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举深蹲之后,又接着爬绳子。
甘扬力量稍逊,但耐力和自重动作明显占优。Wilson被他在单杠架子上反超,又在杠铃杆子下面追回来。两人就这样交替领先,互不相让。
比赛进行到最后,一组双力臂做到力竭,疯狂面部代偿,拍下来简直可以做表情包。丁之童甚至觉得前台小哥假装刷手机,其实就是在拍照。
……8、9、10,她屏息跟着默数,只看见甘扬放手下来,Wilson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完成。教练只有一个拿在手里的秒表,自然分不出伯仲。
甘扬这边才刚下器械,双手叉腰气还没喘匀呢,一直在旁边举杠铃杆的女的已经跑过来,跳起来跟Wilson高五击掌,说:“Wilson你太棒了!”像是带着阳光下所有的正能量。
甘扬有点懵,丁之童只是在对面看着他笑,点点头,用眼神说:嗯,没错,人家一起来的,世界变化就是这么快,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她的课也结束了,拉伸完跟教练道别,转身推门去更衣室。甘扬几步追过来,弹簧门在他身后合上,走廊里就他们两个,训练场内的音乐忽然隐去,周围一时安静下来,好像连呼吸的声音都听得到。他一把拉住她的手腕,刚举完铁的掌心尤其炽热,汗水腻在一起,闻起来也有隐约的金属味道。
“我去淋浴换衣服,等会儿一起吃饭。”丁之童就这么让他拉着,没等他问,先开口解释,像是看穿了他怕她就这么走掉。
不多时,四个人已经收拾干净,坐在饭店里吃饭。
举杠铃杆的女的是M行香港分公司PR的同事。丁之童上午跟Wilson打招呼,说晚上想多叫一个人一起去训练馆,Wilson欣然同意,把这位也叫上了。
丁之童和甘扬只管吃饭,在旁边听着他们聊天。显然也是才认识不久,话题就跟在那天“夜上海”聊的差不多,Wilson把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最后还是问:“要不要再去酒吧坐坐?”
丁之童忽然好奇,问他:“上回在曼谷培训,你十六型人格测试的结果是什么来着?”
Wilson想了想回答:“ENTP?”
她尚在回忆这几个字母代表的是什么意思,甘扬在桌子下面踢她的脚,用眼神说:走啦!
丁之童笑出来,一口喝完杯子里的酒,坚持做东道付了账,才与那二位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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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餐馆,他们走在夜色下的街头。
“刚才练得爽不爽啊?”丁之童想起来就要笑。
甘扬不肯承认是自己误会了,嘴硬解释:“嗯,我就是看不惯这种人,都几岁了还穿大学T?”
丁之童却道:“你从前那件熊头T也挺好看的。”
甘扬记得,那时候给她当睡衣穿过,白底子上有一头棕熊,抱着个红色大写字母C。也不知是画手水平有限,还是故意为之,熊的表情奶凶奶凶。
“你还留着吗?”丁之童又问。
甘扬没说话,拉住她的手。丁之童没看他,继续往前走。他便也静静的,只是在过马路的时候变成十指相扣。心跳快起来,却不是突然飙升,而是一阵一阵,荡荡悠悠。
她没话找话,看到街边破裂的玻璃和墙上的涂鸦,说前一阵电影院里放映《小丑》,银幕上哥谭市大乱,下面观众席里有人起立鼓掌,她就已经觉得很魔幻了,等到了外面一看,一群人正挥着棒球棍砸地铁站的玻璃,往里面投掷燃烧的酒瓶。
“怎么变成这样了呢?”她感叹。
“是世界?还是我们?”甘扬背歌词似地接下去。
只是句玩笑,却没想到后面有人跟上来,用粤语演说:我们的目标就是建一个全新的香港,大陆人看不惯可以滚回去,皆大欢喜。
她看到那几个人身上的黑衣,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明知道只要闭口不答就能避过去,或者跟他们说英文,只要英文比他们流利,对方气焰就没了,就是这么神奇。
但许是刚才喝的那杯酒突然上头,又或者是因为从训练馆出来,自以为天下无敌,她开口说:“我在香港九年了,我随时可以去换永居,我本来是很喜欢这个地方的,温暖,湿润,还有港马,但现在搞得跟本地的同事都没法聊天。所以你们砸来砸去到底在想什么?就算你们不喜欢的人都走了,你们不还是留在这里?”
只是一瞬的冲动,甘扬也已经展臂护住了她,加快脚步往前。但那黑衣人并没有散去,当时街上鲜有行人,连过路的车都很少,大约是欺他们势单力薄,一直跟着他们挑衅。再往前,另一个路口似乎又有黑衣黑伞的人正朝这里走来。
FUCK!丁之童这时候才知道紧张。
甘扬当然也察觉到了,干脆一手揽在她背后,另一只手把她的脑袋护在胸口。
“怎么办?”她贴着他说。
甘扬却是笑了,在她耳边反问:“你不是跟我说你马拉松最好成绩跑进350了吗?”
丁之童退开一点,茫然地看着他。
甘扬对她做口型:跑啊。
不等她反应,他便拉着她穿过马路,在空旷的人行道上飞奔。
一边跑一边骂,起初是英文。到底在费城黑人区的高中里熏陶过的,英文脏话比她溜多了,那些香港孩子更是无力招架。骂到后来不过瘾,干脆开始飙方言粗口。丁之童听不懂,只是想起来前一阵新闻里播过,北角的福建人拿着长竹竿反击,心说这帮人会不会有点怵福建人?
她也不敢往后看有没有人追来,只是紧紧抓着他的手,拼命地摆臂迈步,跟上他的速度。
“跑啊!”甘扬偏还要回头对她喊,仿佛又变成了那个杀千刀的体育老师,“不要走,丁直筒!跑起来啊!”
周遭分明是亚热带潮湿的暗夜,却让她想起伊萨卡蓝天下皑皑的雪野。他们没变,她和他都没有。他们像是跑了很久,不辨西东,后面早没了追兵。
直到她回过神,认出街边的路牌,才慢下来对他说:“别跑了,过了,我就住在……”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她笑。她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却也跟着笑起来,脑中又是那个魔性的词语,窜天猴子。加起来快七十岁的两个人,怎么还这样呢?
于是,他们又往回走了一条街,直到她住的公寓楼下。
她试图抽手出来,但他却不肯松,又对她说:“童童,不要走。”
“谁许你这么叫的?”她看着他问。
他还是抓着她手说:“童童本来就是我的。”
这话叫她心向下猛坠,觉得自己准是昏了头,一只手找出卡来刷开了门禁,带着他上楼。两个人在电梯里就吻到了一起,她头发凌乱,被他用手朝后面抚去,从耳垂到脸颊,再从脖子到锁骨。她觉得他掌心发烫,他也觉得手触摸到地方在灼烧,每一寸皮肤都渴极了似的。电梯升到十二楼直接入户,两人出了轿厢连灯不曾开,像是一种默契,借着玄关感应灯的光亮,一路进了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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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他们倒在床上,她看着他幽亮的眼睛,说:“你还记得陈博士的传记吗?”
“什么?”他问。
“1968,1975,1987,”她一个个年份地数下去,“其实就连我们都已经经历过两次,2008,2015,如果再来这样一次呢?”
“再来一次又怎么样呢?”他反问。
“也许一夜之间什么都变了,又觉得没必要继续在一起了。”
“不会的。”
“这么肯定?”
“我们都跟从前不一样了。”
“那又会怎样呢?”
“你说过这种事还会来的,到时候就知道了……”话是贴着她的耳朵说的,声音很轻,被空调的噪音一吹就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他看着她,然后吻了她,像是还在回答她所有的问题。
直到真的做了,她才记起来,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
欲望到了这种程度是有些疼的,甚至叫人分不清是利刃还是蜜糖。但她知道这种感觉别处不可能再有,只是没顶般地沉溺进去,什么都不想了。第一次,尚是她招架着他急切的动作,到了第二次变成了漫长的取悦与拉扯。他们滚在床上绵长地亲吻,像是在用唇舌重新熟悉彼此的身体,一分一毫都不舍得错过。直至最后,喘息和耐不住的呻|吟听得她心口紧缩,他仍旧吻着她,像是交付了全部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