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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眼还眼 正文 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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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章

    一个半月后,钟嘉辉被杀案首次开庭。

    各家电台与新闻社的记者一大早便蜂聚法院门口,等着现场采访和报道。

    姚珂卉来到法院门口时,记者们一窝蜂地拥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道:

    “姚大状,以你现在的名声和地位,这次主动接手文秀茵的案子,是否与七年前文美筠的案子有关?”

    “你是否到现在还坚信钟嘉辉有罪呢?”

    “听说钟嘉辉被杀后,他保存的价值三亿的粉钻也不翼而飞,文秀茵有没有向你透露相关的消息呢?”

    ……

    余海岚拖着箱子跟在姚珂卉旁边,实在无法突破人墙,姚珂卉见状只得停下来道:“就目前来说,并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文秀茵的案子与文美筠的案子有关联,我接手文秀茵的案子,也只是普通的法律援助而已。”

    记者们继续争先恐后地提问,姚珂卉见余海岚已经进了法院大门,便也迅速摆脱记者们的纠缠,跟了进去。

    两人来到法庭外,正好遇上何宏杰雷力明一行。

    “姚大状,今天状态不错,容光焕发斗志昂扬,看起来胜券在握啊。”何宏杰笑着道。

    姚珂卉也笑道:“几天不见,何大状还是这么幽默。”

    两人寒暄两句便进了庭。

    因为这桩案子在社会上关注度极高,法庭还专门设置了记者席。

    姚昱菲在记者席上,姚珂卉装作没看见,直接去了前面自己的席位。

    风行社的人并不知道姚昱菲与姚珂卉是姐妹关系,姚昱菲也不想让他们知道,以免他们逼她去姚珂卉那里打听一些不方便向外透露的消息。

    开庭之前,照例要先选七位陪审员出来,待他们入了陪审员席,法官才开口道:“被告文秀茵,你现在被控于2023年6月29日谋杀男子钟嘉辉,你认不认罪?”

    姚珂卉起身道:“法官大人,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否认控罪。”

    何宏杰站起道:“根据法医的验尸报告,死者的死亡时间是6月29日上午七点到八点之间,警方赶到案发现场,即蔚蓝山庄花园路33-A号别墅时,别墅内只有死者与被告两个人,且打死死者的摆件上有且只有被告一个人的指纹,法官大人,我申请传召本案第一位证人,负责侦破此案的警长丁克飞上庭作证。”

    法官道:“批准。”

    丁克飞进入法庭,向法官致意后,坐上证人席。

    何宏杰问:“丁警长,请问钟嘉辉被杀案是否是你带队侦破?”

    丁克飞答:“是。”

    “你可否详细地向我们叙述一下整件案子从案发到侦破的经过呢?”

    “当然可以。6月29日上午9点左右,警署接到报案,一名自称张静雅的女子说蔚蓝山庄花园路33-A号发生了凶杀案。我们赶到现场后,该女子跟我们说她是一名钟点工,在当日7点左右带着她七岁的儿子小川去死者的别墅打扫卫生,在别墅里遇见一名男子。因为她是第一次上门打扫,从来没有见过别墅的主人钟嘉辉,所以将那名男子误认为是钟嘉辉。后来她儿子小川在二楼卧室发现死者钟嘉辉,惊动那名男子,那名男子要杀他们母子,她被男子打晕绑起扔进了地下室,醒来后反杀该男子,逃出地下室,却找不到她儿子小川,遂报警。

    “但我们警方现场调查取证后,在别墅里只发现了死者钟嘉辉的尸体,并未发现被告所声称的那名男子的尸体,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血迹或痕迹。别墅里提取到的指纹除了死者本人的,就只有死者的秘书包智明,死者的保姆方淑敏以及被告的指纹,并未提取到其他人的指纹和痕迹。后来我们调查发现,报案人并非她自称的大陆偷渡客张静雅,而是香港人文秀茵,她的姐姐就是七年前起诉被害人强i奸,败诉后自杀的文美筠。

    “通过后续调查,证实案发时只有被告在被害人的别墅里,包智明与方淑敏皆有不在场证据,加上凶器上的指纹以及被告与被害人的关系,我们认为被告有重大作案嫌疑且罪证确凿,所以将本案移交给律政署。”丁克飞道。

    何宏杰道:“所以,你认为被告的杀人动机是为她的姐姐报仇?在以往的凶杀案中,因为替亲人报仇这种动机诱发的案件多吗?”

    丁克飞道:“非常多。”

    何宏杰扫了眼低头记录的陪审团,继续问道:“你如何看待被告用假名字报案并虚构出另一个版本的案发过程?”

    丁克飞道:“我认为她在撒谎,以期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

    姚珂卉起身道:“法官大人,我反对证人对我的当事人做出毫无根据的猜测。”

    何宏杰抢在法官开口之前道:“丁警长办案经验丰富,我想他绝不会无根无据就对被告的言行下这样的结论,丁警长,你可否告诉我们你做出这样结论的根据?”

    丁克飞道:“我做出这样的推测主要基于五点理由。一,她真实身份是文秀茵,并无生育记录,却谎称自己是张静雅并有一个七岁的儿子。

    “二,她声称当日是从蔚蓝山庄的大门进入蔚蓝山庄,但蔚蓝山庄大门处的监控却并未拍到她进入山庄的视频。事后我们发现蔚蓝山庄后山有一个非法进入口。

    “三,她说她将真正的凶犯杀死在地下室,地下室里并未发现尸体,地面上除了被告自己留下的微量血迹,并未发现其他人的血迹。

    “四,她说她去别墅时,别墅大门是开着的,她并不知道别墅大门电子锁的秘钥,我们在调查中找到两位证人,可以证明那天早上案发现场别墅的大门是关着的,而且被告知道大门电子锁的秘钥。

    “五,被告声称她去案发别墅做钟点工,是被害人的女朋友凯琳介绍的,但问遍被害人的家人和朋友,都没人知道凯琳这个人物,而且被害人的别墅一直都有保姆方淑敏打扫,根本用不着再请钟点工。综上,我认为被告一直在撒谎。”

    何宏杰问丁克飞:“在被告的口供中,她自称在报案之前有一段时间是处于昏迷状态,那么有没有可能是真正的凶犯在这段时间擦掉了自己留在别墅中的痕迹,所以你们警方才提取不到除被告之外其他人的痕迹呢?”

    丁克飞道:“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因为就在案发前两天,被害人的保姆方淑敏刚去被害人的别墅打扫过,如果有另一名凶犯清理过现场,那肯定会连之前被害人和方淑敏留下的痕迹一起擦掉,事实上别墅里到处都是被害人与方淑敏的指纹,基本上可以认定现场并没有被打扫过。”

    何宏杰道:“也就是说,被告宣称另有真凶的说法,并没有事实依据可以证明。”

    丁克飞答:“是的。”

    何宏杰向法官欠身道:“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轮到辩方提问,姚珂卉站起身,看着丁克飞道:“丁警长,请问你做警察多少年了?”

    丁克飞道:“八年。”

    “那么在这八年中,你有没有遇到过或者听说过,有目击证人,但因为案发现场留下的证据不足甚至根本找不到证据,以致于找不到凶犯,案件悬而未决的情况呢?”

    何宏杰起身道:“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向证人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姚珂卉看着法官道:“法官大人,这个问题并非与本案无关,因为本案中我的当事人称看到了真凶,而警方却因为找不到与真凶有关的线索而认定我的当事人在说谎,我只想让丁警长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找不到与真凶有关的证据,是不是就能证明这个真凶一定不存在?”

    法官道:“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辩方律师的提问。”

    丁克飞悻悻道:“遇到过,但是……”

    姚珂卉截断他的话道:“但是别的目击证人不会说自己杀死了凶犯对吧?丁警长,本案的报案人此刻在不在庭上?”

    丁克飞看了眼犯人栏,道:“在,就是被告。”

    “在警方赶到案发现场时,案发现场除了死者和被告,有无第三人在场?”

    “无。”

    “那么假设被告是真凶,想脱罪,以你的办案经验,在时间充裕,且没有第三个人看见的情况下,她在报警之前应该会做些什么?”

    何宏杰再次站起道:“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向证人提出诱导性问题。”

    法官道:“反对有效,证人无需回答这个问题。辩方律师,请注意你的提问方式。”

    “抱歉法官阁下,那我换个问法。丁警长,既然被告是主动报警的,那她在报警之前应该有大把的时间和机会抹除案发现场留下的对她不利的证据,包括凶器上的指纹,这一点你同意还是不同意?”

    丁克飞:“同意。”

    “你刚才列举了五点理由来证明你不是没有根据地怀疑她撒谎,并且猜测她撒谎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你能不能解释一下,既然她想逃避法律的制裁,她为什么不消除现场对她不利的证据?又为什么要主动报警,而不是趁没人看到悄悄逃离现场呢?”

    何宏杰:“法官大人……”

    姚珂卉在他反对之前打断他道:“法官大人,我收回刚才的问题。其实我向丁警长提出刚才的问题,也并非是希望他回答,而是想让大家知道,我的当事人在案发现场的言行,有很多自相矛盾,用常理解释不通的地方。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并非是她故意说谎,而是因为,她患有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通俗来讲,就是多重人格障碍。之前我已向法庭提交了我当事人的精神鉴定报告,现在我申请传召证人章信衡医生上庭作证。”

    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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