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9节===
风餐露宿了多日之后,文一一终于吃上了第一顿正儿八经的饭。
虽然想点的东西很多,但是这家小饭店能提供的也只有豆子炖肉,干面包,土豆泥,小饭馆的老板甚至连甜品怎么做都不知道。
文一一猛吃几口煮肉后,把干面包撕开泡进煮肉的汤里,在一旁的法尔瞅到了文一一的做法,忍不住咂舌:“这样能吃吗?看起来好恶心啊。”
“只是我的一个习惯。”文一一用叉子把干面包往汤里戳了戳,看着面包吸饱了肉汁,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她干脆讲解起来,“面包这样干吃就很没味道,不过如果放进炖肉的肉汤里,面包本身就有空腔,空腔会吸满充满肉香的汤汁……啊,这个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啊,但是我觉得炖肉里味道精华就在汤汁里面,我还蛮喜欢这么吃的。”
桌上传来了清晰的吞口水声,文一一看过去,发现少年们已经开始默不作声的泡面包了。
文一一呵了一声,也懒得说什么了,开始埋头狂吃起来。
凭良心来说,这个日薄西山的小镇做出来的东西一点都不好吃,只能算得上把肉煮熟,把面烤成粗糙的面包,可所有人都吃的狼吞虎咽。
太好吃了,这么多天来第一次吃到煮肉,还有热乎乎的汤汤水水,里面调料虽然只放了一点点盐,但已经是难得的人间美味了!
真的是太好吃了!
等桌上的食物被席卷一空后,文一一进入了贤者时间,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和安宁。
这些天的疲惫似乎也随着这一顿饭涌现,她记得之前看这家店是可以住宿的,她现在只想上楼好好睡一觉。
“吃饱了吗?”斯梅德利小声问。
“嗯。”文一一惬意的点点头。
“那就好,”斯梅德利看向其他人,“准备好了吗?”
“准备什么?”文一一感觉自己产生了不好的预感,“等等,有什么要准备的?”
斯梅德利歉意的笑了一下:“失礼了,一一小姐。”
说着,斯梅德利握住文一一的手,一把拉起一头雾水的文一一,向着饭馆门外冲去。
“跑咯跑咯!”
文一一被一阵猛扯,五官都要变形了,她懵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原来之前布雷迪信誓旦旦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吃霸王餐!
“站住!你们还没付钱!”身后传来老板娘的怒喝,“给老娘停下!”
搞什么啊!
她踉踉跄跄的被扯着跑,感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脆弱的社畜从来没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刚刚吃的有点撑的胃在超出负荷的剧烈运动下一阵翻江倒海。
文一一脸色一变,没被拉的那只手捂住嘴,感觉自己就要吐了。
不行,不可以吐出来呜呜呜,这是她这些天吃的最好吃的饭了……现在吐出来,就没钱再吃第二顿了!
“你没事吧?”斯梅德利脚步慢了下来。
文一一捂住嘴摇头,努力想要再跑起来——吃霸王餐已经够丢脸了,她不要被抓住!
她从小到大,还没干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可惜这时候已经晚了,身材高大,的老板娘已经握着菜刀挡在了所有人面前,面目狰狞:“在老娘的地盘,你们竟敢吃完饭不给钱?活腻了吗?”
文一一感觉自己的羞耻心已经要爆炸了,她羞愧的低下头,脸涨的通红。
除了文一一,旁边其他人却没一点廉耻心,只是满脸没能逃单的遗憾。
“都怪你。”法尔抱怨,“害我们全被抓住了。”
文一一人已经麻了:“……怪我咯。”
她怎么能想得到,在《为送信》这本小说里,顶级高富帅的法尔上学的时候竟然还会吃霸王餐啊!
而且就连斯梅德利这个浓眉大眼的好人,竟然也吃霸王餐吃的毫不心虚!
该怎么说呢,果然是恶棍组,期待他们拥有良心的自己真的是太甜了……
“总共二百铜币,劝你们把钱老老实实拿出来,否则……”老板娘威胁的举起刀,“你们也不想用别的东西抵账吧?”
两百铜币?那应该付得起啊?
文一一看向了布雷迪,想让他掏钱。
布雷迪耸了耸肩,摊开手示意自己无能为力。
“钱呢?”文一一不抱期望的问。
“拿去买内裤了。”法尔不爽的说,“都怪你不给我洗内裤,我洗完的穿着好怪,只能买新的用。”
文一一:“……”
为什么内裤这个梗还没过去啊!为什么还要一次次出现!
明明都快没钱吃饭了!可是为什么还能用几百铜币去买内裤!可恶啊真的好想打爆法尔的头!
年纪轻轻的文一一感觉自己血压飙升,真的就要当场猝死了。
“呼——真没办法。”飞岚叹了一口气,越过文一一向着老板走了过去,单手撩起自己厚重的刘海,“实在是抱歉,可我们真的没钱了,能原谅我们吗?”
文一一擡起头,只能看到飞岚的背影。
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这一路上,飞岚和文一一的交流是最少的一个,基本说不了两三句话,就像是一个腼腆害羞的少年一样,从骨子里散发着温顺的气质。
但是此刻,哪怕只能看到背影,他也如同最深的黑暗,能够将周围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
满脸怒容的女老板脸忽然红了,她整个人都忸怩了起来,“啊,这个……你好啊。”
“您好,好心的女士。”飞岚的声音充满了哀伤,“其实,我们是皇家学院的学生,原本我们是为了学期实践出来旅行,但是在路上,为了帮助父亲生病的可怜小孩,所以把钱全给他了。”
“这、这样吗?真的很可怜。”女老板看上去已经听不清飞岚说什么了,只知道点头。
“我们并没有打算真的吃霸王餐,只是我们太饿了,而且也没钱……”
“原来是这样啊,太可怜了。”女老板嗯嗯嗯点头,“那你们吃饱了吗?还要吃吗?”
文一一死鱼眼看着背对着众人的飞岚。
出现了,名场面‘飞岚的脸’。
虽然从故事开始到结尾,所有的插画里都没有画出过飞岚的正面,但是众所周知的梗就是飞岚有一张魔性魅力的脸。
因为太过帅气所以一直用刘海遮住,只有闯祸的时候才会撩起刘海,露出脸去打圆场。
传说中,只要看到飞岚的脸,就没有人能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而且,也正是因为这样一张脸,飞岚不相信任何人的感情,除了他的三个朋友。
之所以相信他们,纯粹就是因为第一次见面时飞岚惹恼了法尔,为了省事他撩起刘海准备解决争端,结果法尔根本不吃这一套,还把他痛打一顿。
结果因为这一顿打,飞岚认为只有法尔才能成为自己的朋友,开始死缠烂打,从一个冷漠愤世嫉俗的人魔混血变成了恶棍组的一员。
……属于是友情破颜拳了。
至于飞岚到底长什么样子,也属于《为送信》的未解之谜了。
想到这个未解之谜今天就要被自己揭开,即使已经对这群破小孩丧失性趣的文一一也不由兴奋起来,试图去看飞岚的脸。
差一点,就差一点点了!
眼看着就要看到未解之谜,文一一心跳加速,正要再挪一点的时候被法尔提着衣领揪起来,扔到了一旁:“不可以偷看。”
“为什么啊!”文一一抗议,“我也想看!”
“如果你看到他的脸,喜欢上他会很麻烦。”法尔脸上带着笑,语气却不容拒绝,“当个聪明的人更讨人喜欢一点。”
他是认真的。
和过去那种生气揍人完全不同,这次如果不听他的话,就会发生自己不能承受的事。
文一一意识到了这一点。
“而且我也是为你好嘛,”法尔恶劣的笑了起来,弯下腰看文一一,“飞岚的眼光可是很高的,就算你喜欢他,想要近水楼台先得月也是不可能的,他更喜欢同龄的美少女。”
“我没想着要他喜欢。”文一一小声回答。
“嘴上的大话谁都会放,你最好能做到。”法尔站起身,不以为然的说,“我可不喜欢自己的下人有什么非分之想,有的话就把你炒掉。”
“哼,只有我炒掉你的份。”
“哇,我喜欢你这份自信。”刚说完讨人厌的话,法尔又露出了期待的表情,“你要好好坚持住,我还蛮喜欢你做的饭的诶。”
“喜欢有屁用,给我发工资!”文一一恶声恶气。
“会给你的会给你的,你以为我是谁啊!”法尔不爽的说,“现在的情况只是意外!”
文一一哼了一声,扭头不看法尔了。
如果可以年轻八九岁,像是她刚读高中那时,会觉得自己是穿越者,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人,一定会被喜欢。
可是时光不会倒流,她都大学毕业了,都经历了社会的毒打了,再也不会做什么公主梦了。
即使穿越,她也不是什么独一无二的存在,不会有王子无脑喜欢自己。
她早就知道这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