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呀!刚还说这书确实不错,转头又说出了会亏,那能叫不错吗?!大骗子!
叶青青有点忿忿儿的,没吱声儿,就听着。
朱俊也不客气,继续道:“假设唐冶也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他拿出他之前那本《艳骨》,和方凛这本《薄暮》同时投入市场,谁的赢面大?”
那还用说吗!唐冶这种血花四溅的悬疑,太符合当下社会猎奇的重口味了,方凛的中老年笔调根本没有竞争力好吗!
叶青青只能承认:“那肯定唐冶。”
“我知道你肯定在想两种书不一个类别,面向的受众群也不一样,但是光从市场角度想,同样是新人,我们要一本《薄暮》是不是还不如要一本悬疑探案?”
“……对。”叶青青几乎绝望了,感觉自己就是来被拒绝的。
“不过……”朱俊又拉长了声音,继续看着笔记本的下一条,朝她笑了笑道,“我们讨论了一下,如果市面上什么火大家抢着出什么,其实对出版社的发展并不好。再加上上头一直宣传百花齐放,如果有可能,我们就要尽量出这本书,这本书之前反映知青生活,中间有一部分狱中生活,后面是中年人在新时代的摸索……其实很有意思,涉及面很广,就像是作者亲历的一样。”
“什么?!”叶青青猛然擡头,“亲历?”
“对啊,”朱俊有些莫名,他看了看稿子,忽然笑起来,“你难道一直没觉得这书好就好在真实和代入感吗?没点经历光有文笔是写不出这个感觉的。”
“难道作者,咳,方凛还坐过牢?”
“这我就不知道了,也有可能是多方查访的结果吧,”朱俊道,“如果有也没什么奇怪,人家在外面活奔乱跳的,还敢来出书,总不会是逃犯。”
叶青青心里忐忑,忽然想到:“那这书里说这个主角于潜没有杀人,在狱中和出狱后他都在伸冤,岂不是作者自己在伸冤?”
“你怎么越想越远了,”朱俊哭笑不得,“书归书,人对人,把两者混在一起,会越发看不清的。”
“哦,好,好吧。”叶青青虚心受教,“您继续,您继续。”
朱俊又低头看笔记本,琢磨了一下,慢慢开口道:“还有就是一些文风上的问题,我们看书是工作,可能只要通顺好读,就不会觉得有问题。但是现在很多人都是翻开看一眼,第一页甚至第一段,吸引到了就算成功,不成那就彻底弃了。你看方凛第一页,水乡,知青,少男少女……我要是个年轻读者,对那个年代感兴趣还好,不感兴趣直接就放下了。”
叶青青终于忍不住开始写起笔记,她一边写一边道:“所以你的意思是修一下开头?”
“可能需要一个更吸引人的开场,我觉得后面那段倒夜香就可以提上来,比如在城里长大的于潜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抱着装满了屎尿的痰盂,排队等着倒夜香……”
“哈哈哈对的对的,这个好!我可以跟作者说说。”
“还有一些字里行间的语气,虽然是作者的习惯,但是在太古老的,我希望作者愿意换掉,比如有些地方男主女主叫什么‘呜呼哀哉’,或者‘甚好’之类的。女主并非那么有文化,终究是个小镇姑娘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家闺秀的言行呢?”
“所以是要改现代点?”叶青青有些不确定,“这可能得和作者好好说说,他不一定愿意。”
“我懂,劳烦传达一下,还有,就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朱俊突然严肃起来,他思索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道,“叶编辑,你看这书的时候,有没有觉得少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