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韬生日之后就是双休日。
接近于元旦假期,也到了孟听雨跟格子铺老板对账的日子,一大清早,孟听雨便跟钱静去了步行街,她们每个星期都会往格子铺里补货,生意很好,但饰品都是纯手工的,没办法做到量产,老板都为她们感到可惜。
对完账,孟听雨算了一下,这个月她能分到利润差不多一千四百块。
钱静不是主力,分得少一些,但也有一千。
老板分了她们现金后,想起什么,从抽屉里拿了一张名片递给孟听雨,“前两天赵小姐来这边逛,说是对你做的这些小玩意儿有兴趣,让你有空的话可以联系她。”
孟听雨接过这张名片——
馨铃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赵铃。
钱静凑过来,惊讶又疑惑,“服装公司?”
“赵小姐是这家公司的老板之一。”老板跟她们解释,“她自己又针对性的在天街那边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很不错,那天她来这边实地考察,想在这边也开家面向大学生的平价服装店,正好就注意到了你们的毛衣链,听说是你们自己手工做的就更好奇了,让我把名片给你,想跟你谈一下,如果有合作的机会,也是一桩美谈,小孟,不是我说大话,你要真能跟赵小姐合作,赚的可就不是现在这个数了,少说也得翻个十倍。”
孟听雨跟钱静从格子铺出来时还晕乎乎地。
钱静很厚道,主动开口说:“听雨,你要是跟这个赵小姐谈事儿,我可以陪你去,不过我就不参与了,本来这些都是你想的点子,我只是帮你做,格子铺我已经占你便宜了,这种翻十倍的活我可没脸要跟你合伙。不过!如果你真的赚了钱,还是要记得请我吃饭一起庆祝哦!”
钱静心里清楚,孟听雨之所以当时拉她入伙,是因为一个人忙不过来,她纯粹是打下手,格子铺这样的小本生意,她可以入伙,但那张名片明显就只是给孟听雨一个人,她如果不自己提、或者死乞白赖还要跟孟听雨分钱,那就是人品问题了。
孟听雨根本就不担心这种事。
在外人甚至钱静本人看来,她们只是认识三个多月的室友,可对孟听雨来说,钱静是十几年的老朋友,她对钱静的人品很有把握,钱静不是看到利益就擡不起腿的人。
“没问题!”孟听雨很大气地说,“真要谈成赚了钱,我请你吃海鲜自助餐。”
“妈啊那是什么级别的大餐,我已经在期待了!”
其实有一段时间,孟听雨是很郁闷的,即便有重生回过去的机会,她好像也没办法大刀阔斧的改变自己的未来。
普通人在整个社会渺小得如同一粒浮沙。
当时代的大浪席卷而来时也只能束手无策。
她倒是知道未来有哪些行业赚钱,然后呢?她一没技术二没背景,想要掀起风浪无疑是天方夜谭。就比如房地产热潮来时,很多人都在懊悔当年房价才三四千一平怎么没买呢!仔细一问,那会儿工资才一千来块,想买也没有能力买呀。
燕大毕业证书在求职市场上含金量高,可这不代表,燕大还未毕业的学生就能在职场上大放光彩。
职场上有个最低的门槛——应届毕业生。
她现在才大一,就算顶着燕大名头,别的公司也不会要她。
然而郁闷的情绪很短暂,前世她已经过了很久奢华无忧的生活,也并没有别人想象的快活潇洒。现在重新再来,她的首要目标是让自己过得开心,此时此刻,即便她背的是几十块的双肩包,吃的是十块钱的食堂餐,住的是窄小的床铺,她也无比舒坦。
孟听雨并没有急着跟赵铃联系。
她要做好两手准备,先要在网上搜索一下馨铃服装公司的规模资质,之后还要去实体店看一下。她依稀记得有一个高中同学念大学时被骗进传销,家里人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把人给弄出来。
得先排除人家是传销是骗子,才要进行下一步的商谈。
她还要找懂法律这一块的熟人帮她把关,虽然她并不觉得人家作为老板会坑她一个一穷二白的学生,但只要涉及到利益,还是要多留几个心眼。
孟听雨忙得不亦乐乎,盛韬连着发几条消息来她都没空看。
虽然她这辈子没奔着大富大贵的方向去,但卡里没多少钱终究还是不太愉快,像这种机遇,还是要上心,按格子铺老板透露的,事成后说不定她真能发一笔小财。
盛韬在寝室里等孟听雨的回复等到望眼欲穿。
以前觉得难熬,现在是痛并快乐着。
其实他们现在的关系非常暧昧了,只差一道手续——由她亲自盖章他上任为男朋友。
他连确定关系后要做的事都想好了,首先,他要在网上宣布这个消息,照片他也选好了,是他偷拍的,他取好电影票去找她时,她正仰头看墙壁上的电影海报图,那一刻,鬼使神差地他拿出小相机按下快门将这一幕记录下来。
其次,他要陪她上课,陪她去图书馆,陪她去食堂,让所有看到她的人都知道,他是她的男朋友。
那些别有心思的人最好主动放弃。
最后,他希望在他们恋爱一段时间后带她回家见他的父母。
他想让她看到,他的父母都很好,他家也很好。
盛韬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喜欢到连恋爱关系都没有确定,就已经想到了以后。
想着想着,那头终于回复了消息。
孟听雨:【刚才在忙】
孟听雨:【吓我一跳,刚去别的寝室找人,发现她们阳台上挂着男生衣服,是学姐男朋友的。】
孟听雨:【学姐说洗一件衣服用了半袋洗衣粉哈哈哈】
盛韬顿时心虚。
总觉得孟听雨是在暗示自己什么,赶忙回复:【极个别人不能代表我们男性群体,我的衣服就不脏,一袋洗衣粉我能用一年!】
孟听雨:【……】
孟听雨:【你的洗衣粉最好是一袋二十公斤。】
盛韬一开始还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反应过来后直接拨了电话过去,那头才接通,他便急忙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真不脏,每个星期的衣服都是带回家洗的,所以洗衣粉就用得很慢。”
孟听雨起了逗弄心思,嗯了声后,又问道:“所以,你每个星期的脏衣服都是攒着带回家给你妈洗?”
“不是!”盛韬才发现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巨坑,“……好吧,是洗衣机洗。”
他自我反省,“我是不是太懒了?”
孟听雨:“有点儿。”
她没说,秋冬的厚衣服她也是一个星期带回家洗一次,用洗衣机。
盛韬知道自己处于关键的时刻,越是这会儿就越不能掉链子,“从今天开始,我所有的衣服我都自己洗!”
孟听雨调侃,“好男人第一步哦!”
盛韬只感觉手机那头仿佛有电流,不然他的耳朵怎么都在发麻。
认识这几个月,他是第一次,从她口中听到她用“男人”这个词来说他。
盛韬知道她喜欢听这话,正要再次保证以后不只是衣服,鞋子他也要自己刷……等他的技术练好了,他还可以帮她洗外套,谁知,一些甜蜜的骚话还没说出口,门口传来声音,有人开门,他看过去,是一夜未归的徐朝宗。
“怎么了?”孟听雨在那头问道。
盛韬含混道:“室友回来了。”
“哦那等下再聊吧,正好我还有点事没忙完~”
“那好吧。”盛韬压低了声音,“那下午你有时间吗?是吃食堂还是去外面吃?”
正在脱羽绒服的徐朝宗听到这一句,肩膀一顿。
之前也有过很多时候,他在寝室时偶尔会听到盛韬跟人打电话,说一些悬浮的甜言蜜语,以及大篇幅的废话——
吃了吗?睡了吗?
要不要喝奶茶我去买?
要不要吃水果?
等下要不要一起散步,对了,最近有一部很好看的电影。
诸如此类……
现在发现,电话那头的人是孟听雨时,徐朝宗难以抑制地脸色阴沉。
他深吸一口气,这些情绪不过是不成熟的身体而产生的无聊幼稚占有欲罢了。
它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应该牵制他。
徐朝宗拿着干净的换洗衣服,进洗手间时,没能控制好力度,关门一声巨响。
电话那头的孟听雨都听到了,疑惑问道:“什么声音啊?”
盛韬也不知道徐朝宗在发什么疯,良好的素养令他连神经病这样的话都没办法对孟听雨说出来,“我室友关门。”
“哦,我找学姐帮忙,顺便请她吃饭。”
“那好吧。”
盛韬每次都是等孟听雨挂了电话后,他才会挂断。
今天没课,社团那边也没活动,除了等待孟听雨的消息他也不知道能做什么,躺床上也没意思,想到刚才电话里说的,他越看自己的床铺书桌,就越发不顺眼起来。
他是不是有点邋遢了?
思来想去,从柜子里拆封了一条干净的毛巾后打了盆水开始收拾。
徐朝宗出来,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盛韬人很好,但跟其他男生一样在生活方面足够懒散,衣服都是每个星期带回家洗,书桌更是凌乱,鞋子摆得也不整齐。同住一年多,徐朝宗就没见他怎么收拾过。
盛韬正准备换水,见徐朝宗看自己,他性子好,早就忘了徐朝宗刚才大力关门的举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就是收拾一下,刚跟她保证以后要讲卫生。”
徐朝宗冷眼看他忙活。
尽管内心有一股无名火,但他毕竟不是真的十九岁,这些情绪都能压制并且消化,正当他准备眼不见为净离开时,视线不经意地扫过盛韬的书桌。
书桌上有一个钥匙扣。顿时,他神情骤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