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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厨 正文 第25章

所属书籍: 大唐第一厨

    小黑羊在旅店外听墙角,他听力远胜于人族,不至于同天兵天将中的顺风耳一样,能聆听人间界的一切声响,听清莫文远的话却是可以的。

    他泪眼汪汪,小羊真的很丑吗?

    慧智干笑:好吧,其实他也觉得挺丑。

    “噗嗤”,莫文远笑出声来,他很快活,不知是被白纸黑字逗笑了还是因为别的事,他喃喃自语:“只要做一条鱼?这笔买卖也太好了些。”

    他是厨子,没有谁能比他明白顶级食材的可贵之处,放在桶中的几尾游鱼,品质之高,世间罕见,莫文远自认为他在长安城中,没见过这么好的鱼。

    厨师无法抵御顶级鲤鱼的魅力,他几乎是迫不及待一展身手,将其烹饪成美食。

    更何况……

    莫文远心道,也不知留条的是精怪还是世家的小娘子小郎君,他猜对方一定是孩子。

    小羊丑是丑,却很可爱,在看清文字内容的瞬间,他就被萌到了。

    经历了硕鼠精事件后,莫文远对玄幻事件的接受度大幅度提升,再加上他今天心情好,又被小字条萌到了,便欣然同意为不知名小童烹菜。

    他站墙根边上道:“现在没有牡丹花,牡丹溜鱼片是不用想了,我给你做清炖鲤鱼,鱼放两条。”

    远处的小饕餮:!!!

    天呐竟然给加一条鱼,他人太好了,他是神仙吗?

    小黑羊:“咩咩咩咩咩!!!”他高兴地踢弹蹄子。

    慧智:“……”

    两条鱼就高兴成这样,也太容易满足了吧?

    ……

    旅店主人也围观了莫文远做牡丹菜的过程,与有荣焉,待他回来后便和颜悦色嘱咐:“若有需要,堂前设施,任小郎君用。”

    莫文远不好意思,还想多交几个铜板,算柴火油钱,店主坚决不收,推辞不过,他便说明早做菜以做答谢。

    因早就说好厨房几时用都可,他夜声人静点火做饭也没闹太大动静,小二听见院中有许许多多声音,以为是小偷,出来瞅了一眼,见是莫文远忙着生火,边揉眼睛边道:“小郎君做甚?”

    莫文远胡诌道:“我梦中见到新烹鱼法,睁眼后迫不及待想试上一试,你去睡吧,这里交给我便是。”

    小二才醒来,有点迷糊,说话间一个哈欠接着一个哈欠,听了莫文远话后便迫不及待去见周公。他摇摇晃晃走在回榻的路上,心头飘过一抹疑问。

    说是烹鱼,鱼哪来的?

    莫文远用虎口卡住鲤鱼,将它猛地摔在砧板上。鱼不停摆尾,带有腥味的点点水花落在人脸上,鱼腥味侵入鼻腔。

    他面色不变,刀背一拍,鱼没了声息,借着摇曳的火光,莫文远细细打量鲤鱼,再一次为它的高品质所倾倒。

    鱼没有眼皮,即使被拍晕了,眼珠子还突兀地嵌在眼眶中,它的角膜透明而清亮,莫文远玩心大起戳了一下眼珠子,Q弹同果冻,一戳一动一戳一动。

    再看鳃丝,泛着淡淡的血色,粘液透明无味,鳞片更是泛着光。

    他两眼发光,就像是沙漠中的旅人看见了绿洲,淘金人发现了金子,饥饿的野兽嗅到了鲜肉的味儿。

    对他来说高品质的食材是不可替代的宝藏。

    装刀具的皮套被展开,他抽出去鳞刀。去鳞刀刀面被做成了尖尖的三角形,中间挖出几个小孔动。

    鱼鳞连根剥落,鳃、胆被完整地挖下来,鱼被片成完整的两面,鱼肉朝上放在砧板上,一面上贴着完整的骨头架子,另一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完美的刀功。

    若有懂行的庖厨在这里,绝对会为莫文远精妙至极的手法送上掌声

    他先把鱼头鱼尾巴剁下来,连同骨架放在一起,准备等会儿入锅熬汤,莫文远砸吧嘴,心说要是有牛奶就好了,放进鱼汤里,滋味更佳。

    等等……

    他摸了下自己的下巴,要是没记错的话有后院好像有正在哺乳的母羊?早上还听旅店主人说,如果想要喝羊乳尽管同他说便是,若会挤奶术,自取也无妨,只要别超过5斤就行。

    不若去看看,要是出的奶水好便能代替牛乳。

    ……

    唐时,羊乳在医药界还有日常生活中都得以运用。寻常百姓家且不说,若母亲产子后奶水不够哺乳,便会选择以山羊乳并米汤喂养。孙思邈更是在其所著《备急千金要方》中提到“治病患干呕方”∶取羊乳汁,饮一杯。

    旅店老板养母羊也是出于哺乳之用,但羊奶多时,他们也会煮熟后饮上一杯。

    莫文远盘算过后便拎着木桶去挤奶,羊圈中养了两头公羊并一头母羊。

    他才靠近羊圈,几头羊就醒了,他们心态平和,没有咩咩直叫,也没有烦躁地用羊蹄刨土,对莫文远的态度像是对待老朋友。

    他的动物缘很好,从小虫鱼鸟兽见他少有不善,除了给他端上餐桌的那些。

    莫文远将木桶放在羊的腹部下,用过水的干净布将她腹部擦擦,开始挤奶。

    在长安时,他也做过些需要添加牛乳羊乳的菜,当时便与厨神系统兑换了挤奶方法,亲自动手,所以现在莫文远动作很是熟练,一点都不担心给其造成惊吓。

    他做汤只肖一点羊乳,所以挤两下便停手了,母羊望着他温顺地“咩咩咩”,莫文远还笑了一下。

    羊乳也不是挤出来就能用的,回厨房后,他从口袋中掏出几枚杏仁,扔进锅里,生羊乳同杏仁一起用中火煮。

    杏仁所含的挥发物质能够与羊奶中的膻味中和,待羊奶煮沸后把杏仁捞出来,乳汁中只留有淡淡的奶香味。

    煮羊奶时候他也没有闲着,开始用鱼头鱼骨架熬汤。

    骨头炖出来的汤味淡而清亮,很适合作为二次加工前的底料。

    两口铁鼎都在灶台上烧着,他便开始处理新鲜鱼片,将薄片放在盆中,撒点粗盐进去,手指在鱼片面上反复揉搓,让盐味进入肉里面。

    顶级食材不需要更多的粉饰,本身的味道已经足够出众,若用酱料调制,那才是画蛇添足。

    “咕咚咕咚咕咚——”

    羊乳与鱼汤表面泛起了一个个小气泡,莫文远将汤水先倒入碗中,鼎擦洗上油,鱼片下去同姜丝葱一起翻炒,鱼肉的香味盈满鼻腔,焦黄色的鱼片令人食指大动。

    躲在窗外的小黑羊口水滴答:好!好想吃!

    清炖鱼片还没结束,他随即将羊乳并鱼汤倒入锅中,又扔了点绿叶蔬菜与豆腐进去,火由大变小,慢煮。

    爆炒鱼片的香味尚且未消,悠长的汤鲜味再度冒头。

    莫文远嗅着味道满意地点点头。

    清炖鲤鱼汤,成了!

    ……

    李三娘躺在榻上,辗转反侧,不得安生。她正在睡梦中,但就好像有什么人用轻飘飘的羽毛在她鼻尖不断扫过一样,她不断吸气,鼻孔一收一缩一收一缩。

    “腾。”李三娘的眼睛还是闭着的,但是身体却违背睡意,顽强地从榻上爬了起来,实在不行了,味道太香了!她迫不及待想要找到香味的源头,享受一顿美美的早餐。

    久经美食考验的她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是其他人了,无论是店中的旅客也好,店主人也好,一大清早,都被弥散在空气中的异香惊醒。

    鼻子嗅嗅嗅嗅嗅:“什么味道?”

    “好香!”

    “鱼香味?”

    “快起来快起来!”

    旅店主人是跑得最快的,他叫金荣达,四十岁上下,白白胖胖一团和气,身为店主人他早上起的本就比客人早,谁叫寄宿时的吃食都是他与他娘子并帮佣操办的。

    天未完全亮时,他四仰八叉躺在榻上,嘴巴大张,鼻中的孔洞更是大大的。

    他娘子猛地拍他滚圆的肚皮道:“甚香味?你快点去看看!”

    金荣达猛地跳弹起来,他吸鼻子道:“香味竟是真的?”他还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大快朵颐。

    他娘子撇撇嘴催促道:“你快去!”

    金老板的体型就证明他是个好吃的,在知香味是真后,他勉强套上一件褂子,撒腿就往堂前跑,越是靠近厨房,香味就越浓,他的肚子咕噜噜直叫。

    莫文远正好从堂前出来,他看向面带陶醉之色,撒腿狂奔的老板道:“金伯可有事?”

    金荣达惊讶道:“这么早小郎君就在堂前拾掇菜了?”他路上就猜测别不是莫小郎君在做菜吧?昨日的牡丹菜香飘十里,在场看客差点都打起来了,有幸闻到其味的金荣达对莫文远的厨艺那是十二分的信服。

    莫文远道:“我梦中得新菜作法,忍不住试试。”

    “莫不是灶台娘娘托梦?!”

    莫文远但笑不语,看在他人眼中,像是默认。

    金荣达与有荣焉,受到神仙托梦的小郎君,竟然住在他们家客栈,而且还用他们家的灶台做了菜,还香飘十里?就连他家的厨房都变得更精贵了。

    远处,小黑羊正在欢快地吃鱼片,他把脑袋扎在海碗中,伸舌头的动作与狗一样,不过他的牙口却比狗好多了。

    小黑羊边吃边发出含糊的“咩咩咩”声。

    灶台娘娘给莫小远托梦了?

    慧智叹口气道:“没有。”

    “以前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没有。”

    “从来没有神仙给莫小郎君托梦过。”

    小黑羊:“咩咩咩咩咩。”

    他笑了,笑得直打嗝。

    莫小远真是妙人,不仅烧手好菜,还会用神仙当幌子,小饕餮年岁不大,知道得不少,他用咩咩咩之声开嘲讽。

    慧智更加深深地叹了口气:“哎,从来只有仙人给凡人托梦,到了莫小郎君这里,也不知怎么的,竟是他借由神仙之口行凡人之事了。”

    还好这里没有菩萨的泥塑像,否则菩萨的表情一定同慧智一样,眉毛纠结,形容愁苦。

    菩萨:我求求你!我真的没有托梦!

    ……

    旅店客人中行商居多,他们日间辛劳,天不亮就起床准备买卖货物,但等货物差不多清空后,就会赖在床上,睡到日上三竿才行,以此方法收敛消耗掉的精气。

    金荣达记得,有几名行商昨日已做完买卖,按照惯例,今天本应睡得昏天黑地,哪知他替莫小郎君将馒头端到大厅后,却发现所有客人都聚集于此,大堂中的桌子都不够用了,晚来的人三三两两站在角落,见他进来时,都眼巴巴地盯着金荣达手上的盘子。

    他们的眼神,与饿了几天的乞丐类似。

    金荣达是个有生活智慧的人,他在厨房里喝了两碗鱼汤,一口气在胃里塞了三个馒头,才慢悠悠把菜品端上桌,否则他眼睛肯定就馋绿了。

    “莫小郎君做了馒头并几道吃食。”他把大盘子往桌上一放,“一人只可取两只馒头。”

    住宿的人都交了伙食费,金荣达负责他们一顿早饭,晚上如果要在店里吃就令加钱。

    听了他的话之后,一双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到盘子旁,一手拿一只馒头,两手就是两个,食客左右开工,咬口左边的馒头,再咬口右边的馒头。

    “两只馒头不够吃啊!金大,我多交份伙食钱,可否多拿两只。”

    金荣达呵呵,心道想得怪美。

    “多交铜板也没得了!小郎君一共就做了这点,有的吃便是福气,你还想要吃饱?”

    “想要填饱大肚汉,吃十个八个也不够。”

    人群中发出哄笑声,说要多交钱的人也不害臊,反而将馒头塞进口中意犹未尽道:“金大知我。”

    “这馒头,就算是吃二十个,也不够吃。”

    金荣达娘子长得壮实,腰不比她郎君细多少,她粗胳膊擡起,半人高的大陶瓮便轻松离地,陶瓮中装满汤汤水水,随她走动,汤在瓮中激荡,发出如同浪花拍岸似的清脆声响。

    “吃馒头别急着喝水,莫小郎君熬得汤要上来了!”

    听者连忙放下水杯,即使噎得嗓子眼直抽抽也不肯喝水。

    “咣当——”陶瓮底面同桌面相接,发出闷响,店小二跟在后面,手上有一摞碗。

    他甚至没有问谁想喝,香飘十里,若有人不想喝,才是呆了傻了。

    碗送到每人手上,大厅内没有说话声,“咕隆咕隆咕隆”声此起彼伏,更有趣的是,没人用饮酒的豪迈姿势端着碗,绝大多数人都双手持碗,小心翼翼,喝的时候都不敢把手擡太高,深怕动作过猛,汤水泼溅出来。

    那就太浪费了。

    “喂,金大你们在吃什么?”

    左邻右舍也被惊动了。

    金大摆摆手:“鱼汤。”

    “胡扯吧,鱼汤这么香?”

    “爱信不信。”

    “嘿,可否给我来一碗?”

    “去去去,自家人都不够喝,别说你了。”

    ……

    李三娘的早餐精致多了,乳白色的汤盛在碗里,汤底堆满鱼肉,面上飘有翠绿色的葱花。

    参合羊乳揉的蒸饼被切成小块,肉馅馒头只有小半个拳头大小。

    杯中是去腥的羊乳,莫文远将其同茶叶一起煮了,又把杏仁和各色坚果磨成粉小块撒在羊乳面上,纯天然无污染手工奶茶。

    李三娘笑道:“太丰盛了吧,我可吃得?”即便她吃惯莫文远所制美食,都觉得早餐奢侈得紧。

    莫文远道:“阿娘你都吃不得,还有人能吃得?”顺带吹捧一番李三娘的美貌,“我眼光果然没错,阿娘你戴花同街上那些……”他可疑地沉默了,没法,有些戴花书生的尊容不足为外人道也。

    他略过描述那些人长相的句子,直白夸奖:“怕是花神在阿娘你面前都要甘拜下风。”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这年头诗句才开始流行,莫文远在现代时没读过几首唐诗,倒是诗经,他背得挺熟,此时便用了卫风中的诗句称赞李三娘的美貌。

    粉红色的大花插在发髻上,几率云鬓慵懒地挂在耳畔,她略施脂粉,两霞微红,嘴唇呈现出有光泽的水润红色。配上淡红色罗裙,真是美得不可方物。

    李三娘给儿子夸出了小女生情怀,她伸手在莫文远的脸蛋上轻轻拧了一下道:“小小年纪,就油嘴滑舌,长大以后不知能骗去多少小姑娘芳心。”

    说着就开始吃vip尊享早餐。

    两人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莫文远道:“我等会子便去找陆二郎商量,快的话明日便往缑氏县去。”

    李三娘虽知莫文远早慧,对他却还是有诸多不放心,便道:“我同你一块去找陆忠。”

    三娘本就长得好看,在长安时就有馒头西施的薄名,不过这名声随着她的生意越做越大,就变淡了,众人见她,多是先感受到其身上不同于常人的威势,秀丽的长相反倒成了添头。

    然而近日她淡妆浓抹,且别说是路上的郎君看呆,即便是陆二等人都愣头愣脑,见李三娘硬是说不出话来。他支支吾吾许久才回话道:“想要回缑氏县?娘子可要同去?”

    莫文远哭笑不得:“就我去罢了。”刚才李三娘都说好几遍了,合着对方根本没过脑子。

    陆忠道:“哦!哦!成啊,没问题,定将小郎君安全送过去。”他忍不住道,“三娘戴得花真好,很趁你颜色。”

    不是来自于儿子的夸奖根本无法撼动李三娘的钢铁之躯,她大方点头道:“是花好,它可是我儿赢来的花王。”时刻记住吹捧儿子。

    莫小远:“……”

    哎,阿娘你这样,就不怕我膨胀吗?

    ……

    隔日莫文远起了个大早,同行商上路。前往缑氏县的行商二十岁上下,名唤秦百川,他正好有事要到县中打个来回,陆忠与他说好后,便同意带莫文远一起上路。

    其实就算是没有说好他也不会拒绝,在经历过了夜擒硕鼠精事件后,商队中人对莫小郎君佩服得那是五体投地,几乎将他当成了仙童转世,恨不得供起来。所以,几日前莫文远的牡丹菜在坊间闹出动静时,他们也见怪不怪,便是被问道,也只撇撇嘴道:“那可是莫小郎君,理该如此。”

    县与洛阳距离不远,用现代的计量方式来看大概要几十公里,秦百川弄了头强壮的毛驴,带两人上路。

    行至城门,莫文远看见不少挑担背笼的行人,他们的担中装了豆腐。他道:“他们行往何处?”

    秦百川道:“都是去周边郡县的。”他道,“近的走约一个时辰便能到了,当日打来回,远一点,诸如去缑氏,需要四五个时辰,只能在当地过夜。”

    四五个时辰,岂不就是八九个小时?莫文远睁大眼睛,又看他们肩膀上沉重的担子,感叹连连,果然什么年代,钱都不是好挣的。

    他再次感谢李三娘的好手艺,让他衣食无忧长成豆丁。

    驴子长得高大健壮,皮毛也光滑发亮,走在补路上不紧不慢,鼻子不停喷气。

    莫文远在长安城中便骑驴骑习惯了,大兴善寺的僧人养了不少驴,对此种生物也很有了解。

    他在禅杖上系了一条线,又抓一把稻草稭秆小麦等谷物混在一起制造而成的饲料,将其用线捆了吊在驴子前头。

    大毛驴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擡头便要咬,莫文远擡起禅杖,让饲料晃荡来晃荡去,就是不让他吃到。

    非常有童心。

    秦百川看着莫文远手上的禅杖,面露迟疑之色,纠结许久后,他还是忍不住道:“小郎君,你手上的可是上次捉拿硕鼠精时用的杖?”

    莫文远道:“是啊。”

    秦百川:“……”

    大兴善寺降妖除魔的宝具竟沦落成钓鱼竿,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如果莫文远知道他在纠结什么一定会好心再插一刀。此禅杖不仅作钓鱼竿之用,还做登山杖,捶打肉类用的木棍,降妖除魔一把手等等,用法非常多元化。

    莫文远简直将其用处开发到了极致。

    ……

    驴子走的比人走的快多了,正午之前,两人便已到达缑氏县,秦百川想他们早起赶路,又只啃了些干粮,便带莫小郎君到酒楼吃饭。

    缑氏县面积不大,整县中也就一家酒肆,而且还不是洋气的两层小楼,而是栋平房。好在店内环境不错,地面少见尘土,食案干净,木材经过千百次的锤炼,触感光滑,表面平整。

    两人要了些汤汤水水,等吃食期间听周围桌其他食客高谈阔论,莫文远原本还不太在意他们说了些什么,奈何几人聊天声音太大,还反复出现“莫小郎君”四字,让他不在意都不行。

    “你们可曾听说莫小郎智擒硕鼠精一事?”

    “小郎?我怎么听说擒了硕鼠精的是青面獠牙的大汉?说是那人生的如同钟馗一般,又有怒金刚之相,见到硕鼠精后便掐着尾巴将他提起来,说是要将他开肠剖肚后切块炒了,实在可怕!”

    “精怪都敢吃?”

    “是的。”

    莫文远听到此,脸色发青,青面獠牙中的青对上号了,但是獠牙,他的新门牙长得整齐,万万不是突出来的龅牙。秦百川也听见了众人的议论,悄咪咪看了莫文远一样,努力憋笑,但他实在是辛苦,从牙缝中漏出了“噗噗噗”的声响,跟接连放了几个屁没差别。

    “你们说的都不对,那莫小郎君尚是垂髫之年,怎可能身长八尺,还将硕鼠精给提起来?我可听说精怪同大汉一般高。”

    “怎么不可能了,凡神异之人,长相上总与凡人不同,二郎真君不是小小年纪就劈山救母?他五岁时便已经高至七尺,身形不输弱冠之年的郎君。但便是真君也没有生吞活剥精怪的,如此可见,莫小郎君比之他更加性情残暴。”

    莫文远:???

    心口插了一箭。

    秦百川:“哈,咳咳咳咳!!!”为了不让莫文远追究,他在漏出笑声后连忙发出一阵激烈的猛咳,试图将自己的笑给模糊处理。

    莫文远用死鱼眼盯着秦百川看:大哥,咱们能别装了吗?

    人与人之间能不能真诚一点?

    店小二也听见了旅人们的话,他端盘子上菜之余,插入了几人的对话:“不知客官是从哪儿听说莫小郎君青面白牙形容可怖的。”

    “你是县中人,我们说的可不对?”

    “自是不对,我听说那小郎君长的慈眉善目去,小小年纪就有菩萨的庄严宝相,更兼之额中一枚红点。他初至缑氏县时,天边金光大盛,虫鱼鸟兽皆面向东方迎接。”

    莫文远:“……”

    “你这小二,尽胡诌,若慈悲如菩萨,怎么可能扬言要吃硕鼠精?”

    店小二不服输了,他决定搬出官方大旗道:“你们不信?去净土寺听俗讲吧!这几日僧人都在说莫小郎君降妖一事。”

    “当日小郎君便把硕鼠精送至净土寺,他如何行事听了俗讲便一清二楚,你们也切末吓讲了!”

    “好,我倒要听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走吧!”

    等到客官们都走后,秦百川才小心翼翼对默不作声的莫文远道:“小郎君,我们还去净土寺不?”

    莫文远气若游丝道:“去。”

    “也顺带听听我是如何智擒鼠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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