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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文使我超强 正文 第305章救赎·玻璃樱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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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5章救赎·玻璃樱桃(1)

    盛夏,蝉鸣,初中生的周末。

    金家的大小姐在沙发上睡着。

    男孩不禁放轻了脚步,视线故作无意从她那乌黑的发旋晃过,那一枚山茶花马尾夹受了委屈,被大小姐压在了肩胛骨下,仅露出一小簇的清冷的白。

    也许是疲惫极了,她的芭蕾舞鞋都没拆下,就着那高低不平的枕头堆,一头扎进去沉沉睡着。

    室内没开空调,她额头、锁骨、后颈挂着一片汗珠。

    这样睡,脖子会落枕的。

    他走了过去,先是拿起遥控器,将空调开到适宜温度,又半跪在沙发旁,双臂伸出,手掌从她的脸颊擦过去,轻轻托起了她的后脑勺。

    她醒了。

    男孩苍白孱弱,眼睛却是漆黑平静,如同透明的玻璃珠,“你压着我的书了。”

    大小姐半张脸睡在他的掌心里,睫毛湿湿的,语调含糊不清,“……唔,是吗?抱歉,我没注意。”

    她支着颈,将脑袋往上擡,空出一块空间,足够他伸手进去拿书。

    男孩从枕头底下,抽出了那一本书,速度很快,但她还是清晰看到了封面。

    “……玻璃城堡?”

    男孩似乎没有跟她交谈的欲望,只是草草敷衍了句,随即起身离开,中途想起了什么,他顿了一顿,语气冷淡,“穿的少,就别在客厅睡。虽然我对你没兴趣,但作为男生,还是会很困扰的,希望你在这方面可以稍微注意一下。”

    “另外,在学校,可以的话,请别跟我搭话,我只想专心学习,不想被你卷入一些麻烦的事情里。”

    “明天我要写卷子,不去草莓园,你不用来敲我的门。”

    身后的年级第一困倦打了个呵欠,他甚至能想象到她像猫儿一样,半边身体懒散趴在沙发上,用那一双比猫瞳还漂亮、翻涌着水雾的眼睛望着他。

    “难得放松,干嘛不去?你在家里会闷坏的。”

    她软着嗓子,如同烈日下被烤化的樱桃蛋糕。

    “去嘛,嫣嫣,陪我一起。”

    男孩抿着唇,仍旧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厌世模样,“如果你是想我浪费一整天的时间,陪你做一些提篮子、当木头人、在太阳下暴晒的蠢事,那大可不必。还有,给别人起侮辱性的绰号,是一种校园言语欺凌,你最好停止这种无趣犯法的行为。”

    “啧。”

    他听见她舌尖一卷,发出了一种意味不明的哼声。

    像笑。

    又像是其他什么,想要更加捉弄他的意味。

    坏透了。

    他指尖不由自主蜷缩起来,但腰板依旧挺得硬直,看似镇静离开了她的视野。

    啪。

    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尽量从容锁上了门孔。

    嘭!嘭!嘭!

    心跳声骤然鼓噪了起来,几乎要刺破耳膜。

    男孩如同一条濒死的鱼,黏在门板上,肩胛骨摩擦着上边的纹路,又缓缓滑落下来,他双腿岔开,手臂搭在膝盖上,头往后仰着,大口大口喘着气,眼尾沁出一点水,眼神还是一种失焦的茫然的状态。

    过了好一会儿,狂跳的心脏平复下来,他用手掌使劲压了压胸口。

    原来暗恋一个人,是跟她说一句话,事后都跟死上了无数次一样。

    他双臂抱起手里的书,在这个完全封闭、象征着安全堡垒的房间里,男孩不用再顾忌任何的规则。

    信徒朝圣般低下了头,脸颊埋在书页里,轻轻吸了一口气。

    西西里柑橘。

    跟她性格完全相反的清新小柑橘。

    星期天的晚上,戚厌骑着单车,率先回到学校的宿舍,他跟张扬肆意的大小姐不同,他只是金家里一个寄人篱下的小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跟地位,要不是金父收留他,想必他现在还被亲戚来回踢皮球,像头流浪的小犬儿,无家可归。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愈发明白,他跟大小姐,是两个世界的人。

    太阳之下,星辰黯淡无光。

    何况他是一粒连星辰都算不上的尘埃。

    于是,敏感多刺的初中男孩选择了住宿,并且与大小姐划清距离。

    无论哪一所学校,小卖铺永远是人气第一的地方,戚厌越过零食架,到了生活用品区。他弯下腰,眯了眯眼,从种类繁多的沐浴露中挑了一瓶柑橘果香的。

    喧哗之中,身旁经过一群校队的男生,他们刚打完篮球,撩着球服擦汗,女生们透过架子,偷偷瞄着,脸红心跳不已。

    “烨哥,你说这周末篮球赛,大小姐会来吗?”

    戚厌刚要离开,脚跟被死死钉在了原地。

    大小姐。

    跟他的阴沉冷淡不一样,大小姐自入学时起,就是学校论坛里不可动摇的传说,稳坐实验中学的头等门面,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拱月般热闹。

    那校队男孩是篮球小前锋,扎着一条橘红色的字母发带,脸庞棱角分明,长手长脚,格外瞩目,他的手指挠了一下后颈,没了在球场冲锋杀敌的锐气,羞涩地说,“嗯……我昨天在草莓园,问过大小姐了,她说会来为我们加油。”

    男孩们发出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尖叫,眼睛发亮,迸发极大的热情和干劲。

    戚厌捏着沐浴露的瓶子,指甲掐得发白。

    很快到了星期五,戚厌骑车回家,阿姨做好了热饭,但位置却是空荡荡的。他跟大小姐都在同一个班级,他对她的作息了若指掌,这个点儿她应该在饭桌的。

    “大小姐呢?”

    在班级里,他都是连名带姓喊她金绯红,将排斥与厌恶摆在面上,人人都觉得他不知好歹。没有人知道,他们同处一个屋檐下,在这个处处沾染了她的气息的家里,他愈发拘谨规矩,保守着有关于她的一切秘密。

    “大小姐在书房,说要写什么,加油横幅呢!”

    阿姨殷勤给他摆了碗筷,“大小姐说,不用等她,让少爷您先吃!”

    戚厌擡头,撩了一下眼皮。

    这个阿姨是新请的,面容和蔼,干活勤快,但她有一个毛病,有事没事就要窥探主人家的隐私,戚厌每次出门都要检查房门有没有锁好。她还有一个女儿,叫夏依依,时不时就跑过来,嘴上说是帮妈妈干活,但总爱乱翻别人的东西,俨然把金家当成了自己的后花园。

    主人没说什么,戚厌自然也不会过多生事。

    戚厌嗯了一声,坐下吃饭。

    阿姨双手擦了一下围裙,目光闪烁,“少爷,是这样的,我们家依依呢,功课不怎么好,您看能不能……”

    戚厌心思敏感,对旁人的情绪感知得很清晰,他淡淡道,“不好意思,我的时间都安排好了。”

    “不用太久,就那么一点……”

    “抱歉,一点时间都没有。”

    阿姨有点拉下脸了。

    这豪门里的小少爷,怎么这么不近人情呢?不就是随手帮个小忙吗?至于这么推三阻四的吗?

    戚厌不理会对方的脸色,他住在金家,在外人看来,金父无疑将他当成养子一样栽培,可他知道,他是没有根的,他迟早会离开金家。

    不管什么人打他的主意,根本回不了本。

    饭后,戚厌去了一趟客厅,拿他落下的书,隐约听见那阿姨跟她女儿打电话。

    “……依依,这小子跟个死人一样,油盐不进,怪不讨喜的,要不咱们换一个?”

    他目光没有一丝波澜,平静地上了楼。

    戚厌走进了自己的独立浴室,直接拧开了花洒,冷水俯冲下来,打湿了他的校服。足足冲洗了半个小时,他光着脚,湿淋淋地出来,将空调定到最低。

    他成功地感冒了。

    在大小姐出门之前,戚厌脚步虚浮,瘫软在了楼梯间。

    意识昏昏沉沉,有一双手摸上了他的额头,他费力撑开眼皮的一条缝隙。

    大小姐扎了一条马尾辫,发尾像一条细细小蛇,弯曲盘在了肩头,耳垂很薄,没有耳洞,楼窗投进日光,映得她耳朵都透了起来,覆着一层细腻的、散着金粉的小绒毛,里头的红血丝更像是玉中的鸽血。

    他呼吸一滞,心脏加速烧灼。

    更晕了。

    戚厌被大小姐搬回了自己的床,她叫来了家庭医生,还拆了新的体温计,两指扯开他的睡衣领口,插进了咯吱窝里。

    肩膀暴露在空气里,他感到莫名羞耻。

    好在生病是万能的借口,他的脸红并未为他招惹新的麻烦。

    “嗯……我家人生病了,不能到场加油了,祝你们旗开得胜!”

    他半梦半醒间,旁边有着一道影子笼罩他,他像是一头寻到归宿的怪物,在她没有察觉的时候,轻轻地,悄悄地,把他的脸藏进她的影子里,心头泛滥的情绪被止住了,他在她旁边安静地沉睡。

    药是大小姐亲手喂的。

    她捏着一粒胶囊,让他先含一口温水,她再托着他的下颌,把胶囊塞进他的唇缝。

    手指碰触的那一刹那,他如朽木触惊雷,乍然惊醒,嘭的一声,后脑勺撞上了床头的硬木。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

    “我……我自己会吃药。”

    他沙哑着,接过她手里的药,合着温水,全部咽进。

    苦死了。

    他最讨厌就是喝药。

    男孩紧皱着眉头,泄露了一丝不高兴,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又端起了面孔,将所有的情绪收回,不让她轻易发现。

    “咦,我的口袋好像漏了。”

    大小姐低着头,似乎苦恼不已。

    “你摸一摸,这是不是破了?”

    戚厌还在病中,对外界的感知都是模糊的,他迷迷糊糊听从她的话,伸手探进了她的校服口袋,摸到了一颗水果糖,它被透明的糖纸包裹着,折射出一种澄澄晶晶的光彩。

    他一怔。

    戚厌正要塞回去,大小姐双手插进了兜里,歪着头看他,“怎样,我的兜兜是不是破了?”

    “……”

    戚厌眉梢微动。

    她的手插在衣兜里,他怎么敢伸进去,触碰她的肌肤?

    男孩把水果糖放到床头,硬邦邦地说,“我不喜欢吃糖。”

    这种奢侈的、漂亮的、像童话一样的东西,不是他能拥有的。

    但大小姐并没有回收这一颗水果糖,她仿佛遗忘了它,孤零零躺在他的床头。

    戚厌抿着唇,把它裹了一层保鲜膜,再小心翼翼放进自己的旧铁盒里,放在那一张泛黄的全家福的旁边。

    一场高烧之后,十四岁的男孩进入了变声期,低沉嘶哑的公鸭嗓。

    很难听。

    戚厌更不爱说话了,能不开口就不开口,在班级里的存在感急速缩小,同学觉得这年级第二的优等生很冷,很凶,就像是一丛暗沉的荆棘,刺刺的,不管怎么碰都要被扎得体无完肤。

    久而久之,钉子碰多了,没人愿意靠近他。

    与之相比,大小姐的人缘好到离谱,课桌里经常塞满了情书与礼物,不少还来自高年级的学姐。

    是的,高中部的学姐翻墙被抓也要来看她,毅力相当惊人。

    戚厌不止一次在升旗台下听到她们的当众忏悔——我们经过一番认真的检讨之后,决定洗心革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也不被小学妹的美色所迷了!

    对,她们下次还敢。

    戚厌的青春期是自卑的,因为变声期,他经常穿长袖的校服,只为把拉链拉到最高,遮住他突然发育的喉结,突起的,锋利的,某种意识也随之觉醒,令他惶恐又不安。

    暑假的时候,他攒够了钱,去医院做了一次手术,整个人的魂都被抽没了。

    出到医院门口的花坛,他正好撞上了她,慌乱之下,他把卫衣的帽子翻过来,唰的一声拉了绳子,把脸挤得只剩下一条缝。

    她跟一个女同学从他旁边经过。

    女同学说,“刚才那个人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是谁。”

    他走得急,并没有听到大小姐的答复。

    回到金家,戚厌躲进了自己的安全堡垒,长长松了一口气,面上余热未散,烫得惊人。

    他咕咚喝了三大杯水。

    “叩叩叩——”

    房门被敲响。

    他迟疑着,打开了半扇门,还没说话,就被一堆精致的纸袋子淹没。

    “……这什么?”

    戚厌还没反应过来。

    “裙子。”大小姐似乎觉醒了某种变态的属性,她压住自己的心潮澎湃,言简意赅,“我穿过的,旧的,不要了,送你穿,一共有三十九条,你不够再叫我,我给你买新的!”

    戚厌:“???”

    戚厌:“!!!”

    男孩就像是被踩着了尾巴的猫儿,那毛嘭的一声就炸开了,他崩溃无比,音调尖利刺耳,“我不要!你休想让我穿你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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