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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黑夜 正文 第七章 另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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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么,早上醒过来的时候,我们又滚到一起去了。我的头枕着他的胳膊,腿架在他的腿上。其实我的睡相一向差得很,只是如果换作Lyle可能不会这样大方地让我压着。鬼佬们总是比较小气的。

    蜜月套房连盥洗盆也是两个一排的。我跟Nick一人一个占着刷牙,镜子里面的两个人看起来就像LyleUltan和CarolynMurphy那么相配,这样两个人在一起所有的人都会很开心吧。我吐掉嘴里的牙膏泡泡,对镜子里的Nick说:“要是我三十岁嫁不掉,你行行好和我结婚吧。”

    他不讲话,继续刷牙,做了个鬼脸,伸出穿着酒店拖鞋的脚踢了我一下。后来,他一直没有给我答复,我们也再没有说起过这个话题。吃过早饭,在附近的礼品店买了些东西,我们六个人就出发去机场了。上了返程的班机,我给Lyle发了条消息,告诉他航班号,要他来接我。他简简单单回了一个“好”字。

    飞机在纽约降落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Nick的车停在机场车库,问我要不要搭车。我本来想编个理由说不要,但是突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不能这么卑鄙,就老实告诉他有人来接我,并且明示是个男的。他说:“那好,拜拜。”转身拿了行李,跟搭他车子进城的另外两个人穿过空落落的机场大厅朝外面走去。看着他的背影,和理着干干净净的短发的后脑勺,我忽然有点伤感,觉得自己像是在挥别一种生活。

    电话响了,Lyle说他到了,告诉我他的位置和车牌号码。我走出去,找到那辆车,一路小跑着过去,背包扔给司机。后排的车门开了,里面仿佛是比外面更浓的夜色,他朝我伸出手来,把我拉进去,给我一个拥抱。

    “你闻起来有松针和雪的味道。”他贴着我的头发,在我耳边上说。

    我也转过头闻了闻,告诉他这是另一个男人古龙水的味道,坦白说前几个晚上都在“swing”,然后笑着问他:“我不像看起来那么乖,是不是?”

    “你从来就不乖。”他让司机开车,转头看着车窗外面回答,“从一开始就超出我的想象。”

    虽然我自己也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他的回答还是出乎我意料的。我原以为他至少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妒嫉或是不开心。不过他没有,一点也没有。也好,我对自己说,至少证明他不是因为老掉了牙的处女情节才跟我缠这么久。或许我真的应该忘记他,然后去找一个吃得比我多,过得比我粗糙,至少跟我一样粗糙,而且爱我多过我爱他的人来交往,就像Nick。

    “你也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回给他,听起来没有任何不高兴的语气。没等他做任何反应,就又扯到别的事情上去,问他喜欢我穿什么样的睡衣。

    “你原先的就很好。”他指的是我那些非黑即白,非白即灰的棉质吊带衫和V字内裤,没有蕾丝没有刺绣,胸罩全部是光面的。

    “你不觉得像个小女孩?”

    “像芭蕾舞演员多一点。”他纠正我。

    我开心地笑了,说:“我喜欢这个答案。”搂着他的脖子亲了一下他的嘴,而他就像之前的无数次一样地把这个单纯的吻变成了一个撩人的舌吻。他吻得总是很好,不过我倒宁愿我们可以静静的,不带性感地拥抱片刻。所以我打断他,问:“你总是这样吻别人吗?为什么你的衣服从来都不会皱呢?”

    “一天至少换三次,有特别活动时更多。”他回答,这次不是我喜欢的答案了。

    晚些时候,在他永远纤尘不染的套间里,我洗过澡从浴室里出来,穿得仍旧像个芭蕾舞演员。而他躺在床上,我过去跨骑在他身上,问他:“别的男人是怎么做爱的?”

    “我不知道,我没有和男人做过。”他开玩笑,但表情一如既往的很平静。

    我笑了:“那别的女人呢?”

    他没有回答。看着我,把我拉近他,直到我贴在他的身上。

    我枕在他的胸口,侧过头,看着透过薄窗帘繁星一样的灯火,夜空被映射成兰紫色。“知道吗,你有过越多女人,我就越喜欢你。”我喃喃地说。

    他抱住我,吻我的嘴,用喉咙深处轻的不能再轻的声音对我说“shutup”。然后用一种不太一样的方式跟我做爱,不像原来那样迂回不可捉摸,而是有些直截了当的。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一切都变得格外疯狂和持久,而我开始有点懂了,我越是不在乎,他就越在乎。

    我们继续这样混下去。我的Lyle,我只在心里这样叫他,不知道他在心里怎么叫我。房间永远纤尘不染,衣服永远纹丝不乱,常备condom,从来不说“makelove”,而说“havesex”。我们没有吵过架,因为他从来不跟我争论,两个人之间甚至没有任何严肃的谈话。如果我想跟他正正经经地说话,在我开口之前,他似乎就闻的出来,浪漫的约会、昂贵的礼物就是专为这种情形准备的,好叫我冲昏头脑,闭上嘴巴。我们约会了几个月,双方都很有默契的“Keeplowkey”(保持低调)。所以,到那时为止,除了被鸡婆男同事看到过一次,没有人知道我们混在一起。

    为了“保持低调”,我们难得有户外活动。直到某个周末,他在酒店地下二层车库的角落里陪我练车,当然那也不能算是户外,只能说是“室外”罢了。我大约一年前考的驾照,完全凭着对考试不灭的热情拿到及格,执照到手之后几乎没有摸过方向盘,起步像开赛车,停车总是歪的。我随口向他提起,他就让我用他的黑色保时捷练习。

    “撞坏了要赔吗?”我半真半假地问他。

    “恐怕不容易修。”他回答,“型号很老,十多年前买的。”

    我不太懂车子,保时捷看起来又都差不多,而且他的这一辆洗得像消防车一样干净,连轮胎的缝隙里也没有积尘,实在看不出是旧车。我只看他开过一次,去东汉普敦镇那一次。其他时候,他总是用酒店的车子,林肯、奔驰或者凯迪拉克。这样更简单一点,现在的他只想要简单,更简单。十多年前,买下这样一辆拉风的敞篷跑车的时候一定不是这样的。

    我练习倒车库,他站在车子外面帮我看着。终于有一次成功的,我开心地朝他张开双臂,说:“快表扬我,来亲我一下。”

    他站在原地没动,简单地回答:“这里有摄像头。”

    我只能对自己冷笑,过了很久才跟他讲话。他看出来我不高兴,说要带我去一个派对。

    “这可以说是你第一次带我出去见朋友。”我嘲讽地说。

    “我可以带你去任何地方,只要你愿意。只是我没有足够好的朋友可以介绍给你认识。”他说,“如果我有一天结婚,我可能需要花钱雇一个伴郎。”

    “我们有共同点了,我恐怕也需要雇个伴娘,要是你知道好一点的伴游公司,别忘了告诉我。”

    他笑了笑,在某个摄像头的盲区里吻了我。

    离开他的嘴唇,我轻轻地问他:“你是不是经常在这里教女孩子开车?”

    “在你之前,只教过Rona。”他回答,“你们应该认识的。”

    “就是这辆车?”我似乎过了很久才又开口。

    “对。”他肯定不知道我的心情,语气平静地继续说下去,“她是英国人,那个时候刚到美国,总是觉得自己坐在错误的位置上,在路上错误地一边行驶。”

    如果我没有记错,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起结婚,也是他第一次提到RonaMorgan。有一个万古不变的道理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我面前:总是会有美丽聪明的女人把自己最明媚的年纪留给他这样的男人。

    Cheryl-AnnWalsh是纽约非自食其力之阶层当中典型又非典型的角色。我在那个周六晚间的派对上第一次见到她,发现她长得并不像CarolynMurphy,纯粹是棕发,三十多岁的年纪,二十六岁时跟一个姓Walsh的人结过婚,七个月之后离婚,没有孩子。从订婚到婚礼准备了一年半时间,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习惯了Walsh这个姓,离婚之后也没有改回去。

    派对之前的那个下午,Lyle带我去买衣服和鞋子。我第一次站在绵厚的地毯上面,对着三米多高黄铜镶边的大镜子,试一万七千美元的连衣裙、礼服外套,晚装包和高跟鞋。在那之前,BananaRepublic和ClubMonaco是我最常光顾的牌子,每个月至多只有几百块闲钱花在买衣服鞋子上面。我不是那种固执地不喜欢花男人钱的女人,我喜欢他为我买东西,最好不是用现金,用卡,签支票更好。因为之后他还会收到账单,看到上面店铺的名字、零号的裙子、三十五码半的鞋,就还会想到我。别人可能会不相信,这种感觉跟钱并没有多少关系。

    不管穿的是多少钱的裙子,我看上去很美,但年纪太小,也不够档次。晚上九点半,我被介绍给Cheryl-Ann和她的朋友们的时候,这位三十多岁仍旧学着女学生的样子叫Lyle“L”,叫自己CA的女人,带着友好的微笑说:“L总是不知不觉地修正交友标准,扩大我们的社交圈子。”CA很有水平,把一句没礼貌的话说得很有教养。

    午夜来临之前,谣言传来传去,我成了一个不到二十岁的亚洲模特,晚上兼职做Escortgirl。值得庆幸的是我跟Lyle都不是敏感的人。我无所谓,也宁愿他不要去解释,如果有人说我是史密特和谢林顿的小律师,是十几年之后另一个RonaMorgan才真的会戳到我痛处。我们拿了一瓶红葡萄酒躲到花房里去喝,喝的不多,但我的酒量更差,一点点酒精就能让我开始觉得密封的玻璃房子有些闷热,里面的蝴蝶兰羊齿藓都在争夺我的空气。我去洗手间补妆,洗手台上摆着女主人和名人的合影,我只认得裘德·劳,其他的似乎是些作家、音乐家或是政客。

    Cheryl-Ann推门进来,看见我,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她打开排风扇,点燃一支细长的香烟,在我身后的扶手椅上坐下来。我梳了梳头发,从镜子里看她,然后问:“你知道RonaMorgan吗?”在脑子彻底清醒之前,话已经说出口了。

    她脸上控制不住的笑意让我意识到自己有多蠢,问了一个最最不该问的人,从这间房间出去之后,Lyle会立刻知道我们每一句谈话的内容,甚至还有可能添油加醋。

    “他们订过婚。”CA告诉我,“只差一点点就结婚了。婚礼之前,L扔掉将近三百张请柬,他们住的那栋公寓的垃圾管道因此堵了整整一个礼拜。”

    我又猜对了。我很早就知道Lyle不可能生来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他曾经也有一辆车,一间公寓,一个真正的住所,一个长期交往的女友,未婚妻,就要结婚,甚至正在计划一场至少三百个人的盛大婚礼。

    “你知道为什么吗?”我不管不顾地问下去。

    “天知道,不过既然那个人是Lyle。”她看了我一眼,“对他来说最动听的是飞机引擎的轰鸣和女人叫床的声音,反正不会是教堂的钟声。”

    我回给她一个笑容,收好东西走出去。心里好像被刺了一下,可悲的是还感觉不到痛。

    Lyle在走廊转角处一扇落地窗旁边等我,从衣领到袖口到鞋子都整洁低调,精致到不真实的地步。“对他来说最动听的是飞机引擎的轰鸣和女人叫床的声音”,我又想起CA的那句话,当然不会仅限于同一个航班,同一个目的地,或者同一个女人。

    我走过去,在CA对他说什么之前就先坦白了,“我当了一回八婆,”我对他说,“问了Cheryl-Ann一些关于Rona的事情。”

    “很好的问题,下次记得先来问我。”他说得很温和。

    “我更喜欢从不同侧面了解你,既然你说过我们应该试着互相了解。”

    “这话说得我很感动。”他笑了一下,更像是个嘲笑。

    “不过你放心,我不是那种牵牵手就会想到教堂和红地毯的姑娘。”

    “这正是我担心的地方,从Cheryl-Ann或者这间房间里的任何人那里听到的话,都会让你对我草草地盖棺定论。”

    我想问他,我的结论对你重要吗?没来得及问,他就说,凌晨三点之前派对都不会散,而他现在很想要我。我们没有跟任何人告别,就悄悄地离开了那间面积惊人的顶层公寓。我还是不太了解他,但难免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一个潦草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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