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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罗曼史(吃饭跑步和恋爱) 正文 第三章

    下车回宿舍,丁之童一路恍惚,进房间之后又吞了一粒布洛芬,放下卷帘,倒在床上蒙头睡去。

    再睁眼,周围一片黑暗,晨昏不知。旧床垫中间凹陷下去,像一个小小的巢穴,她蜷缩在里面,身体已经暖过来,疼痛不再。隔壁传来轻微的人声,她听不清在说什么,但就那么听着,半晌一动不动。也只有这短暂的一刻,她不考虑找工作的事,也不去算钱够不够用。

    上午经历过的情形零零碎碎地出现在脑海中,像一幕幕无声的电影。大概是因为快晕过去了,她当时看什么都像加了一层滤镜,只觉画面中的那个人竟有种水墨丹青般的感觉,鼻梁挺直,眉眼精致,皮肤是留白,瞳仁是最黑的焦墨,唇色是曙红加清调淡。还有那一双手,手指修长,骨节匀称,指甲是长长的椭圆形,剪得干干净净。

    她有些奇怪,这人她以前也见过,却从未这样仔细地看过他。

    直到听见电话铃响,她才回神,彻底醒过来了似地,伸手摸索了一阵,总算在床边的地板上找到手机。那边已经挂断,屏幕发出的光刺得她眯起眼睛,看到宋明媚的名字才反应过来,赶紧打电话过去解围,用的是现成的理由:“喂,你在哪儿呢?……我有点不舒服……肚子疼,挺严重的……嗯,好,你快点回来。”

    这是她们事先讲好的套路,遇到约会对象纠缠,互相帮忙。主意是宋明媚想出来的,也都是宋明媚在用。到伊萨卡一年多,丁之童在感情方面一片空白,尽想着搞钱了。

    等到挂断,她才发现手机上还有一条未读短信,是一个多小时之前收到的,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好一点没有?

    发信人显示的是一串数字,但她知道这是甘扬的号码,刚才他打过她的电话,她还没存下来,却已经记住了。

    没事了,谢谢。她回复,顺手加了个新联系人,名字那里打上“阿甘”。

    刚刚存好,那边又发来一条:一起吃饭?

    丁之童当然记得自己的承诺,只是没料到这人会盯着她讨债。穷人最怕欠钱,她也不例外,看了看时间,19:35,差不多一整天没吃东西,这时候也是饿了,便答了一个“好”字。

    对方同样爽利,紧接着就问:吃什么?

    丁之童想了想,回:CarlBeckerHouse见吧。

    阿甘:食堂???

    丁之童无语,心说你还想吃啥?食堂自助也十几刀了好不好?

    那边总算没再挑剔,追来一句:我现在过去接你?

    丁之童回:不用。

    阿甘:我就在附近,顺路。

    丁之童:好吧。

    扔下手机,她起床洗漱,被镜子里的人吓了一跳。

    上午倒下去的时候没换衣服,也没卸妆,沉沉睡了大半天,衬衫皱得一塌糊涂,脸上的颜色都晕开了,腮红飞到鬓边,唇膏蹭到下巴上。再想想又有点不确定,这到底是回来之前还是回来之后弄的呢?

    她忍不住想象了一下当时的自己在甘扬眼中的形象,只觉惊悚,赶紧洗了脸,换了身日常的衣服,卫衣牛仔裤,裹上羽绒服。可临到出门,她又转回去,对着镜子稍稍化了点淡妆,像是为了给自己挽回一点颜面。

    十分钟之后,两人在宿舍楼下接上头。

    甘扬也已经脱了面试穿的行头,大冷天只套了件印着学校名字的灰色帽衫,背着个书包。

    “真好了?”他看着她问。

    “真好了。”丁之童点头。

    “那时候看起来还挺严重的……”这人非还要提上午的事。

    丁之童有些尴尬,只能自黑过去,说:“你一打911,我不就爬起来了么?”

    甘扬没懂。

    她给他解释:“救护车一趟多贵啊。”

    甘扬还是看着她,轻轻笑起来。

    “是不是没见过我这么财迷的人?”丁之童根本无所谓,财迷又不丢人,两只手抄在羽绒服口袋里往学校走。

    甘扬跟上来,说:“那倒也不是。”

    这下轮到丁之童等他解释。

    他不答,一边走一边问:“你知道我来美国之后去的第一个旅游景点是哪儿吗?”

    丁之童猜:“华尔街铜牛?”

    甘扬转过脸来看着她,完全没想到她一击即中。

    丁之童也是一怔,她纯属随口瞎蒙,顿了顿才补上原因:“我来美国之后第一个去的景点就是那头牛。”

    “真的假的?”甘扬只觉神奇。

    “当然真的。”丁之童肯定。

    “我是跟我妈去的,她非要摸一摸,说做生意手气好,而且要我也摸一摸,说考试不挂科,”甘扬笑着讲故事,又问,“你怎么想到去那儿的呢?”

    “跟了个纽约一日游的团。”丁之童含糊作答,没再往下说。

    就是这么巧,她也是跟着母亲去的,同行的还有四十几个讲西北方言的中年男女。那是一支出国考察团,纽约本地的华人旅行社接下该团的地陪项目,她母亲严爱华是导游。

    第一天,丁之童从上海飞到纽约机场,机上十几个小时没怎么睡,头发因为静电全部贴在脸上,面露菜色。严爱华接团的同时接了她,但没有带她回长岛的家,而是让她跟着旅行团的大巴直接去了酒店,安排她和一个落单的团员住一个标间。

    第二天,旅行团观光购物,她也被顺带着捎上了,帮忙跑腿,做翻译。

    途经百老汇大街,一行人去看花街铜牛,飞着丝巾,比着V字,围着那头牛合影留念。严爱华像所有导游一样说起景点的小知识,比如铜牛其实并不在华尔街,连同那些大投行的总部也都不在华尔街上,911之后就都搬去中城了。还有一条,就是跟甘扬妈妈一样的说法,这牛摸一摸做生意手气好,而且最显灵的部位就是牛屁股下面那两颗蛋蛋。

    导游的套路走完,严爱华又跟人家唠家常,说到自己女儿就要去康奈尔读书。

    有人表达了羡慕和祝福,但也有人拆台,说:现在的海归可太多了,留学的学费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挣回来。

    丁之童听见,看了一眼母亲。严爱华却没有丝毫的不自在,脸上还是带着笑,指着那头牛说:藤校几年的学费,在这条街上,也就不过是一年的奖金罢了。

    众团员事不关己,一笑而过。只有丁之童还在想,真有那么容易吗?类似的说法,她在别处也曾听过,但却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实现。

    离开那个景点之后,车子经过港务局巴士总站,便把她连同她那两只50磅重的箱子一起卸在了路边。就是在那里,她上了去伊萨卡的长途车。后来过了很久,她都没再见过严爱华。

    她不知道甘扬去看牛的那天发生了什么,仅凭只言片语,似乎是一段挺美好的回忆。但既然她不愿意说自己的故事,便也不能问他的。

    两人走到西校区食堂,丁之童很是慷慨地用掉两张饭票,请甘扬吃了顿套餐。

    两人面对面坐着,实在是不熟,说来说去无非就是那几个问题,从前在哪所学校?怎么来的这里?以后又打算去哪儿?

    丁之童的经历比较简单,上海读的本科,专业就是金融。大四申请留学,到手两份offer,康奈尔和密大安娜堡。她在两个村里二选一,来了位于伊萨卡的康奈尔。

    这是最简略的版本,其中还有一些细节,她略过了。

    比如这种私立大学职业类的项目显然没有奖学金,而她的父亲丁言明只是市郊国营齿轮箱厂的一名普通技术员兼文艺积极分子,肯定供不起一学期五万多美元的学费,以及额外的生活费用。

    甘扬跟她完全不同,他是初中毕业通过留学中介出来的,待过的第一所高中在费城,正经排行榜上根本找不到的那一种,十个同学里四个黑人,四个韩国人,还有两个就是他这种被中介忽悠出来的中国小留学生。当时未成年,他先是homestay,后来又转了几次学,期间不知花了多少钱运作,最后终于进了新泽西排名靠前的私立寄宿。等到高中毕业,居然还真让他混进了藤校。

    听到这里,丁之童想起宋明媚。宋明媚申过哥大,卡内基梅隆,还有NYUStern,都没录取才来的康奈尔,一直吐槽把金融专业放在那么村的地方是一件非常不科学的事情,严重影响学生找实习和搞networking。

    而美高毕业的甘扬比起她们来肯定有更多的选择,丁之童有点想不通他为什么主动选择下乡,趁着这机会直接问:“你怎么想到来伊萨卡的呢?”

    甘扬却给了个相当任性的理由:“景色好啊。”

    只是一个泛泛的回答,又叫丁之童意外。她当初二选一,也是因为一段在康村拍摄的宣传片瞬间折服了她。

    但很快她就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他们学校在常青藤队伍里吊车尾已经好多年,主校区更是inthemiddleofnowhere,上学需要经过大片的草场,有的养马,有的养牛,有的养羊。开车的话,有时中途需要停下,耐心等着一只驼鹿迈着模特步从车头前面走过。学校外面就这么一个小镇,全部衣食娱乐消费都在这里搞定,别无分号。中国学生大多来自于大城市,都管此地叫康村,简而言之,就是“村”得不行。

    这样的学校,招生宣传片里自然有个主打的卖点就是风景好,因为这个理由来到伊萨卡的人每年都有,而且数量不少。

    不仅如此,甘扬紧接着又补充了一个理由:“而且体育课多,三百来种随便选。”

    这就彻底跟她没关系了。大四上完最后一节体育课,她跟室友出去吃了顿火锅,庆祝这辈子再也不用跑八百米。

    “你都选过哪些?”丁之童也就随便问问。

    “滑雪就不用说了对吧,”甘扬一样一样数下去,“其他还选过马术,射箭,泰拳,赛艇……”

    丁之童听得下巴掉下来。伊萨卡光马场就有五个,因为不需要额外付钱,她也曾动过上骑马课的心思,但后来还是因为没时间作罢了。还有赛艇,校队里全都是阿尔法型的帅哥。天气暖和的时候,她午休经过河边,总是会停下来看一会儿他们训练。

    “赛艇你也学了?”说到这个,丁之童突然有点担心自己趴在栏杆上一边盯着人家胸肌一边张大嘴巴吃赛百味的样子被甘扬看见过。

    “不会rowing枉读ivy啊!”幸好这人只是哈哈笑起来,然后继续往上加码,“哦对了,去年暑假我还考了个飞机驾照。”

    “那个课也可以选?”丁之童觉得自己亏大了。

    “不是不是,这里附近就有个飞行学校,开车过去五分钟,还评上过全球最佳,只要看天气不错,打个电话过去预约一下就能上课,等到毕业离开这里,哪儿还有这么好的条件?飞一小时,路上就得花半天。”

    “学这个要多少钱?”丁之童继续随便问问。

    甘扬心算,说:“我飞得多,花了大概10K吧,要是想少花学费,8K应该就能拿下。”

    “哦……”丁之童也就随便哦一哦,揶揄一句,“还有什么你没玩儿过的吗?”

    甘扬想了想,还真有:“高尔夫,我对那个不是很有兴趣。”

    丁之童又笑了,心说比较有用的那一项他偏偏没学。

    甘扬却无所感,很认真地说:“但最主要还是跑步。”

    就他刚才说的这些,已经是严重的不务正业了,丁之童没想到他居然还有一个“主要”。

    刚入学那阵,胡适的“打牌日记”在网上火过一把,她凑热闹去学校的亚洲图书馆借阅。1937年的初版书,字典那么厚,竖排版,半文半白。开篇就是一句“层冰埋大道,积雪压孤城”,她看得笑出来,引以为知己。再往下读,才发觉人家何止打牌,各种party、聚餐、看比赛,卡尤佳湖上划船,伊萨卡周边的景点全部打卡一遍,然后就是去费城玩儿,去纽约玩儿,去波士顿玩儿……胡先生一百年前的留学生活比她丰富多了。

    她在康村的日日夜夜就是在学习和找工作之间度过的,感觉自己跟甘扬念的简直不是同一所学校。

    “那总算货物对版,”她玩笑,“不像我,念了一年多,才知道宣传片里拍的都是假的。”

    “怎么假了?”甘扬不同意,“学校周围的路多适合跑步啊。”

    “你怎么什么都是跑步?一年四季你都跑?”丁之童反问。

    “一年四季。”甘扬点头。

    “包括冬天?”丁之童又问。

    “包括冬天。”甘扬又点头。

    丁之童拱手,深表敬佩,而后历数自己的所见:“第一个学期九月份入学,秋天是挺美的,但没多久就下雪了。第二个学期在曼哈顿校区,再加上暑期实习,等于春天和夏天都是在城里过的。最后一个学期回到伊萨卡,十月刚过了没几天,又开始下雪。”

    伊萨卡的冬天实在太长太冷了,她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从小到大没见过一场大雪,初初看到雪景尚且觉得惊艳,可是前一天晚上作业写到一点,第二天一早爬雪山去中心校区上八点四十分的课,只让她错觉自己像刚进山门的小和尚,冷得想哭。

    甘扬却挺得意,说:“我暑期没实习,夏天这里太美了。”

    “大三升大四的暑假你就留在伊萨卡?两个月都干什么了?”其实猜都能猜到,但丁之童还是问了。

    这人果然回答:“跑步啊。”

    “你跑得好吗?”丁之童继续问下去。

    “业余里还能混混,跟田径队的不能比。”甘扬挺谦虚,“那些人都强得不行,而且这还只是大学校队,专业的更不得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在这件事上花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呢?”丁之童好奇。

    如果说只是为了给简历添点特色,很多人都在做。甚至单纯的锻炼身体,她也能理解。但是为了跑步放弃暑期实习,甚至为了参加马拉松,放弃BB行的面试机会,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但这话刚问出口,她便觉得有些冒昧。要是家里有钱,谁会稀罕那种每周工作100个小时的职业呢?她不知道甘扬对将来有什么安排,或者他根本没打算留下来,甚至根本没想过要干金融这一行。她隐约记得听宋明媚说过,甘扬家里开厂,也许人家毕业之后就是回去当接班人了。

    甘扬却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看着她反问:“喜欢做一件事一定要有理由吗?”

    丁之童无言以对,心说这不就是典型的公子哥儿逻辑么?

    不过,甘扬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却有一种与以往不同的神采,和他的那个特别的笑容一样,叫她印象深刻,却又没办法形容给别人听。

    那一瞬,她也试着想象了一下,自己跑在伊萨卡乡间的路上。那是一种孤独地挥霍时间的感觉,并不是为了到哪里去,也明知不会有什么结果。

    但现实并不允许她这么做,她每天学习十个小时以上,睁开眼就在上课、考试、论文、实习、找工作之间疲于奔命。除了金钱之外,这个世界上她最不敢挥霍的就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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