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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汉 正文 第2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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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9章

    霍善对自家太子叔还是很关心的,对李诫千叮万嘱,让他千万别给他太子叔房子底下埋水银。

    这玩意可不兴埋啊。

    赵煦现在住的新宫殿就是李诫改建的,他也知道这些禁忌,自是不会犯这种错误。

    他现在满心满眼都在琢磨玻璃要怎么安排,虽然他们也有明瓦这种东西存在,但那都是为了采光而只用那么几片的,绝没有这一大片一大片的平板玻璃来得敞亮。

    得知自从“技术共享计划”展开以后,他们那位陛下也已经在筹建玻璃作坊,李诫琢磨起这些玻璃的用处来就更起劲了。

    不过目前这些玻璃想用在屋顶当瓦片采光还是不太行,他觉得可以用潘季驯提到的明代明瓦代替,那玩意可以用羊角来熬制,就算天下冰雹都不会砸坏。

    到时候窗户用上玻璃,屋顶嵌几块明瓦,整个屋子要多亮堂有多亮堂。

    由于李诫效率足够高,霍善愣是赶在刘彻还没回去之前把行宫设计图拿给他看。

    北宋的宫室其实挺小的,对刘彻来说少了几分气派,不是他偏爱的风格。他就爱占地特别大,建筑特别宏伟,瞧着能赶超秦始皇帝的。

    古代设计图嘛,根本看不出建起来会是什么样,刘彻瞅了几眼就放下了,并且指着图纸中的内禁宫门提了个建议:“里头这个门要涂成黄色的!”

    霍善:?

    这么一说他想起来了,刘彻一直琢磨着让大汉上上下下改制来着。不仅门想刷成黄的,还想他自己的礼服也改成黄的,咱大汉尚土德!

    霍善连连点头,表示自己记下了他这个没什么建设性的要求。

    区区涂个黄色,轻而易举!

    因为霍光的婚期定得比较近,经过这段时间的筹备已经准备得七七八八,所以刘彻他们特意多留了几日才走。倒不是刘彻现在就非常看重霍光这个郎官,而是霍善说要挖出坛什么女儿红给大伙尝尝鲜。

    具体啥时候埋下去的他也不记得了,反正是他听说有这么一种酒的时候央着他师父酿给他埋着玩的。

    现在终于有喜事啦!

    刘彻一听是自己没喝过的酒,还是李长生给酿的,顿时就来了兴趣,坚决不肯按原计划回长安。

    其他人能怎么办,只能随他去了。

    霍光成婚当天,还是吃秋蟹的好时候,蟹都养得老肥了。

    霍善趁着这大喜的日子悄悄敞开肚皮吃了个痛快,不时还偷看一眼他爹,再偷看一眼他师父,确定他们都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大快朵颐的时候偷偷给自己扔了个“吃了又吃”技能道具,迅速腾空肚子吃第二轮。

    苏轼这厮也以“取之于我,用之于我”为说辞说服霍善给他也扔一个,他也要尽情吃喝。仗着有道具加持,一老一少凑一起从早上吃到下午。

    直至霍去病忍无可忍地把霍善拎起来让他离开两家为婚宴准备的肥美秋蟹,霍善才改为伙同苏轼他们去女方家充当女方亲属为难霍光。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在他们面前全都不是规矩。

    霍善从苏轼他们那儿了解了不少后世婚俗,便让孟蒹且在妆台前先坐着,他们要让霍光写催妆诗以及对上各种对子再给他进门接人。

    先从大门拦起!

    霍善兴致勃勃地跟着苏轼去守大门。

    霍光是领着一群年轻郎官来迎亲的,到了门口看到将大门堵得严严实实的侍卫和霍善两人后傻眼了。这是怎么回事?

    霍善自觉今天可是代表女方亲属来拦人的,立刻放出苏轼让他给霍光出上联,对不上下联不给往里走!

    宋朝并不流行对对子这种简单玩法,这对他们来说太小儿科了,不过随着对联的流行,众人对于对对子倒也都熟悉起来了。而霍光这边也一样,他都跟着霍善买了几年春联了,哪能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对?

    这是大喜的日子,苏轼倒也没太为难霍光,出的都是些寓意不错又好对的上联。

    霍善这个当侄子的要不是被苏轼及时捂住了嘴巴,张口就该说出“烟锁池塘柳”之类的名对了。

    一群人闹哄哄地从大门对到院门前,这次要写一首催妆诗送进去给新娘子才给把人接走。

    得益于这几年的对对子练习,众郎官或多或少都摸到了写诗的门槛,见霍光略一思索便提笔开始写,大多开始考虑起以后大伙要不要也这么玩。

    自己已经娶妻的大多都有些幸灾乐祸,而有儿有女的则琢磨着等儿女成婚时也好好闹上一闹。

    刘彻本来对迎亲没什么兴趣的,在府中听闻孟家那边的热闹后颇为扼腕,对卫青说道:“要是早知道这些花样,你与阿姊成亲时我肯定得让你也写首那个催妆诗才行。”

    卫青道:“陛下就不要为难臣了。”让他领兵打仗还成,让他写诗就免了,他哪里是会作诗的人?

    刘彻哈哈笑道:“照阿善那小子的说法,本就是要让新郎知晓娶妻不易的,若不为难为难多没趣。”

    一群人快快活活地把新娘迎了回来,府中便正式开宴了。这大喜的日子里霍善和苏轼有超额的螃蟹可吃,刘彻他们也喝上了心心念念的女儿红,可谓是皆大欢喜。

    当然,最欢喜的还是在这天终成眷属的新婚夫妻。

    由于最能闹腾的霍善被他师父撵去睡觉了,他们的洞房花烛夜过得十分顺利。

    除了翌日一早发现窗外露出颗狗狗祟祟的脑袋来以外,基本上没出什么意外。

    一大早跑来看新人的霍善被他叔无情撵走,只能抱着霍小圆去跟李长生嘀咕:“这莫非就叫做‘新娘进了房,媒人扔过墙’?”

    李长生无奈地说道:“你昨天还没闹腾够吗?”

    霍善理直气壮:“没!”

    他昨天那股凑热闹的兴奋劲压根没过去。

    李长生让他自己给霍小圆喂奶去,省得他整天无所事事,净琢磨些有的没有的。

    霍善现在对霍小圆颇为喜欢,每天都要亲自喂那么一两次,喂完还要把称搬来给它成称体重,检验一下自己的喂养成果,好像只要他喂完以后人家就会马上长肉似的。

    刘彻路过瞧见霍善在那投喂食铁兽幼崽,也过来摸了把那黑溜溜的熊耳朵。

    这么小的食铁兽幼崽,他这个大汉天子也是没有见过的。

    感受到陌生而危险的气息,霍小圆的圆耳朵动了动,像是要把刘彻的手抖开。

    它还挪动日渐变圆的身体往霍善怀里躲过去,分明是敏锐至极的动作,由它做来却是有些憨态可掬。

    刘彻说道:“你养了它这么久,瞧着也还不够一锅炖的。”

    霍善震惊:“你居然想吃它!”

    刘彻故意伸手抓起霍小圆的爪子说道:“吃熊有什么稀奇的,熊掌本就是八珍之一。”

    霍善立刻把那熊爪子从刘彻的魔掌里抢回来,抱着他家熊崽子撒丫子跑了。

    边跑还边对霍小圆做思想教育:“记住他没?离他远点!他是吃熊二号!”

    吃熊一号当然是苏轼了,这家伙可什么都吃。

    刘彻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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