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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尘寰 正文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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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沿着太液池边漫步,燕云度好几次都不由将目光放在了谢逸华身上,总觉得她的嗓音很熟,可分明救他的另有其人,那人轻佻恶劣,与眼前文人风仪的端王殿下截然不同。

    “听说顺义候府世女曾经是端王殿下的伴读,殿下跟世女很熟?”

    谢逸华:“……”

    未来夫婿惦记着别人,这可真是自作孽!

    谢逸华是个很能认清现实的人,对于拒绝不了的事情总也说服自己平心静气的接受。

    “本王与君平是自小到大的玩伴,小时候她是本王的伴读,一起在岑先生门下读书,只是后来她去学武,这才分开。难道郡公认识君平?”谢逸华笑眯眯反问。

    顺义候世代武将,世女习武也很是正常。

    燕云度却总觉得她话中有话,也无甚可欺瞒之处,便道:“谢世女机缘巧合之下救过我一命。”

    “郡公觉得……谢世女如何?”谢逸华促狭心起,特意道:“不瞒郡公,之前本王还曾问过君平,想撮合你与她的姻缘。”

    青年将军目光坚定,不退不避,连说起别人的不是都堂皇磊落:“谢世女武功医术都好,只是为人太过轻浮,并非良配!”

    谢逸华扭头,好险才将笑意压住,轻咳一声,叹道:“也是,君平为人是轻浮风流了些。本王也常劝她,是该正经娶一门亲,收收心好生过日子,可她不听。所以才觉得……以郡公的身手,说不定能制得住她。”若是谢君平在此处,恐怕还要嘲讽一句:“在下盛名,还有端王殿下的一份功劳!”

    燕云度一愣:端王殿下这是鼓励他当悍夫?

    他是见识过救命恩人的身手的,若论短兵相接的搏命打法,两人还可以打斗一番。可高来高去他却与谢君平差距甚远。

    “殿下说笑了,谢世女身手了得,我恐非敌手。”

    谢逸华安慰他:“没试过不作数的,你不必长他人威风。”

    燕云度腹诽:说的倒好像只要他动手,就能将谢君平打的惨败而归似的。

    两人缓步而行,但见太液池菡萏绿波,有绿衣宫人行走其间,见到这对新鲜出炉的未婚夫妻,远远行礼避开。

    再过两个月二人就要成婚,却如陌生人一般。谢逸华虽然早就做好了政治联姻的准备,可人选基本还固定在京中哪位高官家的儿郎,精于宅斗,与淑贵君能够同台竞技,不分轩轾,她也能省一份心。

    她的亲事年年蹉跎,皆是因与淑贵君的斗法而延耽至今,真没想到最后却将燕云度扯了进来。

    谢逸华向来觉得自己不是心软之人,但是面对保家卫国的军人,总是多一份敬意。

    燕家满门忠烈,而这位安定郡公在军中多年,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在行,但将他锁到后宅里,或者推到前面去替自己冲锋陷阵,与淑贵君对决,她总有点于心不忍——血里火里搏命回来,却连个安稳日子也过不了,忒让人心寒!

    她心有所感,忽道:“总是本王对不住郡公!”

    燕云度心道:果真所料不错,该来的还是来了。

    他淡淡一笑:“端王殿下言重了,陛下虽然赐婚了,殿下不愿意也是人之常情,也没什么对不住的。”其实来之前他也听到不少二皇女的传闻,本着“传闻与现实总有巨大出入”的想法,入宫一探虚实。

    端王殿下容貌承袭了天熙帝与淑贵君的所有优点,如明珠生辉,当她踏进关鸠宫正殿的时候,他与父亲都愣了一下——端王殿下生的也太出彩了!

    燕云度常年在边疆苦寒之地,而边疆女子娶夫,图的是好生养能干活,都奔着吃苦耐劳去了,对外貌的要求反倒低了。但帝都娶夫,却要诗词歌赋略懂,美貌纤秀可人,他这副模样实在不符合京中贵族的审美。

    谢逸华愣了一下,才听明白他的话中之意,心道:我若是执意要退婚,可不是害了你吗?谁还会再来求娶,到时候你可就真成大龄剩男,嫁不出去了!

    “郡公错会了,本王说对不住,并非有退婚之意。”在燕云度惊愕的眼神里,她才苦笑道:“燕正君久居后宅,对宫里的事情并不熟悉。近来京中流言纷纷,想来郡公也是听说了的,此事背后的推手却是父君。他……对本王寄予厚望,可惜本王习惯了闲云野鹤的生活,实不愿卷入京中纷扰之事。父君这才将无辜的郡公扯进了这摊浑水!”

    燕云度顿时想起燕府打听回来的消息,端王常年在外求学,从崆峒学院离开之后,便四处游历,偶尔出现在除夕宫宴上,也与朝臣不冷不热,全无笼络之意。

    ——原来她也是身不由已!

    近来京中传言燕府首当其冲,甚至还有人因为魏王世女与端王殿下为他争风吃醋大打出手之事而议论纷纷,对他的容貌加以嘲笑。龌龊的便道:“也不知道那安定郡公床上功夫何等了得,竟然勾的万花丛中过的魏王世女都心动了!”

    谁家的好儿郎都不能与纨绔扯上关系,不然一世清名就毁于一旦。偏偏此事由不得他,等发现京中流言纷纷,燕府也扼制不住,他还曾猜测有人推波助澜,只是万没料到背后之人竟然是宫中贵君,实在出乎意料。

    燕云度不是没有难堪过。

    不过端王殿下向他道歉的时候,他便觉得其实也没那么难堪了。都说秀色可餐,假如他为女子,能娶到端王殿下这等绝色的夫郎也心甘了。

    他道:“既然不是殿下所为,殿下也没必要道歉。”

    政治联姻总要有所图。淑贵君宠贯六宫,为自己的女儿筹谋无可厚非,只是被算计到他头上,让人确实不是很愉快。

    显然端王殿下与他的想法一致。

    意识到这一点,燕云度心里那一点介意与赐婚之后的忐忑也烟消云散。

    他在军中征战多年,不说是学男儿家的三从四德,理事管家,就算是一双手伸出来,也是握过兵器的,骨节变形粗大,掌心满是茧子,身上更是新伤摞旧伤。家中奶公服侍他沐浴之时也着急不已:“身上这么多伤疤,手更是粗的没办法见人,洞*房花烛之夜可怎么办呢?”

    燕云度对上端王殿下色若春晓之花的面孔,目光随意扫到她的领口,雪色肌肤顺延而下,脑子里不由自主就想起了奶公那句话,只觉得心里燥了起来,忙移开目光,往太液池去瞧。

    谢逸华并未注意到燕云度的不自在,当下也不再执著于道歉,嫣然笑道:“郡公久在边疆,今儿正好有空,不如本王请郡公去喝一杯?晏宾楼的蓬莱春,配上金水河王大娘家的烤鱼,滋味绝妙!”

    燕云度:“……不去向贵君辞别吗?”

    谢逸华洒脱道:“召个宫人去父君宫里说一声,让岳父自行回去就好。”她侧过半边身子,离燕云度极近,近的能闻到她衣上薰香味道。她眨眨眼睛:“反正你以后只要听本王的话就行,父君的吩咐只当清风过耳就好,他若是提过份的要求,你只管来告诉我就好!”

    燕云度:这算是……护着他么?

    他一个执掌数万精兵的少帅,执锐披坚上阵杀敌亦不曾惧,难道竟会惧个久在深宫手无寸铁的老男人?

    谢逸华有点不忍心戳破燕少帅的过份自信,在宅斗范畴里,恐怕他的那些兵法谋略都不作数。究其根本,兵法谋略都算是阳谋,堂堂正正的交手,但后宅内宫的招数层出不穷,能让人充分领略人心之恶与贪。

    她招手唤来个十二三岁的小宫人,吩咐他去关鸠宫跑一趟,准备放弃与燕云度讨论此事,他将来总有机会见识到的。

    两人出宫之后,自有守卫皇城的禁军牵了两匹马过来,谢逸华顿时笑了:“原来郡公今日骑玉麒麟过来的?”

    玉麒麟见到她,居然把大脑袋亲热的拱了过来,直往她手上嗅。

    燕云度大为奇怪——玉麒麟轻易不会靠近陌生人,除非是他交托的。如果他的记忆力没错的话,端王今日与玉麒麟是初次相见。

    谢逸华摸摸荷包,居然从随身的荷包里搜出两颗糖豆,摊开掌心,玉麒麟高高兴兴凑上去吃糖豆,她顺势摸摸它的大脑袋,声音里满是重逢的喜悦:“怎么还是这么贪吃?”

    她擡头瞧见燕云度狐疑的神色,忙道:“君平之前骑着玉麒麟前去安顺城救灾,本王当时也在,见马儿神骏,还想哄了来骑,不过君平不肯答应,说是暂借别人的,真没想到是郡公的马。”

    事实正好相反,谢君平见到玉麒麟,歪缠了谢逸华多日,非要借来骑。谢逸华对她太过了解,知道多半是有借无还,便死活不同意。

    谢君平见她不肯答应,偷骑了好几次,每次都被玉麒麟颠下马而结束。她身手太差,玉麒麟又不肯认她,最后只能任由谢逸华骑着玉麒麟回京。

    燕云度牵过玉麒麟翻身上马:“哦,原来如此。”

    玉麒麟从小马驹就陪伴在他身边,可不是两颗糖豆就能哄到手的,真要论聪明程度,可不比三四岁的幼童差。

    谢逸华说到做到,果真骑马前往晏宾楼,先买了两坛子蓬莱春,与燕云度并肩而行,到得金水河畔一艘画舫前,便有健壮的女子上前来见礼:“女君,今儿世女没来。”

    “君平没来正好,备些时鲜果疏送到船上,我与这位郎君去船上玩玩。”

    自有侍候的人来牵马,两人弃马登船。此艘画舫是谢君平的私产,内里的布置很是符合她一贯的审美,奢华到令人不忍直视,舱帘乃是东海珍珠与南疆玉珠所串,莹白与翠绿相间,掀起回落之时珠玉相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舱内铺着厚厚的地毯,谢逸华率先脱了靴子进去,燕云度犹豫一刻也只穿着袜子走了进去,脚下如踩云端,扑鼻香暖,坐下之时才发现,内里一水的紫檀木家具,连坐垫都是贡缎所制,舱里摆着盛开的鲜花,更别提各色摆件,皆是珍品。

    不多时,画舫离岸,年轻俊俏的少年郎们手捧时鲜果蔬奉上,画舫纱幔之后有乐声渐起,却是一把幽怨的胡琴,如泣如诉。

    小侍要来斟酒,被谢逸华挥退,她亲自替燕云度斟满,举杯致歉:“将郡公牵扯进来,实在抱歉!以后恐怕也只能同沐风雨,共进退了!”

    燕云度顿觉好笑:“这么说今儿这杯便是结盟酒了,那我倒是要好生痛饮三杯了!”仰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蓬莱春入口,酒意绵长浓醇,还带些辛辣之意,腹中滚滚,酒意透开便觉浑身舒爽,身上的毛孔全都张开了一般。

    不怪京中人称蓬莱春是仙人醉。

    谢逸华便将其中一个未开封的坛子递了过去:“郡公自便,今日不醉不归。”

    燕云度就手接住,拍开泥封,两人对饮美酒,远眺窗外湖上美景,闲聊几句,还未行出一里地,端王便凑到窗边朝外招手:“王大娘,留些烤鱼给我——”

    不远处的河上漂着一艘破船,篷顶补着不少补丁,船头坐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正在洗鱼,船头还放着个简易的烤架,烤架之上排排摆满了烤鱼,滋滋冒着香气。

    那老妇擡头见到她,顿时笑了:“女君才回京?”竟是熟稔已极。

    谢逸华笑道:“回京没几日,甚是想念大娘的烤鱼啊。”她拎起酒坛子,招呼燕云度:“快快带上酒,咱们去吃烤鱼。”

    彼时日影西移,金水河面之上如洒落万点金光,舟揖往来,河上各种小商家叫卖之声不绝,太平盛世莫过于此。

    听惯了南疆冷风,见惯了边关枯骨的燕少帅踏上了一艘小破舟,手里提着一坛价值百金的蓬莱春,与端王殿下坐在烤架前,鼻端嗅到了烤鱼的香味,难得享受这安闲的时光。

    他颇为好奇,端王殿下在宫中可是仙人模样,遣去传话的小宫人多瞧她一眼小脸都泛红了,可她在宫里却端着皇女的架子,摆出不茍言笑的架势,出了宫倒好似解了禁,整个人都活泛了起来,实在与初见之时的形象不符。

    烤鱼的老妇半开玩笑:“从来只见女君与谢女君前来,也不见带儿郎,今日这是带了兄弟还是……夫郎?”

    燕云度对自己的容貌颇有自知之明,二人走出去实在不登对,擡眼去瞧,那人却凑到坛子上喝了一口酒,颊边泛红,笑意盎然:“自然是夫郎了,我都这把年纪,再不成亲可就老了!”

    她才不过双十年华,用一副沧桑的口气讲这话,比她大了五岁的燕少帅……略觉心塞!

    老妇爽朗大笑:“女君这个年纪成亲,不晚不晚。赶明年生个大胖闺女。”

    “借您吉言啦!”端王殿下自己下手去烤架上翻鱼,做的很是熟练,还顺便将烤的金黄的一条鱼塞到燕云度手里:“快吃快吃,王大娘的烤鱼绝世无双,包你吃过之后,哪怕走到山南海北,也会想念金水河上这一口。”

    燕云度咬了一小口,只觉这鱼肉焦香鲜辣,外面酥香,内里鲜嫩,喝一口蓬莱春,一条鱼下肚,果真滋味绝妙。

    等三条鱼下肚,蓬莱春也见了底,老妇再端来砂锅里翻滚的浓白鲜香的鱼汤,两人各执了粗陶碗,洒上翠绿的葱花,燕云度喝一口,只觉得鲜的舌头都要化掉了,简直是从未有过的经历。

    端王殿下酒意醺然憨态可掬拍拍他的肩,笑的两靥生花:“打了这么多年仗,可算是歇下来了,你也不容易!往后只管吃喝玩乐……跟着本王过好日子!”

    燕少帅唇边笑意不绝,声音难得低柔:“好!”

    她已经醉倒在了船上,仰躺在船头,也不知听没听得到他的应答。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家里卫生间漏水,还跑去乡下给老娘过了个母亲节……

    下一章明天下午四点半更新,虽然这一章也写了快一天了,从早晨开始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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