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凤凰台
凤凰台上有凤凰。
据传,纪朝宙帝一日梦到自己来到一座青山之上,青山绵绵,景色秀美,然后从天上落下一只神鸟,五彩羽毛,降落在宙帝前,啾啾而鸣。
宙帝醒来后,就建了凤凰台。
后来梁帝继纪朝之后开创一代盛世,就以凤凰台为帝城。
据传,凤凰台里有三山五岳,江河湖海,崇山峻岭,鲜花异果,乃是人间神仙地,天下第一等美的地方。
有幸去过凤凰台的人,都道名不虚传。
广御宫里今天也如往常一样,高昂的吼声不断从宫内传来,路过的宫人宫女全都习以为常了。
一个黄衣宫侍,瘦长脸,留着长长的两条老鼠胡子。
他从广御宫中出来,回到了位于三山五岳的玉宇宫。
玉宇宫中住着朝阳长公主,她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脸上的皮肤仍然嫩得像二八佳人。
据宫中见过朝颜夫人的宫人说,朝阳长公主和朝颜夫人并不像。
朝颜夫人长得像郑女,身为乐伎,擅歌擅舞,身形纤细,肤白胜雪,容貌出众。
而朝阳长公主则更像瑶光帝,她长得高大健美,在先帝幼年时,就极为爱护先帝,不但亲手衣食,据称先帝被宫中妃妾欺辱,都是公主替先帝出气,之后就时常带着先帝游戏,先帝从小开蒙识字都是长公主亲手教导。
等瑶光帝去世,先帝登基,长公主仍不肯出嫁,朝中不免议论纷纷,先帝大怒,言“朕离不开长公主”,谁敢轻言亲事,就是与朕为敌。此话一出,朝中大哗,但先帝幼时受过颇多磨难,因瑶光帝不喜皇后,也不喜先帝,只有长公主一直保护先帝,所以他为人固执,一旦被触怒,就无人可解,他当殿令人拖下去数个老臣,无论谁来求情都不肯开释,还当殿痛哭“朕之父刚去,你们这些人就来逼迫我们姐弟!今日能对姐姐的事指手划脚,明日就能来对付朕!”
最后还是公主在深宫中听到消息,好言相劝,先帝这才让人将被抓的人放出来,但也有几人已经受不了天牢的苦楚,放出来时就是一具尸首了。
无人敢再提公主之事,公主就一直住在了凤凰台。
等先帝皇后产下幼子去世后,公主就一边抚育当今,一边扶助先帝。先帝在当今十岁时驾崩,临去留下的遗诏中,朝阳公主的名字是写在最上面的,严令他去以后谁都不许与朝阳公主为难,如果皇帝不好,朝阳公主甚至有废帝另立的权力。
这份遗诏从此奠定了朝阳公主在凤凰台至高无上的地位。
玉宇宫中到处可见鲜花绿树,小桥流水。因为朝阳公主不喜欢在有太阳的时候到外面去,又想看花看树,看水看河,就在玉宇宫中栽了许多鲜花和树木,开出溪流,注入活水,与宫中水道连通,让水日夜不绝。
花树是刚刚才换上的,花枝鲜活水灵,香气四溢。
朝阳公主正在赏花,对身边的宫女说:“这次的绿牡丹养的没有紫牡丹好,今年的花圣是紫魁。”
宫女就把一条金丝织成的丝带系在花枝上。
黄衣侍人站在旁边,满脸堆笑,夸道:“这紫魁比绿色那朵大上一圈!真不愧是魁首。”
朝阳笑着点头,绕着花看了看,满意得很。
宫女把紫魁剪下来,戴在朝阳的头上,鲜花离枝,只有半日的寿命。
这被花匠精心养育一整年的花,争一个魁首,就是为了在朝阳公主的头上戴半天。
殿中的宫女和侍人都纷纷称赞起来,夸这花美,最适合戴在朝阳公主的头上。
朝阳心满意足,戴着这花,乘着车,在凤凰台上转了一圈。这是她每天最喜欢的事,也是最重要的事。
经过有瑶光帝和先帝神像的宫殿时,她下车走进去,跪在神像前默默哭了一场。
她这一辈子,有两个最爱她的男人。一个是她的父亲,一个是她的弟弟。她的父亲把她当成珍宝,捧在手心;她的弟弟敬爱她就像敬爱母亲。
结果这两人都早早的离开了。
朝阳哭了一场,双眼红肿的离开了。
回到玉宇宫,朝阳疲惫的坐在榻上,宫女们来来去去,给她捧来香花香果,她都不喜欢,挥手把人赶走后,叫来黄衣侍人:“陛下今日如何?”黄衣侍人说:“陛下今日精神很好,欢乐愉快。”
朝阳欣喜道:“那就好,那就好!他今天没有发火吧?”黄衣侍人点头,“今天他们都很聪明机灵,没有惹陛下发火。”
朝阳叹气:“他是阿貍留给我的,他好,我才能安心。”
黄衣侍人安慰她:“有公主在,陛下怎么会不好?陛下敬爱公主,相信公主,这世上还有什么事需要担心呢?”
朝阳摇头,“你不懂……我今年都这个年纪了,不知什么时候就要去见阿貍和父皇。等我走了以后,陛下怎么办?我的阿团怎么办?”
黄衣侍人不敢出主意,只能低下头。
朝阳望向广御宫,喃喃道:“我要给阿团找一个可以帮他的人。”
第二天,朝阳公主请了黄家黄松年,徐家徐公,孙家孙将军,毛家毛昭……等一众人进宫面圣。
但众人来了以后,不出意料,圣上还是不在,他们还是对着空空的御座磕头。
圣上继位五年,没有一天出现过。他们唯一一次见圣上,还是在登基大典上。不过当时所有人都低着头,不能擡起来,叫他们说圣上长什么样,还真说不出来。
唯一有印象的是,圣人可能是个大胖子。
因为当圣上走过时,他们看到了圣上的脚和腿,都很粗壮,以一个十岁孩子的体型来说,过于巨大了。
但壮总比瘦好。
“黄老可知,长公主请我等来是何事?”毛昭问。
黄松年摇头:“不知。”
一群人互相试探过一遍,竟然没一个人知道?
正思索间,内殿侍人出来通传,让他们去后殿见公主。
几人鱼贯而出,跟在宫侍身后,绕回廊一圈,穿过空旷的中庭,过门,再穿过一个中庭后,走到回廊上,隔水而望,对面的殿前有一群人,宫女执壶,宫人擎伞,浩浩荡荡,当中坐着一个美妇,隔得远,看不清面目,只觉得她的皮肤白得能反光,高耸的云鬓间簪着一朵硕大的绿牡丹。
朝阳公主以不喜金银珠玉而被百姓称颂,都道她性情节俭,为女子本分,也令国中女子不敢向父母、丈夫要金珠银环,因为连朝阳公主都只用鲜花装饰。
黄松年叹道:“又哪有人知道,这一朵玉绣敌得过百根金簪。”
因为朝阳公主这个爱好,两任先帝都在京中营造多个花房,搜尽天下奇花,用尽奇技百巧也要令朝阳公主在一年四季都有喜欢的花戴。
众臣隔着水潭对朝阳公主行礼。
她是先帝之姐,早在先帝在时,先帝就把朝阳公主捧在了上面,试问,先帝每见朝阳公主必起身行礼,在座的哪个臣下又敢干看着不行礼呢?
礼毕,朝阳公主也不召他们过去,只是让人送来一卷圣旨。
魏绢制成的圣旨,上面有三枚玺印,分别是先帝,朝阳公主和当今。
先帝驾崩前,特旨御玺不随葬,而是留给朝阳公主,为的就是让朝阳公主可以用这枚玺废帝。如果当今不肖,朝阳公主自己拟一个诏,盖上先帝印玺,就是先帝之言。
这种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吧……
黄松年在心中暗叹,与其他人一起看这诏书上写的是什么。
他们倒不紧张,因为这个朝阳公主虽然手握巨柄,但是倒从不对朝政指手划脚。不知她是不是担心有人会害皇帝,连皇帝都被她管得不问政,不见人,每天都在宫中戏乐。
这样的皇帝……也没什么不好。
不过皇帝大了,该娶妻了。
此诏,就是要诸位大臣将各国淑女报上,以供皇帝选后选妃的。
看完,黄松年说:“应该,是我等的过失。”
“确实应该。”
“那我等这就回去早早打探各国有哪些出名的淑媛吧。”
黄松年回了家,想了想,叫来儿子孙子,让他们和从人一起把几个诸侯国派来的使臣都给找出来。
他的五个儿子,十七个孙子来了一听说就发愁了,最小的孙子才十七岁,茫然道:“啊?有吗?”
黄松年叹气:“唉……”帝威日渐衰弱,诸侯国对皇帝的敬畏也在逐渐消减。
“有是有的。”他的长子黄容说,“就是要翻翻拜帖。”
各地诸侯每年都会派人来送贡品,但只有几国仍在坚持,剩下的大多是送上一张言辞华美的颂辞就算了。今年,郑国米也没有供上来,黄松年只得让人用魏国米充郑国米交了上去,幸好无人发现。
至于使臣,各国应该也都派驻在帝都,应该要时常进宫面圣,以表达诸侯王对陛下的崇敬爱戴。
但黄松年自己都不记得上一回有使臣上门是什么时候了。
这些人连黄家都懒得来,又怎么会带着礼物跑去见陛下?他敢说这五年陛下都没见过他们!
黄家用来存放各种拜帖、名帖、信物的库房足有十间,黄松年带着儿孙和亲信下人撸起袖子在灰尘中只翻了半天就翻到一副。
“鲁国蓝氏。”他的小孙子捧着念,“这家人是刚来的。”
所以才这么快就找到了。
黄松年夸了小孙子,说他干得好,接过木盒整整衣冠,自己走了,走前吩咐儿孙们,“继续吧。”
小孙子傻了眼,回头看看爹,看看哥哥。
爷爷这是跑了吧!!
长子黄容不得不清了清喉咙,主持公道:“下一次,谁先找到,谁就能去休息!”
至于黄松年,那比他们都大,没人管得了他。
黄松年回到屋里,洗漱更衣后,取出拜帖中的东西仔细读了一遍。拜帖中的东西除了表示对黄家的崇拜之外,就是夸自己家了。但他不太满意,他记得鲁国有著姓,这蓝氏不是其中任何一个。蓝家这一代也没有人能在鲁王身前担任要职,他们家最值得拿出来说的,竟然是把女儿嫁给了先王义子。
这是个攀权附贵的小人。
黄松年很不想跟这种人打交道,于是把拜帖送给他的一个学生,让他去跟这个蓝家的人谈谈。
蓝家没有住在帝都里,而是在附近的村庄买了一块地,盖了一个房子。
蓝如海从来到这里以后,身体就越来越不行了。他每日督促蓝家子弟,除此之外,他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今天却很奇怪,来了一个客人。
蓝家怎么会有客人?
在这里?难道有人跟蓝家有旧?
是蓝如海认识的人吗?
那人看起来气度不凡,蓝家人从他走后就议论纷纷。
一直到晚上,蓝如海才把他们叫进去。
“陛下要选皇后了。”蓝如海说。
他的声音小得很,屋里的人却都听到了,他们一个个瞠目结舌,但先浮现在脸上的,都是喜。
蓝如海等他们高兴完了,才说:“陛下要选阅各国淑女。我鲁王宫中,只有一位淑媛身份贵重,可为王后。”
——是谁呢?蓝家人脸上的喜色还没褪去,都换上了惊。
蓝如海叹气:“我只能如实告知。”
底下一个蓝氏子弟犹豫了一下,说:“公主……也没那么坏吧?”
摘星公主在鲁国没什么恶名,细数之下……缺点只有一个:男宠。
“只要说了这个,陛下应该不会对公主倾心了。”
蓝氏子弟们说不出是庆幸还是失望。不过他们也觉得……如果皇帝选中摘星公主,对鲁国来说一定是一个能引起极大动荡的事。
摘星公主似乎是联系大王与将军的桥梁。如果没有公主,将军和大王还能像现在这样平静的相处吗?
蓝田突然开口,他是蓝如海弟弟的儿子,“伯父,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不是要尽快把消息送回去?”
蓝如海点头,“阿田,你就辛苦一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