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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甘上流 正文 第86章 你是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还是更恨自己

所属书籍: 自甘上流

    第79章你是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还是更恨自己

    最后的希望是同学里的富家子,如果能借钱转入私立医院,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他甚至突发奇想准备去古巴,听说那里有对癌症的试验性疗法。只要有钱,所有困难都迎刃而解。

    因为杜秋把保时捷给了他,留学生里玩跑车的有钱少爷不少,多少也把他当自己人,偶尔会相约着吃饭派对。这群人有一个姓赵的,出来学金融,也算有一番抱负,不是寻常败家子。

    他把赵约出来,说有要事相谈。赵也慷慨,请他去了不错的牛排馆又开了瓶酒。他说明来意,想借30万美金救急,如果不方便,20万也可以。

    赵面有难色道:“我理解你,不过你最好理智一点。这不是钱的问题,你父亲已经是晚期了,多活一段时间也不过是更痛苦。你的学生贷款还完了吗?借了这些钱又要花多久才能还完。”

    “我没有助学贷款,家里付的学费。而且我已经开始找工作了。”

    “我毕业后就要回国了。难道你要把钱寄回去吗?”他笑着抿一口酒,道:“我很抱歉,愿他的灵魂安息。我会为你父亲祈祷的。”

    他换斜眼看桌上的一把牛排刀,再望着对面。这家伙连西装都是对花的。一瞬间他手在桌下攥成拳头。多简单,一手揪住他的头发,一手从后面捅刀。他学过解剖,从肺里捅进去,叫都叫不出声。

    赵看他脸色发白,也觉得把话说太过,就问他之后有没有空。明天晚上有个游艇派对,酒和女人管够,夜景迷人,足够抚慰他丧父的伤情。

    他凄然一笑,起身便走了。因为没有开车,他步行两个街区回宿舍。路灯早就不亮,耳边忽然传来枪声,就在附近,这一带最近出过好几次抢劫案。他依旧低头走着,想着就这么被打死也算是一种认命。

    终于还是平安回去了,他折价卖了那辆保时捷,拿了钱立刻赶去医院。等见到父亲时,他明白再做什么都来不及了。但他还是擦干泪眼,微笑道:“别灰心,我已经找人借到钱了,对方说什么时候还都好。会有办法的。”

    父亲摇了摇头,道:“孩子,你放下吧,这是命。”

    葬礼在十天以后,父亲临终前说有封信放在他卧室的抽屉里,是特意留给他的,不要让他母亲知道。他把信带上飞机,不敢轻易去看,总觉得只要不拆开,就像父亲还在一般。

    可到底还是看了,信上写道:“孩子,你不是我亲生的儿子。你是父亲是杜守拙,杜秋是你亲姐姐。我确实为此痛苦过,但这已经过去了。我依旧记得你的到来带给我的无限喜悦。你第一次叫我爸爸,第一次换牙,第一次朝我走来。记住生命中最好的事,这是我对你最后的期望。我可以原谅这一切,也希望你能原谅。生活对你还有无限可能。”

    这份信他至今随身携带。因为让眼泪浸湿多次,字迹已然模糊。

    接到杜守拙电话的那天,他又重新把信拿出来。放声大哭。原本杜守拙对他不过是亲戚,一个和气的老头,小时候总是送他不少玩具和零食。杜秋还嫉妒过,后来自我宽解道:“因为你是最小的孩子,所以我爸对你很好。因为我是他女儿,所以他对我就很严格。”

    他也没往深处想。没什么血脉相联而生的亲近感。他唯一认下的父亲早就过世了。一切的恨总要有出口,他就是要回国去争,去抢,去搅得鸡犬不宁。

    原本还觉得杜秋可怜,蒙在鼓里一厢情愿。原来早就知情了,不由得对她轻蔑起来——真够能忍的。亲爸都把私生子叫到面前来了,还要装傻当不知情。要是他这次真走了,她估计还能捏着鼻子,一忍忍上二三十年。

    谁比谁可怜啊。

    从杜秋家跑了出来,夏文卿漫无目的在街上走,无处可去。他在美国是异乡人,回到了这里一样是无根,唯一能想到说上话的只有狄梦云。他们的相处是带着些狼狈为奸的味道,因此就格外坦诚。

    狄梦云刚洗了头发,吹得像颗蒲公英,他见了忍不住一笑。她却道:“你哭过了吗?”

    “怎么,你要笑话我吗?”

    她不理会他的挑衅,从口袋里拿出湿纸巾,道:“你拿着吧,别用手擦眼睛。眼睛会痛的。我妈刚出事的时候,我也一直哭,有经验了。”

    他没接,只是道:“我们去散步吧。”

    狄梦云家旁边有一条人工河,因为夜里僻静,照明不好,还没来得及被附近的退休老太占据了跳广场舞。夜已经深了,他们慢慢沿着河堤走,都静悄悄低着头,完全是一对腼腆的情人。

    “我有些话要对你说,不是找你倾诉的意思,不过我们是一伙的,叶春彦都知道的事,你不应该不知道。”他走到河边,手搭在栏杆上,极目远眺。他并不看着她,就这么说完自己全部的故事。

    狄梦云沉默了片刻,一样把手搭上栏杆,道:“你累吗?”

    夏文卿点了点头。

    “你是恨到累了吗?我也是。”

    “你是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恨自己还是恨那些人?”

    “都恨。”

    “我也是。”

    “要是我一开始就是他的儿子,我就能拿出钱来帮他。他也不至于变成这样。”他擡头,只有一边眼睛落泪,泪恰好漫过那颗泪痣淌落。

    “我前段时期又遇到那个不愿意借我钱的同学。他听说我和杜守拙在一起,对我客气到不行,完全变了一个人。我从不是他儿子,到变成他儿子,突然就有了一切,可是我还是我,一点都没有变。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好笑,血都是红的,却能分出高低贵贱。”

    再见面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人还是那个人,依旧是件对花的西装,可脸上的谄媚的笑却换了一个样。那他又是谁?是那个在大学校园里穿帽衫的夏文卿,还是那个有富豪亲戚当靠山的夏文卿。变了一重身份,世界也换了一张笑脸。

    狄梦云依旧不做声,只是把栏杆上的手靠过去,小指贴住他的小指。他的手很冰。他只微微一僵,依旧不看,只注视着远处波浪的拍打。他忽然问道:“你喜欢吃鸡肉吗?”

    “挺喜欢的。”

    “我的意思是,鸡肉,牛肉,鱼肉和猪肉里,你最喜欢哪一样?能连吃几年吗?”

    “那还是鸡肉吧。”

    夏文卿放声大笑,道:“那说明你和我一样,是天生的穷命。因为已经培育出了白羽鸡,所以一般鸡肉是最廉价的。我在美国的时候最喜欢吃社区超市里的鸡肉三明治,很便宜,几乎比牛肉三明治便宜三分之一的价钱。我连吃了三年,都不算腻,也不是心疼钱,是真的喜欢。”

    狄梦云琢磨了一下,如果换作是她,也不是不行,顶多是多换几样酱料来。

    “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物质享受没有精神充实重要。晚上吃披萨,早上把冷披萨热一下,买了辆二手车到处开,有时候坐灰狗巴士去玩。因为我和家人在一起,学的又是喜欢的专业,所以真的很幸福。芝加哥又很漂亮,有一条大道专门栽满郁金香。我们学校附近有条坡道上也种着郁金香,红色的砖墙映着五彩的花,我有时会特意过去散步。”

    “这样的日子真的会长久吗?”狄梦云不禁联想到自身。她和母亲相依为命时,也不是没有幸福的回忆。有一年她生日,母亲提早下班买了蛋糕,又给她下了面。吃完后她抱着半个西瓜,坐在外面乘凉,那个夜晚有星。

    “长不长久,要看运气。如果我爸没有生病,我大概现在也就是继续在芝加哥大学读博,吃着我的三明治看花。”

    他冷笑一下,依着栏杆远眺水面,“但我是运气不好的人,我爸死后第二天,我还要去学校,又经过那条坡道。郁金香依旧开得很美。我最讨厌的花就是郁金香。不管在你高兴还是痛苦的时候,这花都是那么开着的。就像这个世界。”

    “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你搞定朱明思吗?因为我们是一样的,运气不好的普通人。但绝不能就这么认输。我曾经是吃鸡肉三明治,坐灰狗巴士很开心的人,因为真的很开心。但是当我去求人时,我就变成一个过廉价生活的下贱东西。这个世界上有老鼠,也有老鹰。我原以为当老鼠也很开心,可如果老鹰要吃掉我,我就不能再当老鼠。你也是。”

    他的眼睛又红了,狄梦云心念一动,侧身抱住了他。手先是在他背上虚悬着,停了片刻,终于紧紧搂住他。因为他们都清瘦,便能感受到心在胸膛下跳动的起伏。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道:“我知道,我知道你的感受。杜秋给了我二十多万,我妈进了精神病院,我想把这钱花掉,忘了她。我去试穿了一条三万多真丝吊带裙,有手工绣花和蕾丝。我买下来,回家看绣花,并不比我绣的有多好,我分不出它和几百块裙子的差别。我真的很痛苦,连钱都不尊重我。”

    “你这么说,我倒对你的丑裙子有点好奇了。”他随手把她别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

    她松开他,低着头笑了,多少也有些尴尬,略微沉默了一会儿,便道:“别难过了,我请你吃冰激凌吧。我记得再走一段路,那里有家店。”

    说完她就小碎步跑开了,他跟在后面,倒不是怕她走丢,而是担心她走夜路危险。因为他在夜风里有些冷,就顺便自作主张把外套披在她身上。

    正好是最后一单生意,狄梦云拿着两个甜筒出来,店老板就在后面关机器锁门。她随口说了一句,“这样的小生意还挺忙的。”他就想到了叶春彦。他之前也不过是个开咖啡店的小老板,究竟是凭什么运气,竟然博得杜秋青睐?叶: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狄梦云催他快吃,以免冰激凌融化滴在手上发黏。虽然不说,他也看出她挺喜欢这种小甜品的。因为她总是很压抑的一个人,这种时候流露出契合年龄的俏皮,倒让他眼前一亮。他道:“为什么你的和我的不一样?”

    “我给你买了朗姆酒味,比其他口味贵五块钱。不喜欢吗?”

    “挺奇怪的味道。你要不尝一下?”他把蛋筒凑近她,指给她自己没碰过的地方,她舔了一小口,点头道:“确实有点怪,被骗了。看来我们确实是不会花钱的穷命。”

    夏文卿笑了一下,因为他不再落泪,湿润的睫毛根便微微发凉。他凝视着月光下狄梦云的脸,她嘴角沾到了一点,但他并不准备提醒她,只生出一种微小的快乐来。

    他们的相处有许多的虚情假意和仓惶错乱,但至少在这个夜晚,那些寄托了眼泪的伤痛都是真心的,有那条无声流淌的河可做见证。

    吹了一夜的风,夏文卿倒比狄梦云更娇贵些,略有些伤风感冒。母亲在电话里声泪俱下要和他回来,他也就姑且去见了她一面。依旧是老调重弹,她还是哀怨着劝他离开。

    “我是不会走的,是我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去争?就因为我是私生子?为什么你的错要让我来让步?”他顿了顿,不愿把话说得更难堪,“既然杜守拙把我叫回来,就说明他对杜秋不满意,该小心是她不是我。”

    他照例还是回杜家的别墅住,对杜秋家里的一番争吵都缄口不言,料想杜秋也没胆子对杜守拙说。日子还是照样平静过下去,只是他的感冒更厉害,甚至开始低烧。

    杜守拙很挂念他的病,每天都端着上楼来看他一次,但到底不会照顾人,也就只是站在床边叮嘱几句,又重复道:“你想吃什么?我让厨房给你做。”

    因为得病,夏文卿也不再勉强自己敷衍他,只是闭上眼,静静躺着。杜守拙只当他是病的厉害,又一通电话把杜秋叫回来。杜秋不情愿,推说自己也病了,“我在咳嗽,到时候见了他,互相传染更厉害。”

    杜守拙也不疑有他,只当是年轻人贪凉,把空调开得太冷。于是别墅里的空调关了一半,剩下的温度一律上调三度,搞得厨房里的佣人热汗淋漓,敢怒不敢言。

    夏文卿陷在枕头里昏昏欲睡,醒来的时候,杜守拙已经在床边站了一阵。他也不叫醒他,只是静静看着。

    过了一阵,他才开口道:“你妈妈在楼下。她回来了,你怎么不和我说一声?我也好提前准备。”虽然是责怪的口吻,他却是面带微笑,一本正经对着镜子梳理微秃的后脑勺。

    夏文卿轰然一惊,原来他们竟是还有旧情难忘,这么多的错误底下竟是真心相爱。

    杜守拙下楼去客厅,见她端坐在沙发上用小瓷杯喝茶,他也会心一笑,挺了挺背,对她道:“你好啊。”

    “你也好啊。”

    “你要上楼看看文卿吗?”

    “先让他歇着吧。我知道他病了。我是专门来找你的,有一些话想同你说。”

    他点头,带着好奇看她,因为许久不见,容貌大改,她在他心里完全成了一个新人,却并不觉得讨厌。他故意不要佣人开门,为她把门拉着,笑道:“那我们出去走走吧,今天天气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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