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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金子 正文 第27章 情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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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27情窦(下)

    后来,曼丽去了外地读大学,阴差阳错,许久不曾碰面。

    再见着,已是四年后。

    那是个郁热夏夜,久未落雨,空气闷昏凝滞。大骏卷着凉席,跟几个街坊拼了张小桌,凑在路灯底下打保皇。身后围了圈看热闹的,打着蒲扇,一面驱蚊,一面七嘴八舌地议论。

    约定好,输了的就往脸上贴纸条,几圈下来,打牌的个个像是拖把成了精。

    正打到兴头上,坐在大骏下游的小哥他妈忽然喊他回去,拗不过,只得将纸牌胡乱一拢,塞给周遭观局的人。被塞牌的那个倒也不推脱,盘腿往地上一坐,接过来就打。

    起初大骏没在意,只顾着低头算牌。

    他这把是独保,以一对四,战战兢兢。旁人的烟味混着汗酸气飘过来,呛得直咳,他屁股一倾,身子往边上躲,不想却捕捉到一股子似有若无的香甜,花露水混着沐浴露的味道。

    擡眼,曼丽的侧脸近在眼前。

    斜簪着根木筷,长发绾成个松散的髻,细长的脖子前倾着,逆着路灯的光,镀一层毛茸茸的光晕。

    他掀开脑门上的纸条,呆呆望住她,是久别重逢,似人间初遇。

    循着目光,她也认出了他。

    “上什么神呢?”她给了他一肘子,顺势捏出张牌来,“赶紧的,就等着打你呢。”

    这一怼,心旌摇曳,大骏慌乱甩出张“保子”,当即遭到众人的哄笑围攻,不必说,自是输得一塌糊涂。

    当天晚上,辗转难眠,曼丽在他回忆中闹海,掀起万丈波澜。

    翌日清晨,她脑袋探出窗外,一柄塑料红梳子,理顺着头发。这是她儿时就有的习惯,幼年的大骏厌得要命,而今他端着牙缸,立在水池旁,仰脸望向她,心底升起另一股情愫。

    但见曼丽指尖一撚,两三根发丝便颤悠悠地落下来,恰搭在他脸上,戏弄一般,痒痒的。

    咕咚,喉头涌动,大骏咽下一大口牙膏沫子,却什么味也没品出来。

    一连几日,他总是能碰见她。摆脱了童年被按在一起比较的阴影,他像是头回认识她一般观察起来,渐渐也发现她另一面了。

    原来她笑起来眼是弯弯的月牙儿,不笑的时候,又是猫一样的杏眼,定定地锁住人,目光闪闪,像是滚着泪。瞳仁跟发丝一样,阳光下衬得有些浅,澄澈的琥珀色。身板细长匀称,饭量却不小,吃到肉总是笑得开心,孩子般的心性。

    他对她越来越陌生,又越来越熟悉。

    可她越好,反显出他的不足来,她身上的光越亮,越看得清他的遍身泥泞。

    一直秉承“凡事差不多”的大骏,头一回因自己的条件而感到自卑。

    每当话涌到嘴边,“不配得”又开始作祟,过往种种让他习惯了失落与惨败,偏不信感情上会有个顺遂的结局,因而对她的喜欢也只敢悄无声息,说出口便像是亵渎。

    曼丽在少年宫教小孩舞蹈,有时也做个人情,晚饭后在海边广场上领着大姨们跳舞,常常九十点钟才完事。

    大骏担心她独行夜路,也跟着在周遭转悠,只是离得远远的。看会儿老头下棋,看会儿旁人钓鱼,再要么就跟着撞树的大爷砰砰撞几下,一整宿来回磨蹭着,只等她结束。

    然而结束了也并不敢搭话。

    她走在路左,他便去路右,一前一后,遥遥伴着,穿过街边的梧桐树影,踏过一盏接一盏的灯,海风吹凉后背热汗,无人知晓。

    有时也会在白天碰面。他早早在附近街口蹲着,探头探脑,眼见她打少年宫出来了,着慌起身。不想蹲了太久,腿都麻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曼丽笑着跟他招呼,他却并不敢回应,只怕一开口说错了话,露了蠢,强绷着,昂高脑袋,看都不敢多看一眼,径直大步过去。

    外人见了,反觉着他是一脸的不屑。曼丽心底也嘀咕,不知哪里得罪了他,怎一碰面就黑着张脸。

    可她从不知道,每回等自己走过去,大骏就连忙回头去追,傻呵呵地望着她背影,挠着头笑。大半日的等候,只为三秒钟的擦肩。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什么在大骏心底落了地,生了根。

    自小到大,长成的每一步都伴着这个女人,若将她剔除出去,生命也将变得残缺破损,她是他逃不开的过往,也是他渴望拥有的未来。

    对于曼丽,早已超脱了爱,她成了他的执念,仿佛娶到她,灰暗的人生便从此有了仰仗。

    她是太阳,她的光将照亮他的长夜。小半辈子都在成全别人,少有的,大骏这次也想为自己争取一回。

    曼丽有只银镯子,戴了许多年。大骏想给她换只金的,在他眼里,唯有金子才是好东西,也只有纯粹的金子才配得上她的珍贵。

    他要给她换最大、最粗、最洋气的,结果去商场转悠一圈,瞧了眼价格吊牌,转瞬泄了劲。

    算啦,他决定更务实些,先买个基础款的,挑中一只,两万多。

    为攒钱,他向大金送礼,换了岗,每日去烟花厂装药库上夜班,凌晨三点干到上午九点。累点,每月却能多挣两千。

    算过了,除去交给父母的生活费,少吃点烟,少喝点酒,饭食上再俭省点,差不多只要小两年的时间。

    每天深夜,等父母睡下,他就蹬着自行车出门,近一小时的车程。

    因是小作坊,机械落后,纯靠手工。他们要先按照不同比例剂量配药,再用造粒机制成小颗粒,最后才是装填。

    不同金属粉末在高温下产生不同颜色,他先填各色药珠,接着再填黑火药作药引,最后填进锯末做断层防火,如此循环装填。

    一百响的礼花便是三种原料,重复装填三百次以上,五百响的,就是手动重复一千五百次以上。

    夏夜最为难熬,车间里闷热,蚊虫又多,不敢点蚊香,整个厂子见不得明火。

    工序复杂枯燥,后半夜,厂房里此起彼伏的哈欠,大骏遮着口罩,戴紧帽子,汗淌进眼里,手不敢停。

    工友们说他是掉进钱眼,鬼迷了心窍,也有说他是大金亲信,做一只烟花工钱给得更高,不然凭什么如此卖命。大骏听了也不辩。

    钱难挣,屎难吃,各行各业皆是如此。自己选的道,没什么好抱怨。这个道理他是懂的。

    再说,手中烟火能给买的人带来祥和喜庆的愿景,能给自己带来实打实的金钱,这已经是他理想中的双赢。

    更何况,他心里暗自点数着呢,离曼丽戴上金镯子,还差五千,三千,一千……

    然而,每每快要攒够了,总是突发各样的意外,要么是父母生急病,要么是金价涨了,冥冥中有什么在碍着他。

    可并不气馁,大骏最擅长的就是失败,他有各样重振旗鼓的法子,一次次地自我安抚,大不了从头再来。

    大院里跟曼丽偶然相遇,总忍不住,刻意去盯她的手臂,依然是那只银镯,还好,他告诉自己,还来得及,还有机会。

    曼丽生日前一天,终于攒够了两万块。

    他用报纸包好,塞进胸前口袋,拍上去硬邦邦的,砰砰作响,是他沉甸甸的安心与底气。不敢坐公交,怕小偷摸了去,就蹬着自行车,一路哗哗流汗,还在老街巷口跟辆摩托车相碰。

    车主急刹,仍是剐蹭到了,他连人带车被撞翻在地。眼前一黑,爬起来第一件事不是查看伤势,而是摸向口袋里的纸包,幸而只是人受伤,钱还在。

    他不想耽搁,怕更多的意外,怕更多的来不及。

    顾不上回应摩托车主的问询,推着自行车就跑,一路跑到商场门口,人来人往的广场,他汗湿额发,喘着粗气左右张望,寻不到停自行车的地方,索性贴着墙边靠住。

    远远的,巡视的保安瞧见了他,衣衫不整,手还滴着血。

    “干嘛的,自行车推走。”

    “就停一会儿,很快,很快回来。”

    “赶紧推走!”

    再晚就来不及了。脑中蓦地响起一个声音。

    他撒腿就跑,纸包护在胸前,愈发可疑,保安追在身后,他不得不加速狂奔,行人纷纷侧目避让。奔至金店门前,刹住脚,手撑住玻璃,将要进门,却望见了曼丽。

    她挽住一个陌生男子,二人依偎,正有说有笑地选戒指。

    大骏从未在她脸上见过那种笑容,那是属于女人的羞赧。

    她在幸福的云端,并未注意他在地面x的仰望,就像曾经一样,她永远站在舞台中央,光打在她身上,她是看不到观众席上的他的。

    他在那一瞬真正懂了,她是太阳,从来不是为了他而升起,她的使命也并非照亮他的人生,那耀眼的光芒只是恰好打在过他身上而已,让他产生了自己也能登台与她共舞的错觉。

    终究,他只是观众而已。

    店员擡头一瞥,猛然撞见玻璃上的血手印,惊呼出声。

    曼丽也寻声旋过脸来,万幸,那时他已被保安按倒在地,额头抵住光洁的大理石,没人看见他的表情。

    万幸,他早已擅长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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