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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杯 正文 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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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准备出国的作品集,姜默毕业后一直在忙碌,借机器,找工作人员,找场地,自己做道具,忙忙碌碌拍,生活十分充实。

    他人生中的第一部片子是二十多分钟的剧情默片。拍摄过程很开心,顺利得超乎想象。姜默隐隐有种感觉,自己很适合做这件事,这件事就是他的命中注定。

    从小到大,姜默对很多事情都抱有旺盛的好奇心,不限于某个领域,喜欢的东西也比较杂,有的是他主动接受,有的则是命运安排。

    像是小时候,一开始接受艺术熏陶是因为梅晴女士,他那位演话剧的妈妈。上小学的时候他爸就经常出差,梅晴排练时间不固定,有时候都没空接他放学,好在姜默自理能力很强,下课了就自己跑去剧院等他妈下班,一边看他们排练一边写作业。别的小朋友在外边疯跑玩闹释放精力的时候,他缩在舞台边上,一边解数学题,一边看妈妈在台上排《雷雨》,排《思凡》,排《一个逝者对生者的访问》,经常因为看他们排戏太入迷完不成作业被梅晴女士揍。

    那个年纪的小孩也看不懂话剧,但年幼的姜默被舞台本身所吸引了,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吸引,他懵懵懂懂地看,又懵懵懂懂地记住了一些东西,那些东西变成一颗种子,埋在心里。

    再后来,姜默还喜欢过很多东西。上初中的时候认识苏娅,也就是索菲亚,他们一起上了美术培训班,学画画。其实姜默自认自己比索菲亚画得好,反正老师是这么说的,可他没有坚持画下去,因为他又开始对钢琴和小提琴产生了兴趣,一头扎进了古典音乐的海洋里。

    琴练了两年不到,他又跟爹妈说不学了,有新的爱好,转头开始沉迷写作,写完就逼着自己的朋友看。朋友不明所以地看完他写的小说和诗歌,说不错,姜默勇气大增,把自己的写的东西寄给杂志社,乱投一通,没想到还真有回音,一家青年杂志社用了他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姜默拿到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也不多,八百块,但当时还是很开心的,他拿钱给梅晴女士买了一双皮手套。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将就此走上文学创作道路的时候,大家发现他又不写东西了,他开始对饲养蚂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别人经常笑他,说姜默,你做事情太三分钟热度了,善变,没个定性,飘。他面上不响,心里回一句,你懂个屁。不试试怎么知道到底哪条路才适合自己?他只是在给自己的人生试错。

    他少年时期的目标是找到一个能终生为其付出的事情坚持下去。

    找了很多年,试了很多年,可以说每样都还算有天赋,但每样他都学不精。

    文学,诗,音乐,绘画,都很有趣,都充满了独一无二的魅力,值得为此付出时间和精力研习……可是,姜默贪心地想着,有没有一种艺术,可以把他学过的所有东西都用上?

    有吗?

    他最后确定了,是电影。

    学电影的人很多,真正会拍电影的人少,这是姜默和那群朋友厮混几年下来后的切身感悟。很多人坐下来跟你聊的时候头头是道,左一句新浪潮右一句左岸派,只要聊起电影就开无轨电车,可是一到片场就成了哑巴,戏都讲不清楚。导演其实要做的更多是临场性的工作,谈理论没用的。

    姜默跟着唐李在戏剧学院混了四年,暗中观察,学习,渐渐明白在学校学的东西完全不够,真正上手拍是另一回事了,需要跟更多东西打交道,要和人打交道,要和机器打交道,和很多意外打交道……当然,跟人打交道是核心。

    姜默一点都不排斥跟人打交道,他喜欢交朋友,不是带有目的性的交往,仅仅是因为他好奇每一个人身上的故事。

    姜默对交朋友这件事有一种奇异的自信,只要一起喝过三次酒,他一定能跟对方变成好兄弟,也没什么特殊的技巧,真心换真心而已。

    这些年,他因为喝酒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各行各业,男男女女,他们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际遇。

    有很多人陪他喝酒,但有一个人比较特别,那个人会来接他回家。

    他甚至忘了是怎么开始的……好像是某次喝醉了,沈朝文刚好打电话过来,自己叫他过来玩?记不清了。反正后来只要自己喝醉了,沈朝文总是会出现。即使是凌晨三四点这人都会来,风雨无阻。每每席散,姜默总能看到一个沉默的人在等着他。

    “弟弟来接”这一现象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姜默的朋友称为奇观,别人喝醉都是自己扶着墙吐回去的,就他有人接。

    再后来不仅是姜默习惯了,就连姜默的那些朋友也习惯了,只要他喝醉,打电话给他弟就行,弟弟贼靠谱。

    其实姜默知道沈朝文在学校很忙,这人长了张冰山脸,可在学校完全是偶像派的作风,他忙着学习,忙着打比赛,忙着在学校里叱咤风云,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

    姜默也是后来才发现的,沈朝文对一切比赛都很感兴趣,他喜欢赢,喜欢拿第一,大大小小的比赛他都十分踊跃积极,打个高校辩论赛都能直接杀到决赛去,硬是把常年拿冠军的那个学校给比下去了。

    离谱的是,这类事情沈朝文从不在他面前主动提起,姜默得知的渠道永远是‘听说’。索菲亚说,我听说有公司想签你弟去当模特,厉害了。唐李说,我听说你弟要去打商赛了,厉害了。听说,听说,怎么自己没听沈朝文说?他们认识的不是同一个人吗?不说也行,姜默才懒得问,但内心十分疑惑沈朝文是怎么能在学校日理万机的间隙里跑来接自己的?他不是忙着在学校里当风云人物么?看来大学生作业还是不够多。

    姜默也想过为什么沈朝文这么执着于把喝醉的他捡回家,想来想去,没想明白。后来也懒得想了,心很大地安慰自己,那是弟弟,跟弟弟为什么要客气?反正一直都这样相处着,没出过什么问题。

    他能感觉到,沈朝文走的是一条标准的精英路线,每天忙着比赛、赢,当第一名。而自己的生活跟沈朝文是两个极,他不在意得失输赢,只要开心。

    看起来南辕北撤的生活,可他们的关系却一直都很好,只要自己在上海的时候喝醉,沈朝文毫无二话,立刻就跑过来了。

    家里有什么事他也会第一时间跑过来帮忙。在姜默一家人看来,这是个努力又懂事的孩子。一个长得帅,高高瘦瘦办事利索的北方男孩,怎么看都很顺眼,姜默父母特别待见他,让他只要休息就来家里住。沈朝文过年过节会帮姜默家带点东西回去给老人,梅晴也会记得给沈朝文姥姥也捎带一份……

    这么来来往往一两年,沈朝文渐渐成了姜默家很重要一个编外人员。梅晴女士更直接些,直接让沈朝文认自己当了干妈。

    混着混着,醉生梦死着,时间就这么悄悄混过去了。等繁琐的手续全都办完后,姜默不久后将出国继续深造。

    去法国的前一个月,姜默几乎每天都是喝得人事不省的状态,朋友们为他践行践了整整一个月。离开上海前一晚,依旧是他最爱的酒局,但这次只叫了几个关系很亲密的朋友在索菲亚的店里喝,离别局,小聚,四瓶威士忌,姜默一个人已经干掉了大半瓶,纯饮,他讨厌加冰。

    喝着喝着,正开心地干杯的时候,沈朝文提着个袋子进来了。

    他径直走向姜默,很自然地从袋子里掏出一瓶营养快线放到姜默面前,一句话都没说,也没跟人打招呼,转身去吧台坐下了。

    如果来的时候姜默还没喝好,他会自己找个角落坐下做自己的事情,等。

    虽然他一副拽得要死的做派,但今天在座的都是姜默很熟悉的人,他们知道沈朝文就是这种风格,从不参与他们的酒局,也不跟人讲无谓的废话。

    姜默把饮料拧开,喝了一口,继续给自己倒酒,正在思考要不要把威士忌和营养快线混在一起喝喝看……

    唐李奇怪地看着沈朝文的背影,感觉有点不对,问了句:“你弟是不是有点不高兴?这两天来接你的时候,我老感觉他在生气。”

    生气?

    那张面瘫脸,怎么看出有生气的表情的?

    姜默端着酒杯,迷惑道:“啊?”

    作者有话说:

    开无轨电车是上海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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