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半年以后
昏暗的天空,硝烟滚滚而过。密密麻麻的灰色战斗机,铺天盖地掠过城市上空。架设高速导弹和激光炮的重装甲车,轰鸣着朝阵地袭来;装甲车后,是全副武装的兽人和人类。
数公里外,守城的数万机械人,手持武器,严阵以待;用以防卫的地对空高速导弹,企图锁定每个空袭的目标。
“G2纵队,空袭B7、C122坐标!”
“七团,加重火力,正前方推进一公里!”
“通讯团,激光炮第一轮打击,范围500平方公里!”
“大武,带步兵冲锋夺城!”
与高倍速望远镜中惨烈的战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于通讯系统发布指挥命令的声音。那声音清脆甜美,命令却干脆利落,于阵阵炮火轰鸣中,如同清泉般响彻战地后方的指挥室。
两小时后。
许暮朝摘下耳机,离开望远设备身子往椅子里大字型一摊。
呼……好累。
好在,战果丰厚。
她的嘴角慢慢弯起。许暮朝再不是听到硬仗就抓狂、热爱冲锋胜于指挥的军官了。她肯定不是军事天才,但现在她指挥的战役,已是胜多负少。
“司令!薛司令和关少校到了。”门外警卫的声音从通讯系统传来。
“请进。”
门被推开。健壮的中年司令背后,是关维凌俊朗如昔的身影。两人看到许暮朝,俱是微笑点头。
三人一同坐下。薛司令赞许的看着许暮朝:“一来就看到你打了大胜仗。再胜下去,我们其他几个军司令都要甘拜下风了。”
“别啊,薛大人!”许暮朝不赞同的看着他,“要不是您和崔司令几位大人,这半年来对我提点有加,我只怕还是听到正面对抗就头疼的家伙!”
“哈哈哈!”薛司令很高兴,“年轻人很少有像你这样勤奋又谦虚,天分又不错的。”
许暮朝叹气:“我们已经这么努力了,却也只是勉强跟敌人打个平手。”甚至,说平手都有点勉强。面对没有人性的丧尸机械盟军,有血性有感情的人类兽族联军,总是略占下风。而丧尸王复出后,神出鬼没的指挥能力,更令联军吃了不少苦头。若不是许暮朝一干司令死撑,而丧尸和机械人的配合似乎不是那么默契,只联军伤亡更大。
薛司令脸色也有些难看:“而且帝都那些混蛋,每次提供粮草还不太爽利;推推拖拖。”
“因为他们不想我们胜,也怕我们败。”许暮朝笑了笑,给二人斟上茶。如果军方打了大胜仗,一向忠于顾澈的军方,无疑会获得更高威望和更大话语权。
一直沉默的关维凌忽然开口:“暮朝,昨天我离开帝都时,元帅的手指,已经有了知觉。”
许暮朝握着茶壶的手微微一顿。
“明天我就返回帝都。你已经半年没回去了,跟我去看看吧。”关维凌柔声道,“说不定这次你回去,元帅就会醒来。”
“好!”她擡眸望着关维凌,清澈双眼中是比清风还要温柔的笑意。
入夜。
已是盛夏天气,许暮朝穿着背心短裤,靠在小院的藤椅上,头发湿漉漉的披在肩头。
当关维凌走进小院时,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情形——少女半睡半醒,纤细莹润的身体,在黯淡月光下,却另有淡淡的光彩。
“有什么今天不能当着薛司令说?”许暮朝睁开眼,看着来人。
关维凌在离她约莫一米外站定。
“我们收到消息,有人会对你不利。”
“哦?”她来了兴致,“怎么说?”
关维凌摇头:“送消息的人,还没说完就被人射杀。你要加倍小心。”
“要害我的人在军方?”许暮朝很快反应过来,“回帝都是为了让我躲避?”
“不。回帝都,是因为元帅。”关维凌上前一步,面前却像有堵无形的墙,将他挡在一个安全的距离,“你离开帝都已经半年,为什么不回去看他?”
“战况激烈,身不由己。”她慢慢道。
“暮朝……”关维凌似乎挣扎了一会儿,才道,“那晚发生了什么,我们多多少少也都猜到了一些。我想元帅大人,不会怪你。”
她微笑点头:“我知道,那晚我就知道了。我只是……”
我只是……用自己的方式,在爱他。
半年了,他还没醒。我怕一回到帝都,就会流泪。而留在这里,思念和复仇的决心,却会令我更强大。留在这里,至少我还在为他收复城池。而在帝都,我什么也干不了。
关维凌擡手压了压自己帽檐:“明天早上七点,我来接你,到第十五机场,乘我的飞机回去。”
“好。”她笑望着他,“我现在好歹也是司令了,什么时候给我也配个专机?”
关维凌也笑了,忽然心中一动道:“批复还需要时间,你可以……用元帅的专机。”
“嗯。”她眉梢眼角都是温柔,“他要再不醒,我就把他的飞机开跑,如朕亲临啊!”
同样的夜晚,机械丧尸盟军,总指挥部。
夏风温暖袭过,却无法令丧尸的血,有半分热烈。营地旁的山脉深黑而安静,最险峻的山峰上,颀长身影静静矗立。
墨色的眉眼,满满的沉寂。
这些日子于沈墨初,是梦境般的经历。心又恢复那百年的冰冷,哈金斯随便一个命令,都如同魔咒令他甘愿肝脑涂地。
重新沉迷于血与火,肉与欲的身心,原来这么满足。
只是望着这一山的夜色,总有些难过。他知道自己沉沦并且无法控制,并非失忆。他还清楚记得,曾经背着受伤的女孩,疯狂而压抑的一夜掠行。在同样深黑的山顶,他吻了她。很甜美清新的味道。
现在,不光她的吻是他的,连身体,少女宝贵的第一次,也反复被自己获得。可为什么,心中升起的,除了习以为常的成就感和满足,还有些许莫名的痛呢?
没能杀了顾澈,令他懊恼不已。可那晚总有什么事,令他更加懊恼。
是什么呢?
曾经短暂的苏醒,于丧尸王不过迷失和笑话。现在的忠诚和杀戮,才令他连血脉都感到兴奋。既然喜欢这个女人,那下次就抢来好了。
只是为什么,心中不知什么地方,总有一丝不甘?就像这漫天苍茫的夜色,空空洞洞?
东方露出鱼肚白,太阳从地平线蓬勃升起,洁白的光亮照亮肥沃的土地。这是属于人类的领地,百年来令丧尸虎视眈眈的土地。
多么美好的土地!
还有,那个美好的女人,正在这土地上的某处。她爱的……
丧尸王慢慢站起来,他终于找到自己懊恼的原因。
那晚,她就在自己掌中,只差一秒就会死去。可她临死前望着的人,不是自己。
怎么可以呢?许暮朝,你怎么可以不爱我?我即将面临黑暗的永生,而你,曾经唯一的光亮,怎么可以,不属于我?
“在想什么?”一把清亮的声音,骤然在身旁响起。
丧尸王早察觉到他的气息,此时只是淡淡看过去:“与你无关。”
青衣将军摇头失笑:“如果哈金斯看到你这个样子,又要怀疑你恢复人性了。”他仔细打量丧尸王沉黑的眉眼,“那你有没有恢复人性?”
“我忠于哈金斯。”
明泓也在他身旁的巨石坐下:“老实说,哈金斯真是个废物。”
“我知道,但我依然忠于他。”
“……呵,你很有意思。”明泓望着日出,眸色骤深,“顾澈现在成了废人,以我们的兵力,如果配合得当,早打到了帝都。可是哈金斯这个蠢材,打个仗还想着跟我抢地盘,占了城市头一件事就是找美人。有他拖累,我们何日才能将人类灭族?”
丧尸王沉默不语。
“不说这个……你刚刚,是在想许暮朝?”明泓温文尔雅的笑着。
丧尸王擡眸望着他,不置可否。
明泓失笑:“还真的是?连人性都没有了,居然还想一个女人。难道她真的是你的爱人?我就知道当日,你从我手上抢走她,必有蹊跷。”
“她誓死保护顾澈。”丧尸王的声音冷酷无情,“下次见面,我会杀了她。”
明泓却仿佛没听到他的话,眸色纯净的打量了他脸上神色,忽然问道:“你爱她吗?我以你的主人盟友的身份,冒昧问这个问题。”
丧尸王沉默片刻,道:“我想我爱她。”
明泓闻言,也沉默下来。
片刻后,明泓才道:“爱,是什么感觉?一个丧尸也懂爱,我却不懂。”
丧尸王静静看着天空流逝的云彩,慢慢说道:“曾经,爱是温暖的希望;现在,爱是蚀骨之痛。”
“温暖的希望?蚀骨之痛?”明泓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堂堂丧尸王说出这样的话,这都是许暮朝带给你的感觉吗?”
“……是。”
明泓站了起来,似乎想起了什么,目光也变得格外明亮:“那个女人,只是让我觉得很有趣,又很不听话。我很想控制她,但她偏偏次次都能逃脱。”
丧尸王擡头:“你配不上她。”
明泓眸色一沉:“是吗?我已与人类政府达成协议,拿十个城池换她。明天这个时候,我应该已经得到她了。”
“她是我的。”丧尸王慢慢道。
明泓摇头:“不,她早就是我的,她第一个效忠的人是我。”
丧尸王不怒失笑:“她的话你也信?”
明泓默了片刻,笑了:“那倒也是。”
然后他话锋一转:“不过,我,机械人,对她说的每句话,都是认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双更了,你们捏?
另:今天看到好几天前的一个评论,有同学提了关于一个逻辑的问题:
1、为什么老沈第一次完全丧失意识;第二次被咬似乎还有自己意识
回答:每次他都有自己意识。我一直是这么描写的。第二次为什么没有变的更严重,因为他体内经过第一次苏醒,已经有了抗体。只是这抗体依然无法抵抗哈金斯而已。但是表现就会跟第一次有些不同,譬如表现出对许暮朝的强取豪夺的虐恋
2、为什么老沈不能抵抗基因,许暮朝可以
回答:好多亲看了之后,说老沈意志好薄弱。其实不是的。一个是比邻星的基因,一个是垂死光影兽的基因,不同的。不能横向比较。另外帮助小许战胜老沈咬伤的,意志是其次,最强是光影兽基因。
有些问题,我不会在当时做过多解释,因为会剧透,此外有些过于细节的,我写文一直是不会在这方面拖沓过多。如果大家有问题,欢迎随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