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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好好说 正文 第一章

所属书籍: 有话好好说

    日光灼热,街道尘土飞扬,狐九置身于南城的主街,宛若置身蒸笼,幸亏她渡劫失败,如今是个人身,不然一身皮毛都要被汗水打湿。

    她已经饿了整三日,唇焦舌干、茍延残喘的缩在墙角,最要命的是还有一身渡劫失败之后的内伤,连挪动都困难,更别说自行觅食寻水了。

    狐九悲哀的发现,作为一只修行数百年的九尾狐,她可能要饿死在南城街头,给狐族蒙羞了。

    正在她意识模糊之时,远处传来脚步声,还有一个男人气急败坏的声音:“再不吃,老子拿去喂街边的乞丐!”

    “汪汪!”

    走过来一人一狗,当头的番狗脑袋硕大,体格吓人,一身油亮的黑毛,胸部与四肢略有白毛,昂着大脑袋走路的样子高傲而尊贵,忽视它脖子上套着的项圈以及身后牵着链子的男子,就好像在巡视领地。

    那男人拿着个油纸包着的白饭团,极不耐烦的说:“吃不吃?”

    “汪!”

    大狗倔强的把脑袋扭到了一边,用行动来表示自己的态度。

    男人的耐心用尽,随手把白饭团扔了过来,好巧不巧扔在了狐九面前。

    狐九闻到米饭的味道,颤抖着捡起地上的白饭团,也顾不得脏,啊呜咬了一口。

    男人:“……”

    大狗:“……汪汪!”

    男人只是随手一扔,还真没注意到窝在墙角的狐九,而大狗却骤然发怒,狂叫起来,一头就冲向了正在慢吞吞啃着饭团的狐九,连带着男人都被链子扯着冲到了墙角的乞丐面前。

    小乞丐虚弱的半躺着缩在墙角,正低头专注的大口大口啃着白饭团,似乎没注意到眼前的危机,吃的香甜。

    这只狗站在狐九面前,比狐九半坐着都高,双目闪着属于野兽的凶光,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噬人的尖牙,距离小乞丐脖子上的大动脉只有两寸左右,在男人的叱责声里,小乞丐瘦弱的手掌搭上了番狗的脑袋。

    男人愣住了:“别动!”

    他养的这只番狗是西藏土司所赠,从小狗养成现在这般武威雄壮的模样,不但忠心认主,且凶猛异常,野性尚存,护食护主,善于攻击,对陌生人敌意非常强烈,连平日照管它的佣人都战战兢兢,只有在拴着的情况下才敢喂食。

    ……紧接着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

    小乞丐那只枯瘦的爪子就那么随随摸摸搭上了番狗的脑袋,素来凶悍成性的番狗竟然闭上了咬人的嘴巴,还极为温驯的……用大脑袋撒娇的顶了下小乞丐的手心,一副撒娇求摸摸的谄媚样儿,连尾巴都摇个不停。

    男人:“……”

    这是他养的番狗?!

    狐九三两口啃完了白饭团,脏兮兮的爪子在番狗的大脑袋上摸来摸去,手底下是丰厚浓密的狗毛——扒下来做个狗皮褥子,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不知道这番狗是不是感受到了她的不怀好意,“嗷呜”一声夹着尾巴往后缩。

    “黑熊!”

    “嗷呜!”

    男人眼珠子都快掉出眶了。

    番狗因体格壮硕勇猛而被取名为黑熊,成年番狗不但能跟着主人打猎,还能力斗虎狼,在藏地有“天狗”之称,自它养在家中之后,还从来没见过它有恐惧的情绪,这还是头一次见到它惧怕一个人。

    狐九啃了个白饭团,半倚着墙挣扎着坐了起来,捂着胸口咳嗽两声,嘴角一缕暗红,偏偏还调皮招手:“黑熊,过来。”

    她多日滴水未尽,又是一身内伤,嗓子沙哑,却仍旧能听得出原来的音色甜美惑人,此刻擡头与男人对视,男人才发现这小乞丐虽然脏兮兮的,竟生了一双桃花眼,眼波流转之际,颇有几分天真懵懂,似乎对于自己此刻的境地全无介怀,还顾着逗狗玩儿。

    黑熊也真是怪了,虽然有点害怕,听到她的指令比他这个主子还听话,居然又摇着尾巴把硕大的脑袋凑到了小乞丐面前,好让她能够摸的顺手。

    易修:“……”

    不止是男人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便是几步开外远远缀着的副官也受到了极大的惊吓,连忙小跑着过来,小声问:“大帅,黑熊这是怎么了?”

    易修乃是南城督军府新上任的大帅,他亲爹易为民属于乱世枭雄,抱着三民主义做遮羞布,事实上跑马圈地,顺应时势在各方林立的军政府抢到一席之地,做了一方督军,悉心经营。

    与此同时,易为民还在后院悉心经营,成果喜人,家中成年的儿子就有六七个,互相之间争权夺利,视为死敌。

    易修以姨太太之子突出重围,在众兄弟之间杀出一条血路,最终继承家业,外间的名声可不太好听。

    黑熊真正的主人其实是易为民,三年前因与藏区土司有军火生意往来,带着易修亲往藏区,彼时黑熊还是一只刚刚落地未曾睁开眼睛的小狗崽子。

    易修代父接过黑熊,抱着一路从藏区回来,不假他人之手。

    易为民见他爱不释手的模样,便随口送给了儿子:“既然你喜欢,那就送给你养好了。”

    彼时众兄弟还嘲笑他巴结亲爹连皮脸也不要了,比亲爹身边的副官还谄媚,哪知道就是这样谄媚的一个人,最后竟然登顶大位,实在出人意料。

    大约是上位不易,易修疑心病极重,略有点风吹草动都要大肆查探一番,上位仅仅一年便前后遭遇过六七次刺杀,都有惊无险的躲了过去,不过兄弟们却也死的死,逃的逃,被流放的流放,七零八落,只剩下两个三四岁的幼弟还留在督军府。

    黑熊从来认主,连易修身边的副官也不例外,除了略微友好一点,可从来不会伸着脑袋让他们摸。

    副官几乎可以肯定,小乞丐不可能有机会与黑熊接触,却能在初次见面的时候让黑熊臣服,实在奇怪。以大帅的脾气,肯定对这件事情会极为重视。

    不出副官所料,易修站在恍若故人久别重逢的小乞丐与黑熊面前,也陷入了沉思,一分钟之后,他下了个命令:“把人先带回去。”

    狐九就这样稀里糊涂进了南城督军府,还是被副官刘洋抱回去的。

    刘洋遵从大帅之命,要带小乞丐回督军府的时候才发现她受伤颇重。他弯腰去拉,没想到小乞丐当场吐了口血。而大帅已经牵着黑熊走了,他只能认命的蹲下身去扶,这才发现小乞丐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抱着小乞丐回去的路上,他只有一个念头:这小乞丐瞧着虽然脏,但抱在怀里却无一点难闻的味道,除了淡淡的血腥味之外,真是奇怪。

    她乖巧依偎在他怀里,看那枯瘦的爪子,以及轻的都快让人忽略的体重,连个十岁孩子的体重都没有,也不知道她是吃什么长大的。

    小乞丐被他安置在警卫营宿舍隔壁的一间房子里,喊了两名女佣过来侍候她洗澡,还再三交待:“她身上有伤,手脚轻些。”

    狐九被俩女仆轻手轻脚放进澡盆里从头到脚搓洗干净,换了身宽松的衣服,还被请来的大夫按着腕子诊了半天,最后下了个结论:“准备后事吧。”

    狐九:“……”胡扯八道!

    民间大夫的医术真是让人一言难尽,她不过就是渡劫失败受了内伤,若是在自家洞府,吃些灵芝灵草,休养半月有余,保管活蹦乱跳。

    可是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莫名其妙来到这么个地方,睁开眼睛就是满大街奇装异服的人类,真是奇也怪哉!

    狐九自己不在意,刘洋却觉得晦气——大帅捡什么不好,捡个将死之人弄回来送终?

    他赶紧去主楼回禀易修。

    “吴大夫说那小乞丐身受重伤,没几日了。大帅,咱们要不要把她送回去?”

    “送回哪里?”

    刘副官心道:自然是送回发现她的地方,难道还要让督军府替她办后事?

    不过他瞧着大帅脸色不善,没敢多嘴:“请大帅示下。”

    易修也不知道心中作何想,按按眉心:“让吴大夫开点药,先养着吧。”

    吴大夫听说易大帅让开药调养,便尽人事听天命给开了几副调养的药,加之督军府财大气粗,什么人参灵芝鹿茸之类的一气儿都给开上了,也不管她一个小姑娘受不受得住。

    狐九闻到药汤里补药的味道,感受到一点稀薄的灵气,差点热泪盈眶,一仰脖就干了下去,还豪迈的说:“再来一碗!”

    刘洋额角乱抽,把这小姑娘归类为“贫困久饿久病”的流民,暗自想:汤药又不是饭,还能填饱肚子不成?

    他吩咐女佣摆饭,顺便问了狐九的名字:“姑娘怎么称呼?”

    狐九略一侧头,露出一双似笑非笑桃花眼:“胡玖。”

    胡玖自此在南城督军府住了下来,隔壁就是易大帅的警卫营,二十四小时受人监视,房间里但凡有一点响动,都会有人敲门:“胡姑娘,没事吧?”

    大约是怕她断了那一口气儿,无人知晓。

    吴大夫的汤药一碗一碗灌下去,胡玖倒是很争气,五天之后就能扶着墙下地走路,过了半个月已经在外面转悠,摸到黑熊的狗窝里去逗弄它。

    作者有话要说:狗血新坑,欢迎跳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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