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全族被灭文女主角(22)
“宗政绯红,你真要与我为敌?”
魏殊恩伸出手指,缓缓拭擦面上的酒液。
他不笑的时候,什么情绪都会被吞得干干净净,双眸宛若黑水银丸,哪怕是睫下那一颗殷红的泪痣,也难以驱逐蔓生的寒意。他声音漠然,如碎玉冰棱坠地,“含章皇室昏庸无能,致使奸臣横行,民不聊生,一群尸位素餐之徒,我屠尽了他们又如何?”
他唇角微弯,却是极其讽刺的,“你竟然要为了这一群腐烂恶心的家伙,跟我翻脸?”
绯红满袖酒香,她指尖擡起,好似轻闻那味道,半边脸被红袖吞噬,只余一双燃着斑驳光影的褐瞳。
她说,“魏怀慈,你装什么呢?”
是的,你装什么呢。
你当我不知道你肚子里是什么墨汁吗。
战争是权力的游戏,赢家是天生帝王,拥有一切,输家则是一败涂地,沦为战利品。嘴上的正义,说得再好听,都不过是让掠夺显得更为虚伪温和,可他该吃的,该抢的,该得的,是半点都没手软。
——这是她为主神准备的最合适的人设。
天生帝王,冷情绝爱,任何事物对于他而言,都只是战利品。
而宗政绯红,含章三公主,是他最为喜爱的战利品,为此他可以披上一具温柔得近乎慈悲的皮囊,告诉她你别逃,哥哥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你看,这世事险恶,人心叵测,你那么娇嫩,那么脆弱,一场风雪都能折了你的羽翼,我怎么能让他们伤害你?
所以我将他们全部杀光,你的身边再也没有暗刺,你只能怯生生地依附着我。
好巧,她的作风跟他是一模一样。
她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人类,不是救赎的阳光,而是阴沉狡诈,冰冷彻骨,虚伪假意的怪物,她要在他心上凿开那一层最厚的冻土,腐烂的根茎养出了最热、最烈、最艳的血,这主人用情之后,还试图剜出一捧甜血来融化她。
然后哭着喊她,为什么还不爱他。
绯红单是想想那场景,就兴奋得战栗,口干舌燥,皮肤也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女主[绯红]爱意值90.1%。
很不对劲。
魏殊恩眉眼压下一片阴霾。
他明明清晰感知到了她的好感数值,但对她的预判,仍然相差千里。
女主偏离了既定轨道。
她察觉了什么?
不,她不应察觉,所有数值都告诉他没有偏差,只有她成了变数。
魏殊恩捞了绯红一眼,她像是一个不满足的孩子,权力被她踩在脚下,她还要踩下他这一颗头颅,做那白骨累累的京观,供她日夜欣赏。可惜,他也不太爱仰视着人的,居高临下,才是正确的视线。
他不再掩饰。
“你说得对。”
他用那根濡湿的手指,摩挲着她眼尾的一枝枝血痕,这是域外国家的红柳妆,而他的眼角,则是贴上鳞片状的点缀,俩人身披绛红婚服,似人非人,似妖非妖,“那我不装了,你这样做,让哥哥很不高兴,当然,我喜欢你,我不会杀你。”
他的眼波横生戾气,口吻却愈发平和,“我会,再一次,剁掉你的翅儿,记得别哭。”
魏殊恩毫不犹豫,丢了青玉合卺杯,转身离开。
身后的人凉薄地说,“魏怀慈,这是你我大婚,你这一走,所有的,海誓山盟,都不作数了。”
魏殊恩喉结滑动,溢出“哈”的一声。
她的骑兵已经踏破了玉屏关,她竟还跟他说,这一切不作数了。
“那就——”
“不作数罢!”
他拔起元魏将领的长剑,劈砍了殿中的花灯,转眼间红幛燃起猩火。
他亲手做的,独一无二的,柿子灯,也被他一脚踢碎。
年轻男人犹嫌不够,返回来,当着绯红的面,没有多余表情地踩了好几脚。
随后,扬长而去。
系统欲言又止。
它想说,娘的,你这是什么套路,怎么你每次娶的第一个新郎,逃得逃,换得换,跑得跑,没一个可以安分守己的?
绯红仿佛知道它的想法:‘看开点,虐文里都要搞个二婚,不然怎么物是人非,虐恋情深?’
系统:‘……’
谢谢您,我很看得开。
“大人,我们就这样,放他离开?”
女官低声询问。
“元魏兵马还在王城,拦也拦不住。”绯红坐在了桌台上,手指捏了一缕烛火,浑然不觉滚烫,“觉醒,可真麻烦。”
“什么?”
女官听不真切。
绯红嬉笑道,“难得你们缝制了一床喜被,大婚当夜,却无鸳鸯戏水,实在对不住你们。”
女官脸颊微红,结结巴巴地说,“大人,大人天人之姿,定有更好的儿郎……”
谢新桃提着月牙刺,气势汹汹冲了进来。
“新郎跑了?!”
“看我不剁了他!!!”
绯红自顾自斟酒,还给她倒了一杯。
“跑了不是更好么,你哥能当正妻,穿正红的了。”
那可不!
谢新桃正要脱口而出,意识到自己的想法,讪然一笑,“我哥,那就是个王八羔子,配不上,配不上。”等人回来了,她一定将她哥剥皮抽筋,不,是洗干净送进红帐,趁着还未年老色衰,早日争宠成功。
绯红把金樽递给她,“这次擒王,多亏你当了靶子,吸引了海市众臣的注意,受了不少的皮肉之苦罢?我敬你。”
谢新桃心肝一颤。
不是吧,这么客气,难道是觉得她吃不了苦?她又不是她哥,一点皮肉之痛,都要泪眼汪汪,拽着明上的手腕贴在面上,掉着眼泪说好疼好疼。
她谢新桃可是顶天立地大女子!
谢新桃立马反省,认真无比,“是我做的还不够好,下次推你们跳海,一定更加真诚用力,不让他们看出丝毫的端倪!”
女官:‘?’
这是什么可怕的发言?谢大人的前程还能保住吗?
“跳海刚玩过了,不急。”
绯红一饮而尽,烈酒绞喉,又烫又麻,她轻笑起来。
“我们,玩点更刺激的。”
六月,玉屏关。
尘沙滚滚,人马骤至。
“哥!哥!我在这儿!你的心肝弟弟在这儿!”
少年举起一杆彩旗,快活大嚷。
为首那匹黑马毫不留情呼啸而过,留下一屁股风沙尘泥,少年被呛得眼泪都出来了。
“嗒嗒嗒——”
那马蹄又慢慢踱了回来。
乌靴扬跃,蹬着马镫,年轻男人一袭暗紫罗窄袖服,劲瘦的腰身系着条通犀带,色调深沉而贵重,他容色平静,隐约带着一丝嫌弃,“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担心你呀!”
排名第四的魏小王爷嚷嚷道,“大婚之夜,你撂下人家新娘子就跑了,我怕她把你捉回去吊打个三天三夜呀哥!”
魏殊恩眼角一抽。
他前脚刚走,后脚就是铺天盖地的非议,那个小白眼狼儿果真是一刻也不消停的。
“国内形势如何?”
“不怎么好。”
魏小王爷板起手指头,一桩一件地讲明。
“你刚走没多久,那个老七,就向母后诉情,来了一招先斩后奏,跟驸马生米煮成熟饭了。”
“然后就是你跟含章三公主的婚事,母后又是担心,又是高兴,还给你们做了一对虎头鞋,说什么阿弥陀佛,终于有女妖精把你这个转世和尚给收了!”
“不过一个月前,母后得知了玉屏关被破的军情,还是你那域外公主送聘礼给闹的,气得当场就昏厥了过去,现在已经搬去行宫修养了,她说你还不如当个和尚,省得招来女色之祸,又埋汰你是个不中用的,怎么连个女妖精都降不了,一点都不像她那个魂牵梦绕风流倜傥的老头子!”
魏殊恩瞥了他一眼,“那是你父皇。”
魏小王爷啧了一声,“我也很想尊敬这老头子,但他做的事,让我没法尊敬他啊。”
宠妾灭妻,这是人能干得出来的事儿?幸好他哥争气,纵然排行老三,还是夺了东宫太子之位,成为最年轻的副主,又一举取了宝鼎,坐镇中枢朝廷。
要说先帝干的最荒唐的一件事,就是死于马上疯,这让魏小王爷产生了严重的童年阴影,从此远离一起跟马有关的东西。
对的,他是骑牛、骑驴来到玉屏关的。
魏小王爷觉得骑鹤更能衬托他的贵气,但小红死活不肯出门,还把他的屁股蛋啄得疼了几天,这年头,小宠都猖狂得骑到主人头上了。
魏小王爷很自然就将话题转移到魏殊恩的身上,还担心道,“您还行吧?”
魏殊恩:“?”
魏小王爷吞吞吐吐,“那老头子,不是那什么马什么疯吗,这不会是什么遗传吧?弟弟我很担心您……”
魏殊恩不怒反笑,“那你怎么不担心自己?”
少年一身元青色盘领锦袍,束发的丝绦也泛着雨后天青的清新,分明是一模一样的秀丽凤眼,比起长兄的锋芒寒光,他显得澄澈多了,魏小王爷张嘴就说,“我可是要做浪迹天涯的侠客,怎么能娶妻生子呢?”
魏殊恩面无表情,“母后不会同意的。”
魏小王爷顶着跟兄长同样的脸庞,做出了一个非常天真直率但在魏殊恩看来相当愚蠢的表情,“为什么要母后同意?母后又不能替我娶妻生子。”
魏殊恩不想跟这个傻白甜弟弟讨论一些无意义的事情,他淡淡道,“玉屏关已被龙荒攻破,只有一两处松懈的缺口,依照她的行事作风,很快就要补上,你别在此地闲逛。”
“我不是闲逛的!”
魏小王爷急忙道,“我是来替你的啊,哥,你有所不知,现在玉屏关到处都是你的通缉画像,嫂子真是太不留情了,我是易容几番,算到你会从这里经过,所以来候着了!哥,你快脱你衣裳,咱俩换上,反正我扮你也不是一两回了!”
魏小王爷就在路中间宽衣解带,半点没有不好意思,他边解边说,“你就先回去,主持朝纲大局,我留在玉屏关,给你探听消息,顺便混淆耳目!”
他还提醒了魏殊恩两句。
“你那个替身,我估计是胃口大了,竟敢向内阁六部伸手,上次还搭在我肩膀,跟我称兄道弟呢!”
魏殊恩的眼珠子盯着他,把人盯得毛毛的。
魏小王爷才记起,他哥讲究啊,不在外头光亮处脱衣的,整得跟贞洁烈男似的。
魏小王爷:“啧。”
在被他哥揍之前,魏小王爷迅速扎好了自己那头驴,找了一处密林子,欢快扒下了自己的衣裳,然后他转头一看,震惊当场。
这是什么?!
这是他一个清新脱俗的黄花大闺男该看的东西吗!
那宽阔的背肌上,纵横着数不清的血痕,有的是伤疤,也有的是抓痕,魏小王爷还离谱看见了野兽般啃噬的牙印!
魏殊恩似乎察觉到他的视线,回头示意他丢衣服过来。
魏小王爷不想自己显得没见识,于是清了清嗓子,啧了一声。
“你跟嫂子玩得,真刺激啊。”
魏殊恩手指缠着发,束着雨过天青的长丝绦,他长睫如墨,似笑非笑,“怎么,要一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