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最烦什么?我从小到大最烦别人在我面前穷得瑟。
人俗点,无知点,市侩点,都无所谓。
要知道,会审美的眼睛,就算是一堆新鲜的狗屎,也会从它的颜色中体会到秋天绚烂的黄。(狂仔自己吐下先~)
说实在的,比狗屎还差劲的人太他妈超乎我的想象了。
就这个叫盖志辉的,叫我上下左右从哪个角度欣赏啊?
原本那身肌肉线条还真不错,远远的欣赏,总能联想到当初河边一瞥时,刹那的风华。不过就这点剩余价值也截止于带有侮辱性的那一拍。
我没有还手,虽然进军校是我家老子思想教育加威逼利诱的结果,但是我并不想以打架斗殴的理由离开这里,那只会让我爸更有理由干涉我以后的人生。
“那我现在问你了,是不是就可以画了?”我低着头,刻意压低了声音问到。
“你要是有胆就继续画!可下回你举着本子出现在我面前,别怪我修理你!”说这话时,他还特意扬了扬肌肉做出夸张的表情。
以至于以后再回忆起他,不再是河边的青衫湿透的青涩少年,而一不知自己分量的跳梁小丑。
下次?等下次……哼哼!
不过,我真没想到跟他会有再次重逢的一天,会特意跟他一个房间也是临时起意。
不是我苛刻,军中的生活让我这么散漫的人都变得成熟了很多,他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呢?
看他偷拽我卫生纸,偷挤我牙膏的德行!甚至有一次,我的手机遗忘在寝室里,他也见缝插针地用我的手机连打了好几个长途,就没看过像他这么爱占小便宜的人。
连我这么宽宏大量的人都对他忍无可忍了。
那次在慢摇吧偶遇到他,这么差劲的男人也有女朋友?省省劲儿吧,劣等基因就别传承下去了。
不行,我得好好戏弄戏弄他。
哼,果然是个欠捏的软柿子,知道我的厉害后,这小子收敛了很多。
可我的心里却慢慢升起了一团火,变得低眉顺眼的他,让这团火越烧越旺。我想上他!
看来就算是一堆狗屎也有他存在的价值。
我都不介意自己屈尊纡贵一次了,他却反抗起来了。往哪逃?你见过跳出如来佛手掌心的猴子吗?
没事的时候,我也琢磨,跟这样一俗人穷搅合什么啊?
多缺的一个劣等品啊!表明上挺精的一人,没事总卖弄那些从别人身上学来的心机伎俩,可是关键时刻,就漏了馅,其实就是个傻子。
在火车上跟人搏命时,是;在悬崖上向我伸出那只手时,也是。
说心里话,我挺烦他的。可他发至内心得意的大笑时,整个人都发亮了,我喜欢看他笑,看着这样的他,我的血液就开始沸腾,被抹黑的记忆开始重组,蔓延伸出无数条线,与那个河边的少年又重新的联系起来。
我的眼睛开始忍住不地跟随他,声明一点,这跟情感无关,艺术家寻找到灵感的时候,其实跟热恋是差不多的。
我就是喜欢看他,当然有手,用身体亲自丈量感受他的体温与脉搏更是再好不过的了。
他喘息时起伏的胸膛,情动时湿热的眼神,战栗时短促的尖叫,这些统统让我着迷,欲罢不能。不过,这都是创作冲动的欲望,我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他!你爱信不信!跟你们这帮俗人,真是没地方讲理去!
批评到这,又再次证明了我的理论——会审美的眼睛,就算是一堆新鲜的狗屎也会从它的颜色中体会到秋天绚烂的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