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哲大步行走在蜿蜒曲折的长廊上,几名穿着银色盔甲的骑士亦步亦趋随行在后。
一名仆从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手里捧着一把镶满宝石的长剑。
迎面走来的格兰德公爵语气严厉地追问:“你去哪儿?带这么多人干什么?”
雷哲漫不经心地瞥他一眼,脚步未曾有半分停顿。
看着儿子匆忙远去的背影,格兰德公爵气得头顶冒烟,却又无可奈何。雷哲的性格太过强势,根本不受他的掌控。
走廊两边的墙壁挂满了美人肖像,有的金发碧眼,有的红发褐眸,有的头戴面纱,有的锦衣华服,还有的全身赤裸。她们无一例外都曾是雷哲热烈追求过的对象,也是整个托特斯闻名遐迩的绝色美人。
正如猎手喜欢把驯鹿的头悬挂在壁炉之上,这些栩栩如生的画作以及画中倾国倾城的佳人也都是雷哲的战利品。
在格洛瑞帝国,乃至于这块大陆,没有任何女人是他得不到的。
不过近段时间,他着实遭受了几回挫败,只因他热烈追求的莉莉丝小姐竟然因为迷恋上了那位花都伯爵而拒绝了他的约邀。
这倒是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和好奇心。
即便邓肯男爵不提,他也会找个时间去见见那位情敌。
花都伯爵——这个称号的确很浪漫,只不知本人到底如何,是不是浪得虚名。
雷哲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把长剑系在腰间。走到长廊尽头的时候,他习惯性地停下脚步,看向悬挂在最高处的一幅画作。
与之前的半身像不同,这是一幅全景图,绿荫萋萋的密林中涌出一口幽蓝泉水,一名身材纤细的少女趴伏在泉边,身上披着薄如蝉翼的白纱,金色发丝如云似雾散在水中,美得宛若精灵。她微微侧身,看向画框外的人,削薄的肩头带着几分脆弱感。
毫无疑问,她的皮肤是晶莹剔透的,她的身段是曼妙无双的,她的气质是神秘莫测的,但她的脸庞却是一片空白。
身为她的创造者,雷哲竟然没有为她描绘五官。
此时此刻,雷哲正仰头凝视这张空白的脸,眼瞳里带着向往,也带着迷茫。
邓肯男爵走到他身边,小声问道:“你怎么还没给她画脸?”
雷哲依然凝视着画作,摇头道:“梦想是无法用凡人的画笔描绘的,除非上帝握住我的手,亲自引领我的知觉,否则我绘不出她万分之一的美。她是我梦中的女神。”
邓肯男爵恍然大悟地点头,垂眸的一瞬间却又显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
什么梦中的女神,不过是个妄念而已。现实中的女人不美吗?——
“为什么不走了?”雷哲掀开窗帘看了看外面。
他正坐在邓肯男爵的马车里,车门处描绘着一只山鹰,那是邓肯家的族徽。而这辆马车眼下正停在一条狭窄的乡间小路上,路两旁是高高的田坎,田坎下是种满谷物青苗的田野。
若是前面再来一辆马车,这条路必定会堵死,双方若想过去,唯一的办法是让其中一方的马车不断后退,直至退到几百米开外的宽阔大路上,然后尽量往路边停靠,让出足够的宽度。
邓肯男爵指了指被浓雾吞噬的小路,得意洋洋地说道:“不用走了,我们就停在这里,与那位花都伯爵来一个狭路相逢。我的族徽他一定认得,基于财富、权势和地位的优越,他一定会要求我率先让路。我偏就不让,看他怎么办。”
只一瞬间,雷哲就猜透了邓肯男爵的盘算。
看见族徽,那位花都伯爵一定会认为对方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所以他绝对不会主动退后。
而邓肯男爵也不会退后,双方便就此杠上。
杠上之后又该如何呢?权势更盛的那方必然会派遣几名骑士来打砸这辆不识好歹的马车,甚至于把马的缰绳砍断,再把马车推下田坎,让车上的人摔个七荤八素,再啃上满嘴黑泥。
所有贵族都会这样做,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了横行霸道、作威作福。
在等级森严的托特斯大陆,爵位高的人可以随意制裁爵位低的人,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
但是,如果那位花都伯爵真这样做了,他便落入了邓肯男爵的陷阱。因为他绝对想不到,邓肯男爵的简陋马车里竟然还坐着格兰德家族的嫡子。
他欺辱邓肯男爵的同时也等于在欺辱雷哲,对于公爵之子而言,这是无法忍受的屈辱。
届时,无论雷哲展开多么残酷的报复都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就连国王也不能怪罪。
那位花都伯爵为了平息雷哲的愤怒,少不得要放下身段赔礼道歉,然后让出巨额利益。
思及此,雷哲无趣地撇撇嘴。
邓肯男爵知道他不耐烦玩这些不入流的手段,便诱惑道:“你不想知道花都伯爵的制香技术吗?你不想看一看他那些美轮美奂的珠宝都是怎样打造出来的吗?等他落入我们的陷阱,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从他那里得到这两笔财富。你姐姐在皇宫中的地位似乎不太稳固,她很需要你的支持。”
最后这句话击中了雷哲的软肋。他眸色微微一黯,然后便敛去了鄙夷和不耐烦的神色。
是的,他需要金钱和地位,否则他无法保护自己最为珍视的人。
交谈中,马蹄敲击路面的哒哒声从浓雾里传来,一辆红色马车渐渐驶入眼帘,然后在相距百米的地方急促停稳。
“大人,前面的路被一辆马车堵住了,车头画着一只山鹰,那是邓肯家族的标记。”车夫回头禀报。
邓肯?那似乎是一个不入流的小贵族,连封地都没有。
简乔的两名男仆一左一右把脑袋伸出车窗,仔细查看情况,唯恐车夫辨认错误,得罪了格兰德的大贵族。毕竟很多家族的族徽都是相似的。
“啊,他的男仆竟然都抹了脂粉,真阔气呀!”邓肯男爵盯着对面的两个仆人,语气酸溜溜的。
时下流行奢华靡丽的风潮,无论男人女人,出门的时候总免不了用香粉把皮肤涂白,用胭脂把脸颊染红。但上好的香粉和胭脂都很昂贵,一般只有贵族才会这样装扮,平民百姓根本没有这个条件。
这还是邓肯男爵头一回看见仆人化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连仆人都打扮得如此浓艳,花都伯爵本人又是何等模样?
邓肯男爵已经在心中描绘出相应的画卷。那位伯爵定然是面涂白粉,颊染红脂,满身珠宝,金光闪闪,穿着打扮极尽奢华。
以时下的审美来看,那才是引人注目的,也是美的。
同样在脑海中描绘出这幅画卷的雷哲不自觉地拧起浓眉,瞳孔里漫上深切的厌恶。
他可以欣赏浓妆艳抹的女人,却无法忍受浓妆艳抹的男人。他们假白的皮肤,酡红的脸颊简直像小丑一般惨不忍睹,他们身上散发的脂粉味比阴沟里的脏水更令人作呕。
那不是美,是恶心!
男人就该像雄狮一样展现自己的力量。
想到这里,雷哲已经倒尽了胃口。他拉上窗帘,不耐烦地说道:“我现在就想回去了。我百分百确信,那位花都伯爵绝对是个浪得虚名之辈。”
“大人,在离开之前,我求你好好考虑一下莫安皇后的处境。”邓肯男爵一语中的。
雷哲揉了揉额角,语气里饱含忍耐的痛苦:“那就再等等吧。但愿我的眼睛不要被那位花都伯爵的尊容伤害。”
与此同时,两名花枝招展的男仆已经缩回车厢,笃定道:“的确是邓肯家的族徽。他堵住了我们的路,我们得派几个骑士过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尊卑的家伙!”
简乔盯着对面纹丝不动的马车,摆手道:“让骑士团不要轻举妄动,耐心等着。我相信对方也看见了我们的族徽,基于礼貌和尊重,他应该会主动退让。但他现在毫无退让之意,可见他是有依仗的。这位邓肯男爵做生意很有一套,是个精明人,精明人不会做这种蠢事。”
两名男仆早已习惯了事事听从主人的吩咐,连忙伸出手,向后面的几辆马车打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
已经拔出刀剑准备捍卫主人尊严的骑士们看见这个手势,便都待在马车里不动了。
邓肯男爵尚未意识到对面在打什么暗语,雷哲就已露出兴味的笑容:“那位花都伯爵不会来得罪你的。”
“什么?”邓肯男爵茫然地回应了一句。
在他的观念里,大贵族从来不知道礼让、忍耐、宽容为何物。他们最擅长的事就是欺辱甚至杀死冒犯自己的人。倘若一个大贵族被地位低下的人挑衅,却不报复回去,那么他必然无法在上流社会立足。
他的软弱可欺会让他失去尊严,进而失去尊重。一个不受尊重的人必然会成为所有贵族争相践踏的目标,而他根本保护不了自己。
说白了,所谓的大贵族们不过是一群秃鹫。追逐血腥,寻觅猎物,分食腐肉,是他们最大的癖好。
头一次踏入上流社会的花都伯爵太需要树立威望。他不可能忍受一个小小男爵的刁难,因为这件事一旦传出去,他将受到整个帝国的嘲笑,莫说大贵族,就连平民都会看不起他。
查理三世甚至有可能把他赶出波尔萨,禁止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
争夺这条路的行驶权就是争夺他自己的尊严。他绝不会退让。
邓肯如是坚信着。
但事情正渐渐超出他的预料。那辆红色马车一动不动地停驻在浓雾里,未曾传出愤怒的叱骂,也没有全副武装的骑士从里面跳出来,提剑砍杀。
站立在车前的两匹雪白骏马扬起脖子打了两个喷嚏,这便是所有的动静。
邓肯等待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得意洋洋的表情慢慢扭曲成了难以压抑的愤怒。对面到底在搞什么鬼?为什么还不气势汹汹地杀过来?
原本极不耐烦的雷哲却扶着额头低声笑开了。这位花都伯爵的审美虽然糟糕透顶,但脑瓜子倒是挺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