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二月四日,星期六,农历立春。不管在黄历里面,这是不是个好日子,那天我跟Lyle结婚了。
早晨八点不到,最后的准备工作开始了。妆化的很淡,很快就好了。梳头比较费时间,因为我的头发直的打滑,发型师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一绺一绺地夹卷,在脑后梳成一个稍有些蓬松的发髻。我一直就想把头发梳成这样,从前也试过,但从来没有成功过。礼服后面开得很低,在戴上头纱之前,大片后背露在外面。尽管实际上,那个时候的我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肿,从某个角度看上去,镜子里面的我还是有点像埃德加·德加练功房里的舞蹈演员。
我的三个伴娘,一个靠在窗边上,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抽烟,嘴里调侃着这个那个;另一个两只手的拇指在Blackberry的键盘上飞舞,别人跟她说什么都是心不在焉地回答:“嗯?你说什么?”我笑着想,她们跟我应该可以算是同一个风格的。三个人里面,只有Victoria恪尽职责,在旁边陪伴,两只手托着脑袋,看着我梳妆打扮。
“要是你去年结婚就好了,我那时候刚刚减肥成功,比现在瘦,只有九十四斤。”她对我感叹,转头又去向化妆师讨教,怎么才能把睫毛夹得更翘一些?化妆师可能把她当成了目标客户,热情地教她,又给了她一张名片,叫她婚期定下来了就给他打电话。
小姑娘笑起来,嗔怪似的说:“我?结婚?我还不到二十岁呢!”
但事实上过去的一天里面,她已经说了无数次,她结婚的时候要定哪家酒店,穿什么样的衣服,捧哪种颜色的花束。我的那两个同学其实比她更接近结婚的年纪。不过,在大多数人的眼睛里面,女孩子就是分成两种的,只有结婚梦想的,和有结婚之外的梦想的,跟漂不漂亮没有多少关系。而我又算是哪一类呢?我是否还有一丝一毫的机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变成为我曾经梦想成为的样子,Rona那样的人呢?
婚礼开始的时候,天空阴沉清冷,气温仍旧很低。将要举行仪式的圣公会教堂面积不大,礼堂里到处是白玫瑰、积雪草和香槟色缎带扎成的花球装饰,一队着白袍的童声唱诗班手持白色蜡烛演唱,烛光温暖摇曳。我在礼堂门口解下那条雪白的貂皮披肩,红毯尽头,Lyle看起来文雅英俊,看到我的第一秒钟就露出了由衷幸福的微笑。爸爸带着我过去,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三个人都多多少少显得有些紧张。
身披白色生丝法袍的牧师问到:“LyleUltan,你愿意娶这个女人为妻,从今天开始圣洁的婚姻生活,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富贵或是贫穷,健康或者疾病,爱她珍惜她直到生命尽头吗?”
而他回答:“我愿意。”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晰干净。
同样的问题,问到我。我几乎有点结巴了,但终于还是说出来:“我愿意。”
我们交换戒指,圣歌齐颂。任何人都会被这样场面感动,每个人都愿意相信这些词句是真的。我的眼泪从脸庞滑落,Lyle替我擦掉,做出口型,不出声地对我说:我爱你。
至此,一切皆是完美。如果可以,我希望那个时刻可以永驻而不逝去。
婚宴上用的冰雕是丘比特亲吻普塞克。像是个隐喻,又有点不太吉利。不过,我跟Lyle都很喜欢那个造型,而且神话最终的结局还是好的。Nicole和Cheryl-Ann也觉得它够别致,远比常见的天鹅或是海豚上档次。
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可说是各得其所。想要结婚的结了婚,想要摆排场的摆了排场。连Victoria也如愿跟一个叫Howard的帅哥交换了电话号码。跳过第一支舞之后,我们准备出发去机场。许多人过来道别,爸爸妈妈过来抱了抱我,对我说小心身体。我装作不耐烦的样子回答“知道了”,其实是怕流下眼泪来花了妆。回过头,看见一只握着一副宝蓝色缎子手套的手,好像不经意似的擦过Lyle的手背和衣袖。Lyle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倒是我抬头看了一眼,周围都是贺喜的人群,连个背影也没看见。
我抓住最近的一个现场指导,要他安排车子送我父母和伴娘回家。他回答早就准备了,再一次让我觉得这场大戏里面,我根本就是个不明就里、不知所措的客串演员。我回休息室去卸妆换衣服,走进电梯的时候,发觉Lyle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突然觉得,这个时候开口问别人他在哪里,很傻很尴尬。不自觉地想起刚才那只手,手很白,手指修长,干净好看,指甲修成弧度优美的椭圆形,只带那么一点点尖,涂着透明的珍珠色指甲油……就像拍电视剧那样想下去,我知道自己不是认真的,而且下一秒钟就开始在暗地里自嘲:结婚不过几个小时,我就像许许多多要面子的已婚妇女一样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努力维护纯洁、幸福、理想化的家庭形象了。
这样或者那样的想象继续着,直到我推开化妆间的门,看到朝向花园的落地窗开了一扇,狭长的窗帘在冬天的冷风里向房间中央飘散,Lyle就站在窗边,听到开门的声音回过头,向我伸出手来,把我拉到他身边。他喝过一点酒,嘴里有酒精和玫瑰香葡萄的气息。他拥抱我,吻我的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刚才的念头很可笑。
似乎过了很久,我对他说:“要来不及了。”
“会等我们的。”他喃喃地回答。
大多数时候,我们两个人中间,我总是比较现实的那一个。
我们飞越大西洋,抵达圣莫里兹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我不太理解旅行手册上说的“清爽的香槟气候”指的究竟是什么,不过,我们在那里度过的三天时间,每天都是干冷而晴朗的。天空总是一成不变的碧蓝,朝任何一个方向看过去,白雪皑皑的山峦似乎触手可及。森林苍翠,湖泊纯净,托马斯·曼曾经说过那里是地球上极少数能让他觉得幸福的地方之一。但我在那里的每一天却都在为同一件事情发愁——那个时候,Caresse在我的肚子里长到十八周半,就在婚礼之前的两三天,我开始能捕捉到胎动的感觉,尽管只是一天当中的某些时候,而且还是隐隐约约的,就像蝴蝶扇动翅膀那样细微,但它确实在那里动了。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之后,那种感觉突然停止了。整整三天,它一下都没动过。
不知道是不是很多第一次怀孕的人都会有相似的感觉:一开始,我觉得不是怀孕而是误诊,然后开始怀疑它可能长得不大正常。十六周之后它总是不动,又害怕它是不是已经死了。我总是觉得会留不住它,看不到它足月出生的那一天。虽然,在知道它存在之前的那一个多月里面,我又跑又跳还做过瑜伽,加班熬夜,吃饭有一顿没一顿,做爱的时候百无禁忌,它也过的安安稳稳地,一点问题都没有。反正,不管怎么说,在圣莫里兹的那三天里面,我时时刻刻都在为Caresse担心。
每天我都说很累,不舒服,并以此为借口在床上躺上大半天。累是真的有点累,但更主要的还是不想错过肚子里面任何细微的动静。我没敢跟Lyle说,不知道他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是无所谓的笑我胡思乱想,还是郑重其事地带我去医院检查?我们是为了这个小孩子结婚的,如果它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事情可能会变得很讽刺。
因为它,Lyle变得从来没有过的殷勤亲切,寸步不离地陪了我三天。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在房间里吃饭,从阳台上眺望白色和冰蓝色的远山。每天晚上入夜之后,会有一条蜿蜒璀璨的灯带一直深入到山谷里去。除了欣赏这些推开窗就能看见的景色,我们几乎没出去游览,最远只到酒店楼下和附近商店餐馆而已。圣莫里兹是德语区,但店员和侍者们总是跟我说英语,跟Lyle说法语,只因为我们看起来不一样。在那里的最后一个晚上,Caresse还是没动静,我慌了,忐忑不安地告诉Lyle。他开头还安慰我说肯定没什么问题的,过了一会儿伸手过来放在我有些圆鼓鼓的肚子上,又把耳朵贴在上面听了听,他也开始担心了。
于是,我们到达洛桑的第一件事变成了看医生。
一个中年男医生给我检查,告诉我一切平安无恙,用钟形听诊器就可以听见胎心音清晰平稳,每分钟大约一百五十五次,接着又问:“十九周了,你们想不想知道性别?”
我们几乎同时回答,Lyle起先说不想,听到我说想,又改了口。于是,在那个由无数山坡和无数深谷组成的小城市里面,那个水晶球里的童话之城,我们手拉在一起,第一次看到Caresse的脸,也终于知道,它是个女孩子。超声波照片印出来有七寸那么大,一片温暖的橙色里面,细小的五官柔和而含糊不清,眼睛闭着,一只手做着个招手似的动作。
可能是超声波吵到她睡觉,离开诊所之后,她又开始动了。
蜜月旅行在两周之后草草结束,既没有满一个月,也没有太多甜蜜的感觉。
白天,我每个小时都要去一次厕所,其余时间总在抱怨天气太热、鞋子太紧。在日内瓦,我们几乎逛遍了联盟路上的每一家店铺,只为挑一双舒服的鞋子。而Lyle一次又一次地从店员手里接过鞋子,跪在地上帮我穿了又脱。
睡觉也逐渐变成了麻烦的事情。一连几个晚上,我们分开睡,即使睡在一张床上,也一左一右离得很远。我告诉他是因为失眠,或者说是怀孕了怕热,其实更主要的原因是他的亲吻和抚摸常常会带来宫缩的感觉,然后Caresse就会在里面不耐烦地扭扭身体。不管理由究竟是什么,他一概表示理解。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只会偶尔浅浅地亲一下嘴唇。除了摸我的肚子,他只碰我的头发,脸颊,肩膀,手,之类的地方。他没有什么怨言,但我隐约觉得这不大好。这就好像是个悖论,如果我没有怀孕,我们会过得幸福些,但没有这个小孩,我们也没可能结婚了。
离开日内瓦去巴黎的当天早晨,我意外地发现我竟然感冒了。在那之前,即使周围的人都得了流感,我也总是可以神奇的幸免。但怀孕似乎大大地降低了我的抵抗力,要么就是欧洲的病毒比中国和美国的更凶一些。虽然病得难受,医生也保证不会有事,我还是没有吃他开的药片,只是多喝水,多睡觉,尽量忍住不咳嗽,每次量体温的时候都在心里祈祷,千万不要超过摄氏三十九度。
“你应该听医生的话。”我把医生开的感冒药扔掉的时候,Lyle这样对我说。
我懒得跟他复述我看到那些吃药导致畸形的事例,这是我头一遭怀孕,小心再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奇怪的是,我从来就不喜欢小孩,更没有什么母性。不过,荷尔蒙或是其他什么东西总是可以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你,四十周的孕期过掉一半,Caresse当仁不让地占据了我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十五天之后,我们在巴黎戴高乐机场登机返回纽约。过去的两个礼拜里面,我似乎买了不少东西。因为超重,Lyle额外付了五百欧元的运费,而我们的机票原本就可以免费托运八十公斤的行李。与此同时,我的体重也涨了不少,秤一下可能也要额外付费吧。在航空公司的柜台前面,我看着传输带上的四个箱子,突然发觉自己根本记不清究竟买了些什么。事实证明,人要忘记预算其实是很容易的。现在回想起来,这种肆意妄为的消费方式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法航班机和别家不同,起飞和降落时要求合上遮阳板。所以直到飞机升到高空,我才看到两千七百米之下城市的灯火,远得好像来自百万光年之外的另一个星系。机长和乘务长分别用法语和英语播报,说到“本次航班目的地纽约”,因为口音或是其他什么,那个我工作居住了将近两年,并且还要无限期居住下去的城市,名字听起来却有点陌生了。
“好像过了几年似的。”我对Lyle说。
“旅行就是这个样子。以后有机会,我们可以住得更久一点。”他回答。乘务员经过的时候,他替我要了一杯橙汁,但是我一点也不想喝,孕吐过去之后,胃口却始终没有恢复。他帮我放下座椅靠背,给我盖上一条紫红色棉毯。
我躺下,侧过身看着他问:“回去之后,我该做些什么?”
“你指什么?”他带着点笑反问。
“就是做家庭主妇该做些什么呀?”我笑着继续,“我是不是要帮你熨衬衣?每个礼拜要做几次饭?……”
他用一个动作打断我的问题——伸手拨开落在我脸上的一绺乱发,有几根头发还是不听话,他凑上来,用嘴唇抿住弄开了,那样温柔的动作总是能叫我心头一热。我突然有了一些计划,或者说只是些个粗糙的打算,但却兴奋、冲动地想立刻去实现——整洁的客厅、晚餐桌、卧室里温暖的灯光,一幅接一幅堪称幸福家庭典范的画面出现在我眼前。怀孕之后,我第一次提起精神来要认认真真地做些事情,甚至比从前念书或是工作更加认真,不是为了考试或是升职,而是为他、为小孩、以及家庭。
六个多小时之后,飞机在纽约降落。Caresse照例又睡了两三天,一动不动。而我也像上一次一样郑重其事地跑去看医生,直到胎心监护仪确认她安然无恙,才放下心来。
在那之后,不管是熟悉还是陌生,不管愿不愿意,我和Lyle的婚姻生活,以一种出乎我意料的方式,开始了。奇怪的是,我对那段日子最初的印象似乎都是来自于数字的:我们新居面积是我原先租用的公寓的十倍左右,价钱相当于半架波音BBJ私人飞机,物业管理费约是我从前房租的五点五倍,每周的洗衣费甚至比我从前每月花在买衣服上的钱还多……
数字之外,两个人的小家庭生活其实非常简单。只是那间房子里,不仅仅是我们两个人而已。除去我和Lyle,还有肚子里那个不断长大、越来越会闹腾的小孩儿,另外还有雇来做家务的东欧女佣DamalaFranceska。而且,那个时候,我父母还没有离开美国。我想当然的计划是,爸爸三月初回去,妈妈陪我住到七月中旬,到时候Caresse应该已经出生了,签证也正好到期。他们仍旧住在公园大道的酒店里,离我们的公寓不远,两站路地铁,天气好的时候步行也不过二十几分钟。他们每天都会过来,给我做午饭,陪我说话,下午一起出去转转,傍晚的时候又回来做饭,然后一起吃晚餐。
这样差不多过了一个礼拜时间,我感觉良好,每天就是逛逛街,买各种婴儿用品和家居摆设,吃妈妈做的菜,无忧无虑唯我独大,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根本没有意识到Lyle的反应。那几天他差不多都是十二点之后才回家,当然,跟他从前相比算是很早了。早上如果碰到我爸妈,打个招呼就走了。直到二月份眼看快要过去,某天晚上,我一个人待着,在心里默算了一下,那个礼拜我们在一起清醒的时间大概只有五个钟头,总共说了不到十句话。大多数日子,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只留着他那一边的床头灯。灯光让我睡得不太沉,让我可以隐约听到他开门进来的声音,听到他在床边脱掉睡衣,钻进被子里从身后抱住我,摸摸我圆圆的肚子。而我总是会稀里糊涂地说一句什么,他也会贴着我的耳朵回答我,至于说的是什么,早晨醒来就完全记不得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想醒着等他回家。九点多的时候,把当天新买的衣服鞋子和宝宝用品拆掉标签一一放好,全都弄完已经十点的钟声敲过,他还没有回来,我看了一眼手机,上面没有短信或是留言。我慢吞吞地洗澡,涂上预防妊娠纹的润肤霜。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刚好十点半,我站在卧室门口朝外面看了一眼,门厅的灯开着,客厅只留了一组比较暗的小灯,Damala已经跟我打过招呼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在卧室的梳妆台前面上了一会儿网,快到十一点的时候,觉得饿了,去厨房热了一杯牛奶,坐在小餐桌旁一边吃点心,一边看晚间新闻。吃完刷过牙,Lyle还是没有回来,打他电话,手机不在服务区。我困死了,还有点生气,上床蒙头就睡,头一回没有留那盏床头灯。
我的确睡过去了一会儿,但他回来的时候,我又醒了。他打开房门的时候,我没有动也不出声,走廊里那一点点灯光照进来,隐隐约约看得见房间里的家具摆设,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我呼吸的起伏变化。他保持那个开门的动作几秒钟时间,然后很慢地退出去,关上门,脚步声朝走廊另一边过去了。我觉得胸口哽咽难受,再也没有睡意,开灯坐起来,发了一会儿呆。我不确定从外面能不能看到房间里的灯光,希望可以吧,但过了很久都听不到任何他的声音。我披了件衣服出去,一间一间房间开门去看,西面客房里有一盏落地灯开着,浴室里有水声,他好像在洗澡。我走近的时候,里面传出来轻轻的一句骂人的话。我猜是因为找不到浴巾或是地巾,下午Damala跟我说过,洗丢了来不及补新的。想象他那副样子,我忍不住笑起来,心情又好了,躺在床上裹着被子等他。
他出来的时候,我又快睡着了,听到开门的声音又坐起来。他没想到房间里有人,被我吓了一跳,愣了一下才笑起来,问我:“姑娘们今天过得好吗?”语气里有种说不出的惊喜。
“是昨天。”我纠正他,咬着下嘴唇做出生气的样子,同时却又掀开被子,向他伸出手臂。
他像我预想的一样走过来,上床抱着我,求我原谅他。
“而我们结婚还不到一个月。”我继续装生气。
“我至少得去露个脸,一有机会我就走了,走的时候还不到十二点,你知道的,一般总要到凌晨才会结束,而且地方很远,将近三十公里路……”他一边亲我一边解释,说的全是他的工作,也就是派对、派对、派对,以及其他一切和派对有关的事情。别人来参加他组织的派对,那么投桃报李,他也要去参加他们的,哪怕是去露个脸而已。
他刚刚洗过澡,周身都是马赛肥皂的气味,杜松、西柚加一点点蜂蜜的清新味道,没有穿上衣,胸口手臂的皮肤贴着我裸露出来的肩膀和背脊。我老早原谅他了,对他说:“你是大小孩儿了,不用我允许尽可以晚回家。”转过头来吻回去。
他的右手顺着睡衣滑下去,抚摸我的肚子,Caresse突然在里面翻腾起来,他触了电似的把手缩回去,差点跳起来,睁大眼睛看着我说:“她踢了我一下!”
我笑翻了,他又凑过来说快给他再摸一下,我觉得很痒,在床上躲来躲去开始不给他碰,直到他终于抓住我,抓得紧紧的不能动。
“在法国的时候你就说她踢你了。”我看着他说。
“我骗你的,那时候你说她在动,我却怎么也摸不到,嫉妒了所以骗你的。”他轻轻地回答,声音是喉咙里温柔的摩擦,“但这一下,这一下是真的。”
那天晚上,我们之间的每一句对话,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