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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里的白月光 正文 第五十二章 情书

所属书籍: 金屋里的白月光

    容见偏头看着窗外,天阴沉沉的,却还没入夜。

    他想了一会,还是决定亲自去看看肖琳,再考虑用什么办法。

    肖琳是《恶种》这本书的起源,如果没有她,就不会有明野。可书里对她的描写却很少,只有轻描淡写的几句侧面描写,后面就消失不见了。

    上大一的时候,明野曾经接到过肖琳的求救电话,她哀求着说:“明野,救救妈妈吧。”

    那时刚下课,旁边有人问:“是谁的电话啊?”

    脱离高中,才上大学不久,明野就已经很讨女同学喜欢了。

    明野挂断了那个电话,漫不经心地说:“是骚扰电话。”

    后来肖琳再也没出现过。

    容见和大多数读者的猜测一致,应当是她要求太多,又用身世要挟许匪,最后惹急了许匪,永远不能再说话了。

    韩云很反对这件事,秀水街实在太混乱了,那里是浮城的一个阴暗的角落,暗娼和流氓聚集,大多数人醉生梦死,活一天是一天,不会想明天。

    容见说服她:“您也知道,到了六月,我就不能像现在这个样子了,总得学着处理这些事。”

    韩云叹了口气,也许是这些年来过得很艰难,她的保护欲太强,觉得容见还没长大,不能接触任何可能会导致意外的人或事。

    可容见已经长大了,会对另一个人心动,会为心上人解决麻烦。

    韩云点了下头,打电话给司机。

    开车前往秀水街的路上,韩云简要地讲了肖琳这些年的情况,要比书上的那几句话全面多了。

    肖琳浮城人,出生在秀水街,十六岁高中辍学,外出打工,因为长得漂亮进了一家高级会所,中间有几年完全找不到踪迹,直到二十五岁带着明野回到浮城,然后大笔大笔地挥霍了两年,不仅花光了所有钱,还欠了很多卡债,被迫回了秀水街。

    韩云查到了肖琳失去踪迹的那几年应该是被人包养了,可过去的时间太久,而当时许穹做的又隐蔽,查不出来具体是谁。容家在浮城是很势大,可与川烽的许家完全没办法相比。

    回到秀水街后,肖琳没有什么本事,只能靠做皮肉生意养活自己。在明野十三岁的时候,肖琳因打伤嫖客入狱,而那个嫖客又有点权势,肖琳的量刑很重,关了五年。

    直至去年,肖琳出狱。

    车开了两个多小时,才到了秀水街。

    人高马大的司机在前面保驾护航,容见和韩云穿过一条昏暗的小道,才走进秀水街里面,路很窄,两旁都是拥挤的危楼,垃圾成堆,污水顺着路流向下水道。

    路灯大多数是坏的,仅有几盏还亮着。很多门面都是玻璃门,上面贴着彩纸,门是半开半合的,里面坐着穿着暴露的女人。

    容见站在这里,与秀水街很格格不入似的。

    他们继续往前走,韩云对着手机看报告,说肖琳的房子就在前面。

    没有走到那栋房子,里面忽然走出来两个人,一男一女,那个女人纠缠了一会,男人似乎从钱包里又拿出几百块,塞给了她。

    容见抬头,看到那张路灯下的脸,是肖琳,和照片上长得却不太一样。肖琳坐过几年牢,虽然有美人的轮廓,到底是老了,做皮肉生意也赚不到几个钱,日子过得很惨,还要靠打零工为生。

    肖琳也看到了容见,明明是不相干的人,却仿佛戳中了她的痛点,讥讽地笑了笑,恶意地说:“年纪这么小就往这里跑,不会老公就在这里头吧,小心得了病回去传染你这样的富家大小姐。”

    韩云想要骂回去,却被容见拽住了手,他说:“回去吧。”

    已经看到了肖琳了,和容见想象中也没多少差别。

    离开秀水街的时候,容见想,明野是从这里走出来的。

    他穿越过来之前的那段时间好像很流行从出生就得到一切的主角,拥有权势、金钱和所有的爱,也许是这种主角太多,读者都看腻了,《恶种》的作者就要反其道而行,他写了一个没被任何人爱的主角,从开始到结束,好像没有一个人因为明野是明野而爱他。

    明野是在很后面才知道自己的身世的,那时候因为许匪,他已经和许家结了死仇,砍掉了许家的很多生意,许穹也被气进了医院。

    到了最后,明野的亲生父亲在临死前骂他是天生的恶种,幸好被换走了,否则许家早就败落了。

    容见有点难过。

    他想,如果明野没有被换,在许家长大就好了,一切都会不一样。明野比许匪更聪明,更优秀,更冷静理智,做什么事都能成功,想必许家的那些人也会很爱明野。

    可肖琳改变了明野的一生。

    路途过半,容见总算想完了这些事,他考虑了片刻,对韩云说:“找个人,把肖琳养起来吧。”

    其实容见可以直接给肖琳一大笔钱,让她不要将这些事说出去。可预料之中的是,肖琳太贪心了,如果真的这么做,可能会惹下更多麻烦。

    韩云对肖琳没什么好印象,“小姐也太心软了。”

    容见失笑,“可现代社会,也总不能把她关起来,是犯法的。”

    他已经想好了,先将肖琳圈在浮城,等高考结束,如果可以说出这件事,就把真正的身世告诉明野,到时候明野和许家没有仇,或许能有不一样的结果。

    韩云思考了片刻,说:“小姐真的很喜欢明野吗?”

    容见点了下头,很小声地说:“很喜欢啊。”

    韩云又叹了口气,“那就喜欢好了,明野和秦州不一样。我明天就去找人,高考总不能耽误。”

    或许是容见承认真的很喜欢,韩云也爱屋及乌起来,必须也要保护明野了。

    车往回又开了一个小时才到,容见和韩云下车,往容宅里面走去。

    不远处有个人影。

    明野站在花园的路上,半垂着眼,不知道在看什么,直到听到脚步声才抬起头。

    容见停了下来,往明野身边走近了两步,问:“这么晚了,你在这里做什么?”

    明野轻声说:“二楼的灯没有亮,我想等你回来。”

    容见才从车上下来,身上很暖和,直到贴近明野,感受到一阵冷气,应该是在外面站的太久了。

    他说:“以后不要这样了。”

    可能还是觉得明野很冷,容见摘下围巾,将明野的手裹了起来,他的指尖无意间触碰到容见手腕处的皮肤。

    容见的手腕要比围巾温暖多了,用来取暖应该会很舒服。

    明野心动地想了一下,还是觉得不太舍得。

    裹好围巾后,容见说了晚安,追上不远处的韩云,走进了屋子。

    回到房间后,容见觉得解决了一件大事,他可以不用死了,就能想想别的很重要的事了。

    比如中午那封没送出去的情书。

    容见在高中时没谈过恋爱,也没机会幻想,可倒是见到过很多对情侣。

    他想:高中生喜欢人确实是要送情书的。

    走出高中,情书这种告白方式就显得幼稚可笑。这是只有学生才能有的恋爱方式,如果不送的话,好像总是缺了一点什么。

    还没谈恋爱,容见已经想到很久以后了。

    今天不是个恰当的时机,明天要起来考试,而且教室人太少,采用排除法很容易暴露,下个学期有很多机会,可喜欢人就是冲动的事,容见不想再等了。

    他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只开了台灯,从书柜里找出明信片,不知道该写什么。

    想写的很多,可具体下笔又很难。

    容见写了三个小时,废了半垃圾桶的纸,最后才写出满意的话。

    那是夜里三点钟,除了容见,所有人都睡了,他没有睡,却已经在做梦了。

    匿名送情书这么丢脸的事,容见没打算告诉明野,自己开心一下就算了。

    不过他又想,要是谈恋爱后哪天真的和明野吵架了,可以拿这种丢脸的事哄哄明野。

    如果感情很好,是不是就不会吵架?

    容见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再如胶似漆,爱死爱活的情侣也是会吵架的吧。

    如果到时候真的吵了,容见觉得让一让明野也没什么,毕竟自己比明野大几岁。

    容见想了很多很多,有许多和恋爱有关的白日幻想。

    他盼着能成真。

    第二天容见醒的很早,一起床就发了条微信给明野,让他记得带两本理综资料,自己的不小心弄丢了。

    这是必要的准备步骤。一般而言,明野去考试只带两支笔,从来不用在考场里复习。如果连书都没有,容见总不能把光明正大地把情书放到明野的抽屉里。

    离考试还有十分钟,老师要求学生都把资料放到讲台旁边的桌子上。

    容见装模作样地看着资料,赶在最后两分钟,等别人都放完了,才快步走了过去,磨磨蹭蹭地拿笔,实则心惊胆颤,将信封夹到了明野带来的几本书里。

    一场理综考试下来,容见满脑子的情书。

    他确实是昏了头,明野是不收别人情书的,自己偷偷送过去的,估计也只有扔进垃圾桶的命运,等到以后再提起来反而只能让人难过。

    以后吵架可能少了个哄人道具了。

    想到这里,容见有些许的悲伤,又化悲愤为动力,飞速写起了试卷。

    考试结束后,容见走的飞快。

    明野有些奇怪,他想查清楚昨天晚上容见去做了什么,今天早晨还心绪不宁。

    直到他顺手拿回资料,掂量了一下,觉得不太对劲,才翻开书,里面夹着一封情书。

    明野怔了怔,他似乎有些明白过来了。

    他走出教室,找了个隐蔽的角落,很小心地拆开情书,里面有一张明信片。

    说是情书,上面只写了两句话。

    “明野同学,我喜欢你。

    希望你永远晴天。”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还没有谈恋爱,但我们见见想的比谁都要远,真正的白日大幻想家(。

    快谈恋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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