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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罗曼史(吃饭跑步和恋爱) 正文 第十六章

    十二月中旬,康村举行了冬季毕业典礼。

    丁之童跟甘扬商量,让他那天别去看她戴方帽领毕业证书,仪式完了之后也别找她。

    甘扬听她这么说,当时就是一怔,许久才反应过来她居然是认真的。

    “为什么?”他很严肃地跟她要一个理由。

    丁之童坦白告诉他,因为她妈妈会来。

    前一阵,她把毕业典礼的日子分别告诉了父母。

    丁言明千里迢迢,只回了封邮件以示祝贺,并叮嘱她到时候一定多拍几张照片给他发回去,猜也猜得到是打算去同事朋友那里炫耀一下。

    而严爱华距离她五个小时车程,平常就是打打电话,但这一次却是立刻就说要来参加。

    丁之童调侃地想,《围城》里的方鸿渐之所以去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就是因为他的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在她读书这件事上,母亲也是花了大代价的,自然一定要来出席她的毕业典礼,眼见为实。

    但甘扬还是没明白,为什么她母亲来了,他就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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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之童不太想跟他说她家里的事情,只给了个泛泛的理由,普天下所有母亲都会犯的错:“要是让她看见你,信不信她立刻就查你全家的户口?”

    她是玩笑的语气,甘扬起初也毫不在乎,说:“那就查啊。”脱口而出之后,才想到自己家的确有经不起查的地方。

    丁之童找不到别的理由,但甘扬也没话了,顺势接受了她的安排。

    调侃归调侃,到了毕业典礼那天,当丁之童在宿舍楼下看到母亲那辆开了好多年的银灰色本田车,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暖意的。严爱华是1992年出的国,丁之童当时刚上小学一年级,也就是说,母亲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她学校里的活动,直到这最后一场毕业典礼,总算赶上了。

    仪式在礼堂里举行,冬天离校的大多是硕士和博士,人数只有几百,不像每年五月那场几千个人坐在操场上,但也是一片黑帽黑袍,肩上披着代表学院的各色绶带,呜呜泱泱。再加上来观礼的父母亲友,还是挺热闹的。

    英语里管这叫Commencement,除了毕业典礼,还有开始、发端的意思。校长、教授和学生代表一一上台发言,一个个说着未来,说十年后二十年后会怎样怎样,叫丁之童这么个冷感的人一边觉得好假,一边热泪盈眶。

    宋明媚也选上了valedictorian,在台上演讲。她家里没人到场,卞杰明倒是来了,坐在下面亲友席位上,扬着头很是欣赏地看着她。

    冬季的毕业生远比夏天人少,没等多久就念完了名字,发完了毕业证书。丁之童看到冯晟就在她前面,没隔着几个人,但他一直没回头,也没跟她说话。

    自从那次她拿到offer一起吃饭之后,她跟冯晟之间就几乎没有任何联系了。丁之童猜想,冯晟大概也听说了她和甘扬的事,甚至很可能是在他做出留纽约的决定之后才听说的。这种想法更加让她如坐针毡。

    有情有义地说,他们俩是同一所大学出来的校友,从申请学校开始一直到毕业找工作。现实一点来看,M行和L行都是BB大行,且都在曼岛中城,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多么天时地利的人际关系网,就为了这么点事再也不说话了?既没必要,也不值得。

    她打算等仪式结束之后找机会跟冯晟谈谈,但也不知是因为现场人多,还是人家存心躲着她,一个转身就走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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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是宋明媚过来找她合影,卞总给她们当摄影师。

    丁之童对卞总久闻大名,这一回总算见了本尊。只见这人年纪三十五岁上下,长相端正,中等身材,锻炼得当,微微晒黑的皮肤是他融入当地主流社会的象征,衬衫和西装通体熨贴,衣随身动,就像是长在他身上一样,显然都是bespoke的贵价货。同样也是九十年代初出的国,但一看就知道跟严爱华那种不能同日而语。

    几张照片拍完,宋明媚替他们介绍。丁之童称呼“卞先生”,卞总倒是一点架子都没有,看着她笑,说:“你叫我Ben就可以了。”

    仪式散了之后,丁之童还了帽子和衣服,陪着严爱华在学校里四处转了转,又在CornellStore买了几样纪念品,然后去餐厅吃饭。

    严爱华玩得挺尽兴,相机上拍了不少照片和视频,对刚才看见的卞杰明也是印象深刻,一边吃饭一边还在问丁之童:“你那个同学的男朋友是做什么的呀?”

    丁之童其实也不太清楚宋明媚那些排着号码的追求者究竟能不能算男朋友,只说:“好像开了家公司,金融方面的,生意做得挺大。”

    严爱华一听,更加艳羡,又开始问宋明媚的情况,几岁,哪里人,父母是干什么的。丁之童含糊作答,听得出母亲的言下之意——人家虽然长得比你漂亮一点,家庭背景也比你好一点,但其他方面你们俩差不多,都是女的,年轻未婚,名校毕业,你也应该按照卞总那个标准找个男朋友,最多稍微降低一点点。

    丁之童怕的就是这个,暗自庆幸没让甘扬跟母亲见面。

    就是在这个时候,她又看到了冯晟。

    冯晟是陪着父母一起进来的。也是巧,学校里这么多餐厅,他跟她选了同一个。但也不算太意外,他们从前总在一起吃饭,最常来的就是这里。两人远远打了照面,都是微微一怔。

    倒是严爱华循着女儿视线看过去,先开了口,说:“那个……是跟你一起从上海来的同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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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之童刚来那会儿,严爱华在机场见过冯晟一面,大约印象不错,又是导游的好记性,直到现在还没忘。

    本来还在想,要是再见,怎么开口才不尴尬,却没想到问题这么容易就被解决了。

    还没等她说什么,严爱华已经朝那边笑起来,而且还举起一只手挥了挥。冯晟的父母不明就里,自动推定是儿子的熟人,也带着笑走过来。冯晟不能装没看见,先朝丁之童点了点头。丁之童便也站起来招呼,说:“人挺多的,一起坐吧。”

    就这样,两家五个人坐了一桌。丁之童帮着冯晟去给他父母买了餐食,等到他们端着餐盘回来,剩下三个中年人已经谈得挺热闹。都是上海人,说着沪语,颇有点他乡遇故知的味道。

    那一年,个人赴美旅行签证还没放开,冯晟的父母报了个十日旅行团,从西海岸一路走马观花过来,最后两天在纽约,私下跟领队讲好了脱团,到这里来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

    此处还要加上一句解释:“叫是我们两个都是上海人,而且还都是国有银行的工作,导游知道肯定不会出事,所以才同意了。”

    只是一场仪式,为什么这么重视呢?是因为他们家四九年前出过好多常青藤校友,后来时代原因产生断层,差不多过了六十年,总算又出了一个。

    严爱华自然听得懂这番话里暗示的背景,也不甘人后,说自己旅美多年,如今在纽约经营一个旅行社,家住大颈,生怕人家不知道大颈是什么地方,还要补充:“就是GreatNeck,在长岛最西面,看得到海的。”

    冯晟的爸爸对这个也有些了解,说:“长岛是富人区,那里房子很贵吧?”

    “还好还好,”严爱华自谦,“算单价也不比上海贵多少,就是面积大,一般都是独栋别墅,最小的也占一亩地。但是真的值得买,那里是美国最好的学区之一。以后有了小孩,不用千军万马也能上藤校了。”

    “对的,”冯晟妈妈附和,“我就一直跟小晟讲,毕业之后房子也可以看起来了,肯定是留在美国好咯,只要是名校出来,又有能力的,谁会回去啊?”

    聊到此处,话题又转向丁之童和冯晟的工作,结果发现实力相当,两人都进了华尔街上的大投行,谈话于是更加热络。双方父母都关照自家孩子以后一定要多联系,人在他乡,互相照应。

    冯晟听到他爸妈说的话,轻轻叹了口气,抱歉地看了看丁之童。严爱华发言之后,丁之童也对冯晟报以尴尬的一笑。两人颇有些同病相怜之感。

    就这样边吃边聊,一顿简餐磨蹭了许久。

    直到眼看时间不早了,严爱华还要开车赶回纽约,这才道了别,急匆匆地去停车场。丁之童知道她肯定是瞒着丈夫出来的,也不好留她,只叫她路上别着急,开车一定要小心。

    临别坐在副驾驶位子上,丁之童又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抽出书里夹的一张支票递过去。

    严爱华起初不知道是什么,接过来捏在手里,看了看上面的数字,有些惊讶。

    “你给的生活费没用完,暑期实习又存了点钱,还有前两天,M行的签约奖金和搬家费也都到账了。”丁之童解释,意思反正就是她不缺钱。

    “童童……你……其实不用这么着急的……”严爱华也答得挺轻松,只是有些语无伦次。

    虽然天已经黑下来了,停车场上灯光幽暗,但丁之童还是可以在母亲脸上分辨出一丝如释重负的表情。她发现,这让她感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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