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远走
丁小宇浸在自己的血里,指尖一毫一毫向前挪,吃力地去够小久的手。
就快要触到的一瞬,赵晓山提起他衣领,割喉,面无表情地给了他一个痛快。
呲,血沫子迸溅,喷了旁边的伍呈祥一脸,他眨眨眼,摇摇晃晃往后倒。
“干嘛啊你?”赵晓海搡了他一把。
“我没杀,我没杀,”小伍看着两手的猩红,“这事跟我没关系,不是我——”
高鹏剜了他一眼,“闭嘴!”
“我没有!”小伍瞪大t了眼,倏地拔高了嗓门,向着虚空辩白,“我没杀人!没杀人!”
他尖叫,逃跑,中途被门槛绊了一跤,血糊糊地爬起来,仍是奔,一面逃窜一面嚎啕。地平线处的民居,远远的有狗开始吠叫。
“追回来!”
赵晓海得了令,骂骂咧咧撵在后面,剩下的人也匆匆搜罗好钱财,带不走的就打砸,现场弄得一片狼藉。出了门,几人东张西望一路跑,跑到人烟稀少,跑到天近黎明。
王文龙大脑灼热沸腾,脚拖着身子,迷茫地跟在后头,像是几人投下的一道影。
他一时间搞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在几个小时前,他还是开轿车吃酒楼的王总,怎么转眼间要跟着一帮子混混奔命。
他搞不懂,只是不敢停,身后追着个“死”,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将他吞噬。
直到前面人停住了脚,他才感到自己早也失尽了气力,衬衫湿透,腿肚子转筋,眼前忽明忽暗。王文龙靠住棵老树,手撑住膝盖不住地吐。
太阳升起来了,红通通的旷野里,高鹏扔下包血淋淋的钱。
“一人一份。”
王文龙摇摇头,躲,那钱上沾着小宇的血,粘着他的魄,他不想要。
“不要也得要。人是一起杀的,钱也得平分,拿了钱,咱就是共犯。”
一把钱塞进他怀里,高鹏拿眼威胁着。
“说好听的,咱以后是过命的兄弟,说难听点,也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这事要是给谁捅出去,哼,哪个也别想好,就等着一起吃枪子吧。”
王文龙歪在地上不说话,雪湿透了裤子,湿漉漉的寒凉,顺着脊梁往上爬。
他感觉自己惹祸了,是比不及格、失业、不出息更大的灾祸,是他承受不起的惩罚,他很怕,他还没有想好如何躲藏……
“王总,警察过几天估计会找你谈话,想好了再说。”
高鹏蹲在他对面,刀尖拨弄着地上的坷垃。
“如果警察真追过来,我们哥几个口风可一致。到时候你猜猜,警察会信谁?”
染血的手搭住他的肩,狠力攥了攥。
“别忘了,你可是主谋。”
警局里,王文龙缩在凳子上战战兢兢,他不敢与任何警察对视,只是哭。
他的悔恨被解读为重情,十里八乡谁不知道他是小宇的哥呢,现场发现的脚印和指纹也跟他不符,再说了——
“他跟小丁亲哥俩那般好,平日里同进同出的,况且他工作都是小丁给找的,每月开不少钱,还指着他吃饭呢,怎么会想着杀他呢?”
摸排时,警察问询的每个乡亲都这么陈述,一众人眼里,他确实没有杀丁小宇的动机。
可王文龙仍是怕,自那以后大门不出,一日日只坐在炕上枯等个结果。他写好了遗书,盘算着要是有任何风吹草动就自杀,他不想被枪毙,他听说残缺的人过不了奈何桥……
然而,一天天过去,没有人再来找他的麻烦,就连那些记者也渐渐不来了。又过了小半年,那桩案子再无人提起,毕竟丁小宇是孤儿,没人会为一个非亲非故的事主难受太久。
丁小宇一死,厂子自然是黄了,清算之后又另分了一笔钱。王文龙拿着沉甸甸的现金,只觉得胃也往下坠。
他隐隐知道这事没完,因为小伍还没找到,那是颗定时的炸弹。
这几个月高鹏他们一直明里暗里打听小伍行踪,王文龙也明白他们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五人相互握住把柄,余生都会被这份合谋困住,他们是彼此的囚徒。他不想活成鱼肉,他想躲,躲进人海之中。
他不顾父母反对,连夜逃去了外省。
可即便在陌生的城市也是惶恐度日,每当街头遇见迎面走来的人,他总是下意识躲闪。然而,日复一日,并没有人来抓他。他也偷着在网上搜索过,那桩案子只在家乡掀起微澜,很快便被更大的波涛盖住。
王文龙决意今朝有酒今朝醉,用那笔钱作为启动资金,跟投了些小生意。倒也奇怪,那一刀之后,他的胆子变大了,别人不敢赌的机会他敢,旁人不愿挣的小钱他挣,竟也赚到了第一桶金。酒局上,人们开始争相与他碰杯,杯口总是低他几分。
“王总,胆识过人。”
这是听过最多的赞誉,王文龙笑着敷衍,心底却自嘲。
人都敢杀,还有什么怕的?
再后来,他遇见了如今的妻子,他们居然是同乡,这让二人在遥远的异乡多了某种以地缘为纽带的亲密联结。不过她来自别村。这样也好,他们享有共通的常识与记忆,而他则独守着自己那份秘密。
他小心探听过,妻子好像并不知晓那桩案子,她对王文龙全部的了解都来自他的叙述与她的想象。他用话语为她编织梦境,在追忆中将幼年的自己重新养育了一遍,他将所有遗憾,所有不堪,所有吃过的苦头一笔勾销,他照着哥哥王文龙的样子重塑自己,想象着那个早慧的男孩如果没有夭折,如今长大成人又将会是多么的出息。
他不断地告诉自己,他是王文龙,另一个王文龙。
他感觉一切在变好,有了自己的公司,娶了爱的人,好像篡改考卷的孩子,改的不是分数,而是名字,他将旁人的幸福据为己有,战战兢兢地喜悦着。
再次踏上故土是办婚礼,如今的他衣锦还乡,眼见的一张张都是笑脸。众人涌上来向他递烟敬酒,这让他悬着的心放下几分,没人提小宇的事。
回门宴是在妻子村里办的,高价请来厨子,大办流水席。
他西装笔挺,意气轩昂,耳朵里灌满了吉祥话,他也回以笑脸,笑得两颊泛酸。他喝了不少酒,有些上头,脚步也虚浮,妻子忽然扯扯他衣角。
“有些亲戚性子比较怪,不好处,你待会说话小心些,别得罪了。”
“我现在可是王总,以后在村里开厂,一个个都靠我吃饭,谁敢不给我面子呢?”
妻子推他,“都是亲戚,别摆老板架子。”
他笑着安慰,“放心,我就是那么一说,面上的礼节还是会周全的。”
他跟着她一桌桌地敬酒,享受着盛名,到了最后一桌,席上缺了一位,只空留着半盒泰山烟。王文龙没当回事,刚要转身,就听见妻子在身后招呼着谁。
“诶,哥,”声音有些局促,他不明白她为什么紧张,“我们刚好来敬酒呢。”
王文龙笑着擡头,撞上一张熟悉的脸。
高鹏看着他,同一份惊讶,玩味地上下打量,不明所以的新娘还在一旁解释。
“介绍下,这是我表哥,啃——”
“高鹏。”
高鹏伸出手来,与几年前无异,只是脖子上多了条沉甸甸的链子,一双眼更利。
王文龙机械地伸出手,高鹏大力攥住,如同那一日,他大力将刀塞进他手里。
“妹夫,咱俩有缘啊,这头回见面,我就觉得似曾相识。”
高鹏揶揄着,笑着拍他肩膀,当年搭在丁小宇肩上的那只手,眼下以同样的重量落在他的肩上。他演不下去了,一瞬间,这些年的荣耀如同纸扎的铠甲,不堪一击。他在高鹏的审视中又一次蜕回了王文龙,那个接替哥哥活下来的替身,怯懦的,残次的,二手的王文龙。
“你娶了我妹子,往后咱可就真是打不散的一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