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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风停了吗 正文 第59章 荷花错,少年时(下)

所属书籍: 墨尔本风停了吗

    【1936年,上海】

    司七那天没有等来金相绝。

    她说过,她不要等了,让她等的人,最后都没有回头。他没有让她等,但这一次,不回头的人成了她。

    等到天光大亮,寂寥的街上人来人往,司七开始猜测她是被什么绊住了。他匆忙赶去她住的弄堂,弄堂前停着一辆黑色轿车,他看到她安安静静地跟着一个男人坐上了后座。

    他去追车,但他是个瘸子,他追不上。弄堂里的人看他像看疯子,他摔倒在地上又爬起来,看着车轮卷起滚滚烟尘,他转过头,看人的目光像是一头发了疯的野狼,他冲那个躲在她舅舅后面的女人喊:“她是你女儿!”

    没有人回应他的质问。

    司七回到了钟表店,师父甚至不知道他打算跑,只当他早晨有事旷工,罚了他些工钱。他没有再见过金相绝了,刚进百乐门的舞女,都是不能外出的,里面有人教她们新世界的活法。

    她不在的时候,司七好像也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他好像又回到了那座荒山寺庙,孤零零躺在杂草堆里,没有人牵挂他,他也不牵挂别人。最好的时候,他曾想过搬出阁楼,租一套自己的房子,再将金相绝接过来,而如今,他连这一点念想也没有了。

    他在店里干得年岁愈久,师傅管他也没有以前那么严。有时候晚上下了工,他就一路走去静安寺,走到百乐门,在门口抽烟,待着。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他是没有钱进去的,就只能在外面站着,一站就是大半夜。

    终于有一天,他看到她了。

    她穿了条开到大腿的紫红色舞裙,裙面上用金线钉进鳞似的亮片,踩高跟鞋,头上歪戴一顶黑蕾丝纱的帽子。她化了很浓的妆,睫毛漆黑而长,隔着很远见她对客人眨眼睛,像两只黑色的蝴蝶。

    她是送客人出来,客人们都穿着西装,或大腹便便,或风流倜傥。司七站在黑暗里看着她的笑容艳丽,心一点点沉下去。

    但他还是每天都来。

    偶尔能见到她出来送客,大部分时间见不到。见不到他的时候,司七就站在路边看那些去舞厅的人的派头,走路的样子,说话的样子,男人们站在门外抽烟与寒暄的样子。他们抽烟的模样与工人不同,将衬衣袖口微微拉起,露出手腕上的表,手臂后侧擡起一些,两指在肩膀的高度举着。师父曾说人要有派头,他以前不懂,如今明白了,原来这就是派头。有时候会听到他们聊起百乐门里的人,闲话门里的规矩和八卦。间或又是哪个富豪开出高价想赎人,但百乐门并未松口——这任东家像个貔貅,手里培养的舞女只进不出,怕是得最头等的钱权背景,才有商量的余地。

    沪上夏季多暴雨。

    这天他在百乐门待到半夜,仍是没见金相绝的影子。夜雨已经下了一会儿了,他打着伞站在街角的暗处,想走,肩膀忽然从后面被人撞了一下。他转过头,看见个穿黑风衣的男人从他身边走过。

    大夏天的,穿风衣做什么?

    他被一种莫名的力量驱使着跟过去,继而看见他走向百乐门的门口。旋转门里有微光闪烁,一行人款款走出,簇拥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金相绝走在一侧,挽着另一个人的手臂,从司七的角度看过去,她的身形恰好与那穿风衣的男人交错。

    大雨滂沱,门外停着接人的轿车。还不等那男人走到车前,司七眼神一紧,望见那黑风衣的人从怀里掏出一把枪。

    金相绝隔在他与主客当中,枪管擡起来的瞬间,等不到那行人作反应,司七已经擡手夺枪。枪管歪斜,子弹“铛”的一声打到车窗上,玻璃爆裂一地。人群里几个作陪的女人都吓得尖叫起来。司七出现得突然,黑风衣里擡起一张错愕的脸,继而调转枪口对准他开了第二枪。

    血化在雨里,又因为天太暗,看不清了。

    ***

    子弹擦着肋骨过去,他又没死成。

    如此想来,司七真是个命硬的人。冬天扔到桥底下,死不成。十一把椅子上摔下来,死不成。荒郊野庙里生重病,仍旧死不成。如今一颗子弹射进腹部,还是死不成。

    死不成的司七躺在医院病房里,好药好仪器的招待。他一天里能醒一小会儿,问过护士,都和他说好好养着,有人拿钱给他续命。

    等他稳定清醒之后,这个人终于来了。

    和这个人比起来,那些在百乐门前抽烟的男人都失了派头。分明是同样的衣服,至多是做工与面料高档些,是差在哪呢?司七躺在病床上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看出来了,这人虽然人过中年,但眼睛极亮,像是鹰隼,锐利又不失厚重。

    旁边跟着的人叫他程先生,又转头拍了拍司七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你挡枪,救到贵人了。

    救什么贵人,他管别人做什么,他是怕那子弹不长眼,把金相绝伤了。但不论动机如何,他也的的确确是替程先生挨了一枪……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司七挨一枪,至多也就是自己在病床上躺一躺。要是这位程先生挨了枪,那可是要掀起一场上海滩里钱权的动荡。

    要什么?程先生的秘书问他,手里已经拿出一张空头支票,数字让他自己填。其实司七要多少都不过分,程先生不在乎钱,万万没想到,他擡起手,指了指那位秘书。

    “我要像他一样,”司七说,“做一份在你身边的工作。”

    程先生和程先生的秘书都愣了一愣。

    “你是哪所大学毕业?”秘书先反应过来。

    司七说:“没读过大学。”

    “懂英文么?”秘书又问,“数学怎么样?”

    “不懂英文,”他继续说,“算数会一些,用算盘。”

    “那你到底什么学历?”

    “我没有读过书。”

    他回答得太若无其事,秘书被噎得说不出话,反倒是程先生哈哈大笑起来。他挥挥手,让秘书把支票收起来,弯腰拍了拍司七的肩膀。

    枪伤还没好全,他拍他身子,震得绷带里面抽疼。司七面不改色地任他拍,终于等来了应允的话。

    “送去学车吧,回来给我做司机,”程先生说,“你觉得呢?”

    做司机……

    司七低着头想了想,擡起头说:“我左脚是瘸的,我不知道瘸子能不能开车。”

    那秘书的表情一下变得很紧张,忐忑地看了程先生一样。程先生鹰隼似的眼睛眯起来,看着司七的脸露出笑容。

    “能开,我就能开。我的左脚,也是瘸的。”程先生说。

    他甚至站起来给司七走了两步,没他瘸得厉害,但的确也是“地不平”。怪了,人家程先生,瘸着走路,也瘸得很有派头。

    至于那张支票,他也没收回去。程先生说他的命很值钱,只给一个司机的职位,是看不起他的命。司七不想填就先空着,等他想要的时候,钱,别的,都行。

    司徒七夏天吃枪子,秋天出院,冬天学会了开车。去程先生家里报道的那天,管家给了他置装费,让他去做了一身西装。司七去裁缝店量体裁衣,裁缝咬着软尺给他量,说他右腿比左腿长了三厘米。

    “嗯,”司七说,“我左腿瘸的。”

    他十三岁瘸的,左腿骨头早早断过又接上,再长的时候,明显没跟上右腿。

    “这样,”裁缝老爷子给他建议,“你再在我这里置办一双皮鞋。我给你把左脚的鞋跟里面垫高三厘米,走路就稳当了。”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原来钱能解决这么多事,怪不得程先生瘸得不明显,他大概也是用钱把腿给补全了。

    十八岁那年,司七做了程先生的司机,穿着西装皮鞋,衬衣袖口和手套雪白,狼尾还是照常扎着。管家教会他做司机的礼仪,每每下车,他要先一步绕到车身后,替程先生将车门打开。程先生若是要点烟,他便要提前一步掏出打火机。打火机也算在置装费里,法国进口的自动擡臂打火机,表层镀银,火轮锋利,把玩时有清脆的撞击声。

    谁能想到半年前,他还在笨拙地在冬夜里擦亮火柴头呢?

    1936年的百乐门,聚集的全是上流社会的人物。门内衣香鬓影,门外香车美人。司七只送程先生进门,他是没资格进的。但站得更近了,就能听见来往人的谈话,看见门口张贴的海报。

    海报上的面孔他认得,名字却换了。百乐门里的金相绝不再叫金相绝,而被称作金红玫。他们说这是现在最当红的舞女,舞姿倒也说不上多么顶尖,但人真是生得漂亮,肤如凝脂,眼波流转,被看上一眼,人就失了魂。

    又有人说,如今想看金相绝跳舞也不容易了,她东家可真会做生意,每周二晚上拍卖一件她的首饰,拍到的人能才能去二楼看她跳舞。那首饰都是寻常货色,拍卖的价格却水涨船高。

    说的人津津有味,听的人笑容也暧昧起来。他问,这么高的价格,就是一支舞?只有一支舞?

    “就是一支舞,只有一支舞,”说话那人灭了烟,意味深长,“她那东家可不是好东西。金红玫在百乐门正当红,你肖想的那个东西,他们要攥在手里,待价而沽,好在哪次拍卖里要个高价。”

    两个人离开了,司七穿一身黑色西装冷脸站在门口,滑动着打火机的火轮,指间亮出一簇簇的火苗。

    除了在百乐门前面等程先生,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车上。程先生生意繁忙,每天有许多人要拜访。他开着载着程先生穿过上海的大小街道,就像他少年时代奔跑在北平街头一样。时间久了,程先生开始信任他,在车上和人谈话时也不避讳他。他听他们说大宗交易和汇率,后面跟着都是天文数字。生意间偶尔也夹杂着对时局的闲谈,他听到程先生说,不知道战火什么时候烧过来,丢了东北是驻军不守,上海决不能不守而破。

    大时代的烟尘落在身上,是山。但没落下来的时候,就是耳旁风。巨浪将至,小人物自求多福。

    这天司七又把程先生送到了百乐门,正准备退回车里,程先生却回头向他招手。他说司七,今天是吕先生做东,要把场面弄热闹些,你也进来吧。他一怔,随即点点头,回身将车停到平日的位置,便摘下手套进场了。

    都说人靠衣装,其实衣裳贵贱也看人。司七面料做工都选的次一档,但走进百乐门,灯光照得人影缭乱,只能看见一道瘦削挺拔的身形,竟然也有了别样的派头。程老板一行人坐在一起,他也找了边角的位置坐下。台上的歌女妖妖娆娆地唱,音歌靡靡,觥筹交错,都要叫人忘了百乐门外还有人在寒风里等一碗政府的施粥。

    司七坐在沙发一侧,听见另两个也是边缘的人物说话。

    “今天照旧见不到金红玫?”

    “见不到。人家在三层的私厅,哪里是寻常客人能见到的。”

    “程先生也算寻常客人?”

    “你怎么知道人家没进过私厅?今天吕先生做东,起的并不是私局,不然还有你我进来的份儿?”

    司七摸来桌面上的酒杯,喝了一口。

    “话说回来,下周二,金红玫的首饰可又要拍卖了。听说这一次起价拍要这个数,东家不明说,可谁不知道,下周拍卖的,不只是那首饰。”

    “手镯项链都拍过了,她这一次拍卖什么?”

    “和往常一样,便宜货色,听说是枚荷花簪子。”

    司七的手不动,酒水从唇边溢出来,洒在白色的衬衣领口,染出一抹微红。有陪同的舞女回头看见他,用手中的帕子来替他擦。他擡眼看过去,女人脸孔藏在浓艳的妆后面,也是一双黑蝴蝶一样的眼睛,头上戴着黑蕾丝纱。

    那晚程先生他们玩到很晚,司七也一直在旁边等着。他是司机,向来是雇主忙到多晚,他就等到多晚。等到百乐门人烟散尽,他终于扶着程先生回车里,将他送回铜仁路的宅邸。夜色寂静,程先生在后座问起他腿是怎么瘸的,他说自己小时候在戏班子谋生,爬高摔瘸的。

    程先生说:“我是被人打瘸的。”

    他从小脑子清醒,如今也清醒,清醒的随从只承接雇主情绪的感慨,不会往更深处询问。轿车慢慢开回铜仁路程家的院子,顶层的主卧亮着灯,程先生家里人还在等他。停车后,他却没有按照管家教的第一时间去帮程先生开车门,而是灭了车灯,微微转回身子,问道:“程先生,那张支票,还作数么?”

    程先生酒醒来些,微微睁大眼睛看向他。“你要用钱了?多少?”

    “还不知道,”司七说,“下周才会知道,我要拍金相……金红玫的首饰。”

    程先生愣了一愣,随即大笑。司七知道自己出尔反尔,静静等着雇主的应允或拒绝。程先生把指间的烟抽完,看向车顶,吐出一个铅灰色的烟圈。

    “你这不是要钱,是要女人,”程先生说,“可惜百乐门这任东家是个犟头,不是光用钱就能带出来的。不过见一面倒是不难,这样,你明日再送我去百乐门,我让他们把拍卖取消,你下周二去找她罢。”

    这回程先生要下车了,司七去替他开车门,又将他送到门前。程先生回过头看着他,说:“司七,我从不欠人东西。下周二过去,你救我的这条命,就算清了。”

    “明白的,”司七说,“我也从不欠人东西。”

    ***

    拍卖是以程先生的名义取消的。尽管这让在金红玫身上花过钱的客人郁气,但相比之下,程先生更是得罪不起,坊间只是好奇,程先生行事稳重,不像能为女人一掷千金。

    坊间没说错,一掷千金的是司七。他买车票剩下三个铜板的时候,就给她花三个铜板。做学徒省下一元的时候,就给她花一元。如今他承了别人的一条性命,就给她花了那一条性命的恩情。

    不过金红玫并不知道他要来,她还当来的是程先生。除了安排司七进门的人,百乐门的其他人也是这么以为的。他们甚至给她准备了红盖头,预备让程先生掀起来图个新鲜吉利。总之百乐门的舞女也很难谈婚论嫁,这也是东家多年经营学来的一些把戏。

    不过她没穿嫁衣,还是那条金线钉鳞的紫红色舞裙,安安静静坐在榻上,手心朝上交叠在一起。司七推开门看见这样的景象,沉默着走到她身边,坐下,然后将那荷花簪子放回她手心。

    金红玫从盖头下面看到手,声音带笑:“程先生,您拍下了,就是您的了。”

    “程先生,您怎么不说话?”

    “程先生,这盖头是预备给您掀开的……”

    红盖头被一点点拽下来,司七垂眼看着她,看着她的笑脸一点点变得僵硬,蝴蝶似的睫毛也不再闪动。她方才虚握的手一点点攥紧,荷花叶子嵌进掌心的肉里。她嘴唇慢慢地张开,像在庙里,在火车上,在阁楼里,一字一顿地喊:“司七……”

    他脸上很干净,她进百乐门前,很少见他脸上这么干净。他把外套脱了挂在椅背上,里面是贴身的黑色高领羊毛衫,肩形宽阔,袖口挽起来两折,手腕上有一块磕碎了表盘的手表,金红玫在程先生手上也见过那块手表。

    她甚至是到了这个时候,才知道那天在百乐门前挨了一枪的人是司七。

    他一笔带过了自己在她进了百乐门后的经历,连挨枪的事也说得很含糊,只说是血流得吓人,躺了两天就出院了,她也知道了今天要来的的确是他,是程老板在还他那颗枪子的人情。她问他是不是想怪自己那天没去,司七摇摇头,说:“你弟弟做过手术来问我你去了哪里,把那晚的事情和我说了。金相绝,你就是这样的人。”

    他叫她金相绝,把她叫醒了。真奇怪,来的人要是程先生,她是有心理准备的。可来的人成了司七,她反倒不知该怎么办了。司七和她说完话,把手表和外套里的一些钱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和她说:“你睡吧,我走了。”

    “司七!”她把他喊住了。

    他顿住脚步。

    “今夜过了,不给你也该给别人了,”她茫茫然,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倒是不在意那些东西,不过我……我怕疼。”

    她有些怕疼,他应当会怕她疼。

    他被她喊住,慢慢把身子转回来。她手里还攥着簪子,荷花下面坠着一片片叶子。她将手放在胸前,身子一动,叶子就跟着晃。司七低头看着那些荷花叶子,手慢慢抚上她领口的纽扣。

    薄衫落到地上的时候,他忽然想起在庙里的那几天,他睡在神像下面,她睡在他身侧。夜里起了寒风,她侧身来找他。又想起在火车上的那两晚,她嫌车厢地板硬,也来找他。她怕冷怕硬就来找他,如今怕疼,也是来找他。

    衣服褪下去,她腰上有道疤。司七用手掌覆在上面,她被冰得往后躲,又被他攥住。握方向盘的手掌握着腰,温热得像一块玉一样。

    “怎么弄的?”他问。

    “刚来的时候不会笑,”她说,“东家叫人打的。”

    “谁打的?”

    “门口那个穿青灰色布褂的。”

    “好,我明天去找他。”

    “司七啊……”

    她的手也盖上他的身体,精瘦冰凉,腹部一道弹孔。她用指腹在上面慢慢摩挲,摩得他微微弓起腰,才轻声戳穿:“谎话都不会说,这是两天好得了的?”

    他被她碰得不敢开口,牙关咬紧,男人叫出声未免太不体面。然后他把她的手拿开,她脑后虚插了根簪子,一摘下来,青丝如瀑,盖上他肩头。

    他克制着,她的眼泪最后还是落在他眼角。她把嘴唇贴到他耳侧,带着泪说:“司七,别来找我了。过了这一夜,金相绝就死了,我要踏踏实实的,做金红玫了。”

    【1937年,上海】

    世道愈发的乱了。

    谁也不知道风雨何时来,但都知道风雨要来。上海不太平,租借内外都暗潮汹涌,为钱,为权。程先生家里人不放心,让他多雇个保镖跟着,程先生说人多眼更杂,又让司七去学了枪。西装下摆钉了枪套,枪头朝下藏在衣服里,从外面看只是腰间微微鼓起。当中还真出过一次事,司七手起枪落,酒店门童脑门上多了血洞。坊间夸赞,程老板慧眼识人,茫茫人海选中个瘸子,救了自己两次命。百乐门那边,金红玫也名声渐大,成了最当红的舞女,说是台柱也不为过,人人都想瞧上她一眼。

    但司七再也没进过百乐门。

    他送程先生只到门口,从不进去,连停留都不多停留。非常偶尔的时候,他能碰见金红玫被别人的轿车带出去过夜。两辆车交错而过,谁都不回头。

    这天又是周二。

    把程先生送到百乐门前后,司七又要走,程先生却回过头。

    “今天有拍卖,首饰是串玉手链,”他说,“听说金小姐难得出面。司七,你不进来?”

    司七脸上没有表情,心中想,程先生这样的大人物,原来也喜欢看他的热闹。他摇摇头,说了声“不必”,便退回车里,将车开走了。

    路过转角时,街道略有拥堵,几辆黄包车在鸣笛声中陆续让开,司七也将车挪到道路一侧。另一辆轿车与他错身而过,两人的车窗都降下来,司七余光见着个年轻男人靠着后座的车窗。他漠然看着窗外,视线并没落到他身上,但司七觉得那视线莫名眼熟,看众生都像是看蝼蚁。天色太暗,他看不清对方衣裳细节,唯独袖口精细切割的方钻反射车灯白光。

    那晚听说有个年轻客人拍金红玫的玉手链拍出天价,是为了她,但也不光是为了她。传言是苑家小少爷苑成竹来上海做生意和人杠上,生意场上赢了对家,欢乐场上再碰头,也不让。

    太激进了,程先生第二天坐他车的时候评价起来。上海和北平不同,不是你世家就高人一等,你吃肉,也得让别人喝汤。到了人家的地盘如此造次,是要吃大亏的。

    司七照常听着,不说话。

    “但孩子是个有出息的孩子。碰过头的都说有手腕,谈判的时候很老道,”程先生又说,他自己的孩子不争气,看别人家的总有羡慕,“年少的时候性子狠些,再栽过跟头吃些教训,到了我这个年龄,就刚刚好了。不知道他们苑家的大公子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司七,你在北平的时候,听说过么?”

    “未曾听过。”他说。

    那天他送程先生去百乐门,晚些时候,又碰到了苑家少爷来。还是那辆车,车窗降下去,人闭着眼在后座半寐。他忍不住望过去,看见他指节屈起,在眉毛一侧缓缓地揉。两辆车交汇,都让开些角度,但又都因着过路的黄包车刹住。司七听到车里传来道声音:“这是给金小姐的银簪和金手镯,您看……”

    “买了就好,一会儿跳完了,替我送去后台。”

    黄包车让开了,苑少爷的车也开走了。司七的车堵在拐角路口半晌不动,被身后的黄包车嚷嚷着催促几句,才缓缓移开。

    一个月的功夫,这位苑家少爷在上海滩声名鹊起,弄得不少老板焦头烂额。有纠纷闹到程先生跟前,程先生也冷笑:“连个毛头小子都弄不过,来找我说公道?我是给你们善后的管家?”

    说话难听,该出面还得出面。终于,司七的车开到苑成竹下榻的饭店,秘书陪同程先生上楼见苑成竹。他在楼下停了车抱手等着,身旁也有一辆,司七余光看过去,好巧,是苑成竹那辆斯蒂庞克。

    车里坐了两个男人,黑衫短打,脚擡在方向盘上抽烟。司七想将车窗摇上,却听见驾驶座上那位说:“咱们少爷不会对那舞女动了真情吧?”

    车窗摇到一半,他将手移开。

    “怎么可能?两个人都是逢场作戏,一个寻开心,一个哄人开心。苑少爷是什么身份?家里那位姨太的下场小辈都看在眼里,他还敢重蹈覆辙?”

    “那就当他不敢吧,只是做做散财童子。”

    “哈哈哈哈,散财也招财,这一趟来上海套了多少利?当家还怕他留学回来书生气太重,谁想进了生意场,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

    “也是,那程先生恐怕是要脱一层皮了。”

    “这里有些晒,挪开吧,一会儿少爷上车又嫌闷热。”

    “得嘞。”

    旁车挪开了,留下司七坐在程先生的车里。又等了半小时,程先生和秘书终于下了楼,苑成竹竟然还在后面跟着送,脸上挂着得体微笑。程先生不说话,秘书也不说话,两人上了后座,司七发动车,忽听得秘书冷声责怪:“司七,怎么就这样停在太阳下面?车里也太闷热!”

    司七愣了愣,低声回答:“是,怪我做事不周全。”

    和程先生不欢而散后,苑成竹那边便传出了要离开上海的消息,几个在谈的合同也陆续落定,余下时间,他便一心一意地泡百乐门了。司七在驾驶坐上听见秘书说他会坐年前最后一班火车离开,上海的同行们总算能过个安生年。

    那班火车前一晚,司七又在百乐门和苑成竹碰了面,不过这次他不是进去,而是离开。司七送程先生下车,百乐门门里走出来了苑成竹,手臂上搀着金红玫。他冲程先生点点头,程先生却假装没看见。司七心中知道,假装没看见别人的人,不止程先生一个。

    谁也没料到,那晚出了大事。

    第二天一早,巡捕房披露的消息里,东新桥下栽了一辆整个上海都没几辆的斯蒂庞克,里面捞出两具泡胀的尸体,是苑成竹的司机和秘书,头上都有血窟窿。苑成竹一行人下榻的饭店也报了警,搭手算算,苑家来上海的八个人死了七个,还剩一个不在车里的苑成竹人间蒸发,那晚陪他离开的金红玫也不见踪影。

    消息传开了。

    那晚过后,司七开车撞人,算账出错,衣服里忘放枪,被程先生停职一个月,干不成就滚。金红玫的弟弟也来找他,问他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司七冷眼瞧了他半晌,说话刻薄得不像他。

    “怎么了?”他问,“怕她死了,没人再给家里补贴钱?”

    “我是真的在意我姐姐!”她弟弟急得要哭。

    司七擡手拿东西砸他:“滚!”

    他多么想怪罪一个人,可他又能怪谁呢?命运一步步逼着他们走到了这里,每一个分岔路口都不给另一种选择。他在家里躺了几天,这天一开门,门外地上放着块衣服上撕下来的布料,里面包着枚荷花簪子,簪柄上卷了一张纸,上面留一串字迹歪斜的地址,最底下一行小小的“来见我”。

    有簪子,她还活着。

    司七是跟了程先生才学了识字,金红玫又是从哪里呢?他有了不情不愿的一个猜测,但还是带上吃的和衣服去了字条上的地方。那地方出了上海市界,是苏州方向的一处乡下村落。过桥又坐船,冬季水面一片一片,都是枯萎的残荷。从水路进去,又是狭窄的河道和枕水的民居,拱桥下面船只往来,他擡起头,看见一户门前有人在水边洗头发,一瓢水扬起来,浸湿乌黑长发。再撩开,露出一张秀丽面孔。

    他站在船上与那人对望,心中溢满了悲伤和欢乐,又觉得很空洞。恍惚间想起那年北平的冬天,他想把自己的粥给她,却被另一个人抢了先。他站在她身后想轮不到他了,这一次,或许又轮不到他了。

    至于那个轮到的人,他从金红玫身后走出来,脸色还有些苍白,但神色是平静而欢愉的。他接过了她手中的水瓢,又在她头发上浇了一遍,手指替她梳理过青黑的发丝,用毛巾替她一点点吸净了水。两个人做完了,才擡头看向司七,他听到苑家少爷柔声问:“是你口中的司先生,怎么有些面熟?”

    当然面熟,那年北平街头他给他一碗粥,而后上海街头又无数次坐着车与他擦肩而过。可他怎么会记得他呢?他生就一双俯瞰众生的眼睛,看他也不过一只蝼蚁。如今那眼睛里终于有一个人了,是金红玫。

    他没有那么在意他们在百乐门里逢场作戏,百乐门是个舞厅,舞台上的东西,再真也是假的。而如今呢?小桥流水,烟火人家,河道里的乌篷船,这些都是真的,全是真的。

    就像司七握紧手里的荷花簪子,针尖刺痛手心,痛感也是真的。

    苑成竹扶他上岸,他这样的人,竟然会扶别人上岸。金红玫起身把他推开,握住司七的手拉他上来,回头小声责怪:“让你回去坐着,枪伤是两周能好的?”

    是啊,司七想,枪伤两周当然不能好,他那次在医院躺了三个月。那苑成竹要在这里养多久呢?他又要和金红玫这样烟火人家的过上多久呢?

    他跟着金红玫回了他们在河道旁的家,心不在焉地听她给他说那晚的事。苑成竹的车被人跟踪了,开上桥的时候碰到拦路的人。司机当是碰瓷的下车驱赶,结果被人一枪洞穿头颅。枪声乱起,副驾驶的秘书也中了枪。他们打穿了轮胎,前后都有车逼过来,苑成竹带她跳河,用身体挡着她,落进水的时候也中了枪。

    “苑家派人来上海了,”司七说,“听说你大哥很担心,你不回去么?”

    “如果就是我大哥想杀我呢?”苑成竹微微笑着反问。

    “只是猜测,”金红玫补充,看起来他们两个已经聊过许多次,“也或许就是他……行事太张扬,惹了上海的地头蛇。总之,我们先在这里躲一躲,等风头过去,他身体也养好了,再回去也不迟。”

    “那你呢?我听说你东家也很恼火,毕竟你现在……”

    金红玫摇摇头:“我回去,巡捕房把我抓走询问他的下落,我该怎么说?”

    司七:“我明白了。”

    他是明白了,他也是不想听了。从上海过来要花大半天时间,金红玫那天留他在家里过夜。三个人吃过晚饭后苑成竹去收拾碗筷,司七看着好笑,去河道旁点着烟看来往的乌篷船。

    等了一会儿,她出来和他坐到了一起。

    她也学会抽烟了,早就学会了。他用打火机替她点烟,白昼与黑夜的交界,指尖又燃起一簇火。那缕青烟飘渺着在河道上散开,他听见金红玫的声音也变得缥缈。

    “司七,百乐门看我看得太紧。我喜欢这儿的日子,想逃出来些日子,不做金红玫,你能懂么?”

    “嗯。”

    “司七啊……”

    他转过头看向她,他受不住她这么叫他。昏黄里一张神像似的脸孔,笼在一团烟里,目光垂着,望向来往的乌篷船。

    她什么都不用说了。

    苑成竹在乡下和金红玫住了三个月,也人间蒸发了三个月。巡捕房被苑家人盯着找出了那晚开枪的地痞,至于背后受谁指使,消息就传不到外面了。苑成竹的尸体找不到,案子也迟迟结不了。只有司七知道,他在苏州乡下河道边过上了烟火人家的日子,陪金红玫学写字,学英文,替她梳头描眉,给她许了个明媒正娶的承诺。

    也好,司七忽然想明白了。

    他要的不是她这个人,他要的是她一生安乐。苑成竹能带她离开百乐门,他不行。就像北平那一年,苑成竹能给她两碗粥,而他想给她一碗,自己就要饿肚子了。

    她合该和苑成竹在一起的,至于他司七,一开始出场就晚了。

    可是,可是真不公平啊。

    他想给的那一碗粥,也是他的全部了。

    ***

    【1938年,上海】

    苑成竹再度出现在上海滩,效果犹如死而复生。死过一次不影响他做事高调,他把金红玫送回百乐门,当着别的舞女客人和东家说清楚,金红玫留在百乐门的日子不多了,这个把月好生照料着,等他夏天从北平回来,就要把她带走。

    百乐门最艳丽的玫瑰被人采了,坊间又是一段茶余饭后的谈资。有人把苑成竹消失那三个月编成传奇走街串巷地讲,好一段美人救英雄,患难见真情。

    至于司七么,回到程先生身边,老老实实地开车,本本分分地做下人。他出生时只是桥下一个弃婴,长大了只是个瘸子,走了大运在贵人身边做事,这辈子还有什么过多的肖想呢?

    一个月过去了,苑成竹没有回来。

    两个月过去了,苑成竹没有回来。

    三个月……

    传奇成了笑话,谈资成了八卦。哈,原来讲到最后,还是这么老套啊?又是一段老掉牙的救风尘,最后把女人留风尘。都以为苑家这位少爷是什么不世出的情种,结果——结果——

    “轰隆!”

    金红玫在百乐门等到七月七日,这场酝酿了许多年的战火,终究烧起来了。

    北平七月打,上海八月战。一边是各地增援的部队开进上海,一边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逃离战区。租界里面好一些,但清醒的人也知道日本人的承诺不可信,早早开始收拾家当。程老板把妻子孩子都送去香港,多待了一个月,也要走了,留了些心腹在□□他打理生意,司七是其中一员。

    战事一起,该跑的跑,该走的走。奇的是,百乐门没有关门。

    战士军前半生死,美人帐下犹歌舞。炮火当头,有的人反而需要这样一个销金窟,躲进去就能忘却门外的烦忧。司七在程老板那边临危受命,焦头烂额,几天几夜没睡觉。等终于缓过神来,便听到有人说,有日本人叫金红玫去陪喝酒,她不去,前几日被带走了。

    她那个脾气……

    司七要疯了。

    好在程先生把生意交给他一些,也相应的介绍了几分关系。上下奔走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人,趁深夜把她带了出来。司七提心吊胆地站在街角等,一辆车开过来,终于下来两个男人和她。好的是最近太乱,她还没来得及挨折磨;坏的是扔在屋子里几天不管吃喝,又受了凉,虚弱得站不起身子。他带她回家,她烧得半梦半醒,伏在他背上喊:“司七,我好冷,你从妈那再要一条毯子。”

    司七闭了闭眼,说:“好,我去拿。”

    等了一会儿又说:“司七,火车上太吵,你捂着我耳朵,吵得我睡不着。”

    他还是应下:“好。”

    她到底在梦什么呢?司七不知道。说了好些听不清的话,最后带着哭腔和他说:“司七,他们都叫我等,他们都不回头。我不要再等了,我谁也不要等了,我以后要自己走。”

    司七说:“我没叫你等过。”

    可她又不应声了。

    战事起来,几天光景,租界外面已经天翻地覆。帮他救人的朋友那天趁乱来找司七,让他尽快把金红玫送走。抓她那个日本军官发现她不见了,气得砸东西,说掘地三尺也要把金红玫找出来。金红玫的臭脾气,再被抓进去一次,自己出不来不说,他们这些帮过忙的都要倒大霉。

    他们两个是在客厅里低声说的,司七还在想怎么和金红玫开口,她倒是从卧室里自己出来了。两个男人坐在她面前相顾无言,金红玫扶着桌子坐下,脸色还有些苍白。短暂的沉默后,她低声说:“我不连累你们,我离开上海就是了。”

    说得轻巧。司七要看着程先生的产业离不开上海,她自己出去,能去哪?现下战火四起,即便给她身上带了盘缠,出城即便碰不上部队,也要被饿昏了头的难民抢光。

    司七觉得自己卑劣,事情发展到如今,他心里还留出一处地方在冷笑:苑成竹,你在哪?你说要带她走,她遇到了这些事,你倒是全无音讯。

    “哎,我有一条路,不知道能否走得通,”朋友忽然开口,“大都会有个欧洲舞团,我和他们团长有私交。那天听说舞团要回欧洲,要是能把金小姐弄进去,或许能趁乱离开。”

    “欧洲舞团?”司七觉得不妥,“你说去欧洲?可她……”

    “怎么走?要我做什么?”金红玫立刻开口。

    “欧洲太远了……”

    “比害得你们死掉近一些。”金红玫说。

    司七不说话了。

    事情定了就着手行动,一切都乱哄哄的,连各种手续和盖章都比平日松。人人都想逃离战区,从飞机火车到轮船,各显各的神通。金红玫用丝巾蒙着脸,把头发和露出的脸都弄得灰扑扑的,跟着司七去拍通行用的照片,办出国的文件。

    他们又回到小时候了,两个灰扑扑的小人儿,总在天蒙蒙亮的时候行动,躲着藏着怕人发现。忙碌一整天回到家里,运气好能买到一点吃的,馒头或米,煮一碗粥,两个人分着吃。司七总让她先,她叫他他也不应,她就挤到他身边,自己吃一口,再揪一块馒头下来,塞进他嘴里。

    “我们两个怎么总这样穷酸呢?”金红玫这天忍不住问他,“小的时候穷酸,大了还是这样穷酸。十二岁的时候说要吃满汉全席,都快二十了,还在吃馒头稀粥。”

    “有馒头稀粥就不错了,”司七躺在客厅的地板上,遥遥回她话,“今天看到街上那些饿昏过去的人了么?都是租界外面跑进来的难民。”

    “程老板到底给你留下什么了?”金红玫忍不住问。

    “留下一些关门大吉的商铺,和一堆烂摊子。”他说,“我说我这里有许多不能吃也不能卖的钥匙,你信么?”

    卧室里传来金红玫的笑声,司七嘴角也浮上一些笑容。

    人容易饿,就得睡得早些。司七半夜迷迷糊糊地听见马路上传来汽车列队的嘈杂声,他翻了个身,发现身边多了个道影子。那影子靠到他身边,不敢离他太近,裹着自己的被子蜷缩成一团。他半撑起身子问怎么了,半晌才听到金红玫的声音。

    “我后天早上就要走了。”她说。

    “是,”他不知道说什么,只能重复,“你后天早上就要走了。”

    “司七,”她的声音在深夜里显得茫然,“欧洲很远么?”

    “应当是比北平远许多,”司七说,“害怕么?”

    “还好,不大怕,”她侧躺着看向他,“前几日有些怕,不过今天忽然不怕了,像是我们离开北平前的感觉,也像是走在我们两个去西山卖苏打水的路上。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会比过往好些吧。”

    他摸了摸她的头发。

    “只是可惜,”她说,“这一次,你不和我一起去了。”

    “程先生信任我,我不能扔下他的嘱托离开。”司七说。

    “没关系,等仗打完了我会回来的,”金红玫在他身侧躺平,“我会给你讲我在欧洲的事,我想那个时候,我们两个一定吃得起满汉全席了。”

    她到底是几岁呢?说话总像上不了年纪。司七忽然意识到,无论她几岁,每次回到他身边的时候,金红玫就会变回那个庙里躺在他身边的小姑娘。

    他的小姑娘要远行了。

    他再送她最后一程。

    两个人在上海的最后一天没有出门,免得节外生枝。金红玫想和他说话,司七背过身不看她,抱着手臂说:“你离我远一些,少和我说话,这样明天送你离开,我回来也不会太寂寞。”

    她只好轻轻“嗯”了一声。

    他仍分不清自己算她的什么人,她依赖他,信任他,或许也爱,但又不似对爱人。他如兄如父似亲人,但怎么会有亲人像他们一样相处?他们躺在地板的两侧,睁着眼睛等到半夜,听着街上最后的车声消失,司七站起来说:“该送你去码头了。”

    深夜雾气浓重,这时候走能少些麻烦。她去拿行李,小小一个箱子,里面装了几件衣服和他给她的钱,还有那枚荷花簪子。两个人趁着夜色出发,她走在前面,他走在后。快到码头时路过一处还未开放的铁门,她回头看他,他走上去,从地上捡起一根铁丝,拧弯了伸进锁眼,“咔嗒”一声。

    咔嗒一声,时光倒流,他们一个十二,一个十三,一前一后走在北平城的夜色里,她抱着的包袱里全是从戏班子偷来的赃物。他是脏兮兮的小戏子,她是脏兮兮的小乞丐,他们同吃过一串糖葫芦,同睡过一床被子,同乘过一辆火车。

    原来如此。从北平到上海,他送她一程,陪她一程,护她一程。现在他们同行的路终于走到尽头,他将她送上那艘远洋轮渡,她去继续她惊涛骇浪的人生。

    他知道他是谁了。

    他是她在这凡间的摆渡人。

    ***

    【1953年,香港】

    司七在上海待到孤岛时期结束,在租界也沦陷前被程先生叫去了香港。但香港也很快不再安全,程先生着手出国,问他要不要一起。

    “我不去了,您一个人保重,”司七摇摇头,“我是北平人,香港已经离故乡太远,我不想再走了。”

    他是不想走了,也是怕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更加等不到金红玫了。

    回首往事,他这辈子好像没有真的自己决定过留下或离开,命运不给他选择的权利,命运只是推着他走。

    如今他终于能自己选一次,他不走了。

    他在炮火里静悄悄地活着,少年时代的学徒技艺派上了用场,他以为人修表为生。一日日的挨过去后,他拿出了那些年替程先生工作留下的积蓄,在闹市区买下一套商铺,开了一家平价的表行。

    距离金红玫离开上海过去了五年,十年,十五年,他没有再听到过她的消息。冥冥中有个声音告诉他她还活着,但也只是冥冥。那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让无数人流离失所,远离故土,她只是其中再渺小不过的一个。

    和苑成竹重逢是意料之外。

    他的表行起初只卖平价货,后来积攒了些信任他的老顾客,会预付款项托他购置名表。这天他正打开店门等约好的客人来找,两道男声渐近,他忽的听到乡音。

    好难得,不是粤语,是带着北平东城腔调的男音,声线冷淡,陌生又熟悉。他站在门前擡起头,看见苑成竹站在他的顾客身旁,看向他的眼神里也带了惊讶。

    程先生曾说他“栽过跟头吃些教训,到了我这个年龄,就刚刚好了”,程先生果然会看人。十五年过去了,一场战争结束,苑成竹的眼睛里也有了众生,不再那么招司七讨厌。两个男人坐在表行靠里的茶桌旁,他竟能沉下心听苑成竹与他叙说平生。

    他说自己没回上海是被家里人关起来,关到七月七日战事起来,一家几十口人张罗出城,大哥累得病倒,他成了一家之主,就更加走不开。再往后战火烧到全国,苑家家业凋零,撑了四五年,最终还是以分家了事。

    “明白,”司七冷漠地说,“你们这些大家族的孩子要顾的人太多,不像我们这些孤儿,只顾自己身边人就好。”

    他在替金红玫原谅苑成竹吗?她需要他替他原谅吗?为什么事情到了最后,又成了没有一个人做错呢?他怎么又没有人可以责怪了呢?

    又或者到了这个年龄,千帆过尽,责怪与原谅都已经没有了意义。金红玫走了,离开了上海。苑家凋零了,苑成竹如今也只是个普通的商人。至于他司七,在这闹市一隅开一家钟表店,那个瘸腿的小乞丐,也找到了自己安身立命的法子。

    那天苑成竹临走前给了他一张名片,上面有他在新加坡的电话与地址。他说他还在找金红玫,十五年过去,她成了他心头执念,愈想忘就愈忘不掉。如果司七能有她的消息,劳烦将这名片转交给她,见与不见,都在她一念。

    这算不上故人的故人与他告别,司七将钟表店提前打烊。

    司七觉得太累了。

    这个故事讲了二十余年,像是把自己的生命当成蜡烛在烧。

    太累了。

    ***

    【1957年,香港】

    金红玫再也没回来过吗?

    回来过的。

    苑成竹离开四年后,一个叫胡丰年的珍珠商牵桥搭线,让程先生与金红玫联系上了。程先生给了她司七钟表店的地址,金红玫便坐轮船回来了。

    她出现在他店门前时穿着长及脚踝的风衣,带一条金色的厚重围巾,头发盘成发髻,插着一根镶着珍珠的银簪,衬得面色莹润,她并没有老许多。司七以为他们见面时会有许多难以言说的心绪,可当两个人真正面对面地坐下来时,他心中竟然只有一股无可诉说的怅然。

    距离他送她离开上海的那一晚,已经过去二十年了。他们不再是穷困潦倒的小戏子和小乞丐了,他们穿着体面的衣裳,一道去了附近的酒楼,点下许多昂贵的菜。司七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往嘴里放,金红玫坐在一侧,帮他夹了一些进碗里。

    他眼角忽然渗出了一滴泪。

    他从来没有在金红玫面前哭过,不对,他从十三岁那年在庙里捡回一条命,就再也没有哭过。他的眼泪愈流愈多,她沉默地坐在他身边,用指尖替他拂去了眼泪,就像他曾替她擦一样。

    这一年他已经三十九岁了。

    他已经三十九岁了啊!

    到底是谁夺走了他们的少年时代,到底是谁啊!

    她倒没有哭,她的容貌并没有变很多,可是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处能让他想起以前。他们在酒楼里吃过饭,又回店里说了这些年的经历。她没有和他说欧洲,说的是悉尼的海港大桥,是红土沙漠,是印度洋的潮汐与珍珠。她说自己没有嫁人,她说自己或许不会嫁人了。

    “司七,或许一个人向前走也很好,不等别人回头找自己,也很好,”她用手撑住柜台,脸上又出现了十八岁时一样的神情,“你呢?你也向前走了吗?”

    他?他向哪里走?他是她的摆渡人,将她送到河对岸,余生也只能坐在船上,反反复复地行驶在他们同行的那条河流。那条河流里有十三岁的寺庙和火车,十六岁的阁楼与苏打水,河面上有常开不败的荷花,花茎扎进河底的淤泥,没有一朵花错过花期。

    在香港的日子她住在酒店里,并没有住在他家。他们都长大了,已经不是可以共同宿在地板上的年龄。你听,他一晚上睡不好,颈椎还要咯吱作响呢。

    那几天司七关了店门,陪她到处转转。她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要摸一摸,看一看,相处了一阵儿,就又像小时候了。他们买了两本苏打水坐在港口的长椅上,从背影望过去,和一对夫妻也没什么差别。金红玫低着头把苏打水喝完,喝得有些冷了,用围巾裹住身体。

    司七看了她一眼,心想,倒是不来找她了。

    她已经遇到什么,都不会来找他了。

    他一直在等金红玫和他问起苑成竹,等到她要离开香港的前一晚,才终于在钟表店里听她提到这个名字。她那时选了条心仪的手表在手中把玩,司七擡头看了一眼,说:“喜欢就拿走吧。”

    “你后来有没有见过苑成竹?”她的声音叠着他的声音响起来。

    她的眼神落在手表上,询问的姿态也不甚在意,可指间微抖,钟表的金属表链又被她碰出声音。那一边,司七戴着眼镜在转齿轮,精细螺丝拧了一下,又拧了一下,终于开口说话,说的是:“见过,他和妻子来香港旅游,正巧来我店里买过表。”

    她笑了一声,把表放回玻璃柜面。

    “好像也没觉得难过,”她说,“那你问他那年为什么不回上海了么?”

    “问了,”司七低下头,螺丝再也钉不进槽缝,他看见自己的指间在微微的抖,“他说家里给他许了门当户对的人家……他就听了。”

    “啊,”金红玫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

    两个人不再说话了。

    他深吸了两口气,手终于稳了,也对上了手表背后细小的螺纹。他将后盖盖回去转紧,从柜台后面站起身。来上海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鞋匠,他的皮鞋后面也就不再垫那三厘米的差了。他一跛一跛地走到金红玫面前,将她手里的表拿开,把刚修好的这只戴到她手腕上。

    “这只更衬你。”他说,眼神又落去她手腕上的一根红绳,上面串着两颗玉珠子。一颗刻了竹叶,用金线鎏了轮廓,另一颗刻了个“疑”字,红绳末尾是个活扣。

    金属手表戴在手腕上冰凉,金红玫擡起手,将那手链摘下来,自己调试了手表的表带宽度。司七一言不发地看着她,又见她把手链的活扣解开,拆下那竹叶,放到了桌面上。

    真奇怪,玻璃柜面那么光滑,那珠子也圆润,竟然不乱滚,只是安稳待在原地。

    给他这个做什么呢?

    “离开上海那年,他把竹叶和恩爱两不疑都留给我了,”金红玫说,“他自己只拿走了结发为夫妻。”

    “我当时说他分得蹊跷,既然一人一句诗,这玫瑰和竹叶也应当一人一颗。他说,玫瑰是我,竹叶是他,让我留着自己,也留着他。等到他从北平回来,再把竹叶还给他。”

    “司七,这些陈年遗憾留着没意思。我要走了,这一次不会回来了。你要是再见着他,就按他说的,把竹叶还给他吧。”

    司七用手心扣住那颗竹叶,擡头看向金红玫。

    “他和别人结婚了真好,没有什么迫不得已也真好。我不用做红玫瑰,也不用做金红玫了,”她神清气爽地说,“我这次回去,就要踏踏实实,做金相绝了。”

    ***

    “司先生,所以您骗了她?”

    “对,我骗了她。”

    司七骗了金红玫,出于对她的私心,对他的报复,和自己多年来所经历的一切。他没想到他的谎话让她得了解脱,却让他自己陷入长久的煎熬。

    送做回金相绝的金红玫离开香港时,他问她接下来的打算。她提到自己在唐人街看中一个铺面,或许会用相绝这个名字,开一家华文书店。说完她轻飘飘地转身离开,留他站在码头上,就像许多年前他第一次送她离开一样。

    他知道,世界之大,金相绝和苑成竹不会再相遇了。而此刻这一面,也是他和金相绝的最后一面了。

    司七藏起了她的珠子和他的名片,在每个深夜质问自己,这场隐瞒到底意义何在。又在每个醒来的时刻宽慰自己,金相绝还活着,苑成竹也活着,日后自有坦白的机会。他在没有她的河流里困守多年,凭什么一个故事讲到最后,只留他一人求不得?

    他活在这场对“来得及”的想象中,直到他垂垂老矣,钟表店关门,而他搬去凤凰山上一处寺庙做义工。

    他没有家,没有儿女,听说庙里有个小和尚也是在山下的一座桥边被人捡来,对他就像对自己的儿女,也愿意对他说起过往。有天那孩子来找他,从手机上找出一张照片给他,一条古朴街道,上面挂着“相绝华文图书”的招牌,写得笔走龙蛇。

    “司先生,我在地图和网络上都帮您查了,”那个小和尚说,“这家书店如今能买越洋的进口书,她身体或许还康健。”

    他看着照片发愣,忽然想起他们那年看了《牡丹亭》,看了《白蛇传》,相约再去一场《红鬃烈马》。

    可他们再也没有去看过戏了。

    于是他问那小和尚,她店里卖不卖《红鬃烈马》?

    他又过上了在百乐门暗处看她的日子,他让小朋友给他转达书店的更新,拍新告示的发布,买《白蛇传》,又买《牡丹亭》。越洋包裹寄过来,他拆开却不翻看,只是确认她活得好好的,她当真活回了金相绝。

    直到有一天,他买回来的书里,夹了一张停止营业的告示,和一张字条——

    “佛许众生愿,心坚石也穿。今朝虽送别,会却有明年。”

    或许是病了,或许是没有精力了,但总之,这书店她不再做了。他让小朋友去看,店里的商品也的确统统清空,头像永远的灰了。

    司七在这一刻终于意识到,他这场长达半个世纪的欺瞒,要尽快挽回了。

    可司先生啊,还哪里谈得上“尽快”呢?那朵荷花早就潇潇洒洒地开了又谢,而你,又一次来迟了。

    【作者有话说】

    风要停了。

    【风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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