫了一眼,用一种见怪不怪的语气说,林汐,24岁,卵巢囊肿,还有盆腔积液啊。
我呆坐在她对面又继续收听了五分多钟,关于调理不好会导致的诸多恶果,从她口中蹦出少说十几个我似乎听过却从未去了解的名词。最后,她长舒一口气告诉我,根据我的经验,你这多半是生理性卵巢囊肿,下个月非经期你再来复查,最好做个子宫输卵管造影,彻底排除大病的其他可能。
我一个劲地点头,拿了她开的止痛药,又在外面叫号处坐了很久。期间她出来去洗手间,见我还没走,又盯着我说,“小姑娘学校压力大,还是找工作发愁啊,别给自己太大压力,早点睡觉。”
出了诊室她语气倒更像是一位长辈在叨叨小孩,我不知怎么觉得有些心酸。其实我从小到大没给自己什么心理压力,常年作息不好纯粹因为陆三秋晚上打游戏到后半夜,而我如果与人同屋而眠,一定要等所有人都睡着才能入睡。
我也不知道这个囊肿缘何而来。
比预计时间早了两小时到家的我,看到看到陆三秋穿着松散的短袖短裤,横在沙发上。他见我开门进来,惊惧地弹起,然后重新歪倒,尽量平静地说了句,这么早回来了?
里面的浴室有哗哗的冲凉声。
“哦,”他指了指茶几说,“下午他们在家里做开题讨论,里面这妹子咖啡打翻在身上去换洗一下,其他人先走了。”
我看见茶几边的确有一大袋食品饮料垃圾,桌上还有几份文档,玄关数只拖鞋也被踢得七七八八。年轻的陆三秋,这是他能演出的极限了吧。若是晚几年,换成现在的他,怕是一秒也不会慌乱。
我忘记了小腹的疼痛,我们这样尴尬地对坐了半个小时左右,陆三秋紧张的时候眉毛会不自觉地上挑,他自己都不知道。而他的紧张让我更紧张,仿佛现在我才是这个家里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样。
很久,里面吹风机嘈杂的声音戛然而止,一张远远低于我期待的脸出现在眼前。她看起来也对我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她胸前的白色真丝衬衫还有淡褐色的印记,她别扭地抚了下衣领说,“看来我要去买支强力去渍剂试试了。”
我很客气地表示以前买过一款很好用,晚点让陆三秋把链接发你。
她局促地看了一眼陆三秋,连连道谢。
他很冷漠地哦了一声,就转身去收拾文稿了。
我把她送出家门。
但让你失望的人怎么可能只让你失望一次呢?
终于还是跟我摊了牌。外文系主任的千金,除此外平淡无奇,至少在我看来如此,仅凭我与她匆忙的一次照面,我确认陆三秋不爱她,甚至连喜欢都无可能。可怕的直觉。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她有其他的附加价值。分手干脆利落,我什么也没问。但我把陆三秋往最坏的方面设想,以求心理平衡。
也许半年前从他说想出国深造开始,他就在暗自寻找其他出路。
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懒得去猜测。
我只是自负地坚信陆三秋一定会后悔,即便他不说。
他果然在三个月后就给我打来电话。
我不知道是真如他所说那样性格不合,还是陆三秋良心发现,抑或他只是嫌弃那具身体,听起来也是完全合理。最有可能,是他看透了留学不过是在浪费他所剩无几的青春。总之他们分开了。
有些事情不想细说,不代表我释怀了。就像我也一直没有告诉他那天下午她掠过我身边迅速道别的时候,我无心闻到她发间弥留有只属于我枕头的淡淡的复方精油气味。我亲自调制的,为了舒缓紧张帮助睡眠。此后这个味道变成一道魔咒,日日箍紧我的脑仁,熏得我整夜无眠,直到我搬出他家,是不是很讽刺。
失望透顶,就是再无信用可以预支。
所以尽管那天陆三秋一反常态絮絮叨叨说了很久,希望我回到他身边,我仍旧拒绝。我告诉他,你是全校最酷的仔,我是全校最酷的妹,我们这样的结局正合适。
从我搬出陆三秋家里的那天起,我开始以马鹿小姐的名义,更了第一条博文。开始只是自言自语,约莫半年后看的人越来越多,莫名其妙就火了。
黑子正是那时加入的,当时黑子和男朋友也没逃过毕业分手季的噩梦,脸上日日都像挂了苦瓜,她说,看着马鹿小姐的故事,似乎就像是在看爱情里一往情深的自己,马鹿小姐可能是很多女生共同的名字,也或者是很多女生想成为的样子,总之,她想让马鹿小姐找到幸福,哪怕是虚构的也好。
于是我最亲密的大学室友成了我的合作伙伴,她不仅具有一眼识破我想拿货架上哪一种三明治当早饭的能力,而且对我的感情变动了如指掌。对于陆三秋,她只有一句冷哼:呵,渣男。我没分手的时候听见了还会喝止她,她就再接一句,好看的渣男。
更博没多久陆三秋就知道了我在写他。他约我见面,在电话里用十分严肃的语气说到这件事。尽管并没有故意丑化他的形象,我还是自觉理亏,便同意了。
重逢那天傍晚忽然下暴雨,天上闪着经络般的闪电,我从公司出来没有带伞,想将就一下冲到路边站台去打车,刚迈出两步就后悔了。雨水摧毁了我精心准备的妆面,黄尘滚滚的积水立刻浸入单鞋,最糟糕的是,上衣湿透了。这时有人一把将我捞进一柄足能装下三人的黑伞里。我抬头一看,就与陆三秋褐色的瞳仁撞个正着。其实伞面这么大,根本不需要靠得很近,但是他携着我的手臂把我攥得死死的。我就这样被半挟持地坐进他停在路边的车里。
我说你买车了啊,他嗯了一声,闷闷的。我以为他真的因为被当成写作素材而生气了,窘迫地在副驾抱着膝尽量不弄湿太多面积。过了一会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他转头看我,应该是意识到有点冷,顺手把空调关了,然后才解释道自己搬了新家,朋友送来两箱新鲜鱼生解决不掉。那是我的最爱,而他海鲜过敏,每次吃日料就只能点拉面和火锅。
我心想没生我气还有的吃,也挺好。
我们没吃晚饭,陆三秋直接把我抱到床上,甚至不让我去冲个澡。我没有抵抗,我甚至带着欢愉,因为我的身体写满接纳。
天知道我是怎么鬼迷心窍屈从于现实的温暖。可能这就是最酷的妹不如最酷的仔的地方。
马鹿小姐的感情已经不知翻过多少篇。我跟陆三秋没有复合,却仍旧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