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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风停了吗 正文 第36章 被海盗头目培养出的混球

所属书籍: 墨尔本风停了吗

    入住的位置忽然传来了说话声,人数不少,似乎是刚从车上下来。木子君身体动了一下,宋维蒲一愣,慢慢把放在她后背上的手松开。

    他往后退了两步,门外也进来了一车人。都是十几岁的白人男孩,看样子像是结伴来这里玩,呼朋引伴,旁若无人,从他们两个中间的空隙穿过。

    他们进了宋维蒲的房间,吵吵嚷嚷地分配空床。木子君把目光从宋维蒲身上移开,催促他:“你休息一下吧,下午我们不出去了。”

    他们是为了Rossela而来,现在那两个原住民老人醉酒不醒,也做不了更多事。宋维蒲点点头,回头进了那间被新游客占满的房间。

    木子君听到他们大声和宋维蒲打招呼,他也语调自然地回应。她看着关上的门发了片刻呆,便回到了左侧的房间。

    在外面晒了一上午,中午又出了意外,她一回床上就觉得很困。补觉前看了一眼手机,信号竟然回来了。

    一条未读短信躺在收件箱里,她看着屏幕上的“Steve”眨了下眼,反应过来,这是墨尔本的Steve。

    Steve:[找到Rossela了吗?]

    木子君侧过身回复他。

    Kiri:[还没有,不过打听到一些消息,明天会有进展]

    Steve:[ok]

    Steve:[所以River现在到底知不知道你知道了啊……]

    长进的确不少,这么拗口的句式都会用了。木子君盯着屏幕上的一长一短两条信息,慢慢键入回复。

    Kiri:[他不知道]

    Kiri:[他希望我知道的时候,我再知道就好了]

    Steve那边停了片刻,回复她:[中文看多了好奇怪,好多知道一起出现,我忽然就不认识这两个字了]

    木子君忍不住笑起来。

    Kiri:[Congrats]

    Kiri:[这就是中文阅读的最高境界,不认但懂]

    很幸运,这次手机信号来了就没有再消失。处理了一会儿和其他人的未读信息,时候已晚,木子君起身和宋维蒲去附近吃晚饭。他状态好了不少,手腕上的伤口也开始结痂,两个人慢慢往青旅的方向走,她问起来:“你房间新舍友怎么样?”

    “吵得要死,”宋维蒲摇摇头,“十几岁就是精力旺盛。”

    “你也才十九好不好。”她笑。

    “十九和十五六差多了。”他说。

    两个人进了青旅,门口的服务员又早早下班了,留下一桌子装着钥匙的白色信封。木子君在他前面背着手倒走几步,忽然停住脚步,伸手指了指他嘴角。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她煞有介事,“涂不涂润唇膏?”

    宋维蒲:……

    木子君第一次看到有人可以把内心的天人交战写在脸上。

    从昨天落地算起,两个人抵达爱丽丝泉已经超过一天一夜。如果说昨天还在适应沙漠的干燥,今天身体的反应已经全都显现出来。她一天三次都觉得唇角沙裂,宋维蒲纯靠喝水扛到现在,估计私下痛得要死。

    “你到底在纠结什么啊?”木子君无奈。

    “我……”宋维蒲目光落向她放着润唇膏的衣兜,终于松口,“我幼儿园的时候……”

    ……可以追溯到这么久远的吗?

    他眼睛一闭,绝望道:“我外婆给我涂润唇膏涂成口红,还把我送去上学了,我被笑了好久,有阴影。”

    木子君:…………………………

    金红玫女士。

    不愧是你。

    宋维蒲没有主动来拿的意思,这阴影属实是比较难克服。木子君叹了口气,把唇膏摸出来,旋出管体,在指腹上涂了一点。

    “你看,”她说,“透明的,看见了吧。”

    宋维蒲点点头。

    “过来。”她用涂了唇膏的手指朝他勾了勾。

    他靠近一步,把头低下一点。木子君一只手夹着唇膏,转了下他下巴,另一只手擡起来,指腹抵在他裂得最严重的嘴角处涂了几下。

    宋维蒲想往后退,被她捏着下巴凶:“不许动!”

    她又在指尖蹭了一点膏体,在其他地方点涂了几下,触感柔软。宋维蒲垂眼看她把唇膏夹在指间的姿势,嘴唇不动,牙齿合着说话:“你是不是背着我抽烟啊?”

    “对啊,”木子君信口开河,“和唐葵学的,怎么了?”

    宋维蒲皱起眉头,被她挟持着涂完唇膏,下巴总算被松开。思考三秒后,他下了最终结论。

    “和陈笑问沾边的就没好人。”他说。

    木子君:……

    他俩这互看不爽算是解不开了。

    这混乱的一天终于在唇膏的柑橘味中结束,木子君的房间里也来了新的住客,入住没一会儿就和她抱怨起沙漠的干燥与酷热。

    除了世代居住在这里的原住民,这片土地本来就不适合外来人长居。她住了一天已经觉得皮肤干裂,那个叫Rossela的意大利女人,为什么会来这里开一家旅社呢?

    那间电报站七十年代才被建造起来,画廊老板1957年就在这里买到了那幅艾尔斯岩的油画。Rossela来到爱丽丝泉的时间比电报通讯更早,那她又是哪一年和金红玫成为足以互寄照片的朋友的呢?

    又或者……

    金红玫,也曾来到过这个地方呢?

    ***

    第二天,酒醒了的丽丽娟娟如约而至旅行社。

    木子君出发的时候还有点担心宋维蒲和苗珊因为昨天的事尴尬,好在两个人都是就事论事的人,过去的事就过去。更何况,苗珊比他们都更早得知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旅行社里,苗珊和Steve拿起那张丽丽娟娟带来的四人合照,看看照片,又看看木子君,再次看向照片。

    “还真的见过啊!”苗珊不可思议。

    “你家有长辈以前来澳洲吗?”Steve追问。

    木子君已经对这个问题感到疲倦了。她接过那张黑白照片,先看见了中间还是小女孩的丽丽娟娟,而后便是两侧三十多岁的金红玫和一个白人女性。

    不过也不是彻底的白人轮廓,宋维蒲稍微辨认了一下,就下了结论:“是混血。”

    很典型的东西方混血,轮廓相比于纯粹的西方人更精致柔和。沙漠风大,她颈间围着条丝巾,随时可以从脑后罩起。黑白照片拍不出颜色,不过木子君能看出来,这个女人眉眼颜色偏淡,不像另一侧的金红玫,英气逼人,眉眼墨色浓重,鼻梁高挺。

    照片里应当是冬天,两个人上身都穿着御寒的皮夹克,侧身坐在沙发里,一人搂着一个原住民小姑娘。

    木子君放下照片,看到了那两个小姑娘已经满脸皱纹,正光脚坐在沙发上吸啤酒。

    苗珊看见她看完了,滑着椅子过来开口:“她俩前天就说见过你,我说她们认错人了,今天来的时候就带着这张照片,要和我证明她们没撒谎。”

    “的确是没撒谎……”木子君恍惚道,“那她们和你说了这两个人是谁了吗?”

    既然金红玫曾经出现在这里,那照片里的这位混血想必就是为她画像寄照片的Rossela,她不觉得金红玫能在这荒芜之地认识第二个女人。她问完,苗珊也换了语言追问她们。果然——

    “她们说左边这位是一个叫Rossela的女人,是她们在一家旅社工作的老板,”苗珊转回头,“右边这位,和Rossela合开旅社,不过只干了一年就离开了。在爱丽丝泉的那一年,她让认识的原住民叫她……”

    木子君看着苗珊。

    “Captain.”苗珊说。

    她控制不住地和宋维蒲对视了一眼,表情就像是被宿命迎面重击。她怕自己把照片捏坏,松开手指,将照片放回了桌面。两个老人又在打量了她了,彼此用她听不懂的语言低语着什么。苗珊听她们说了一会儿,再次回头翻译。

    “她们说,就是Captain给她们起名丽丽娟娟,”苗珊说,“她说自己是中国人,让她们以后见到中国人,都这样介绍自己。”

    也不好好给起个名字,隔着几十年,木子君油然而生出一种无奈的好笑。

    “她们怎么沟通的?”木子君追问,“我的确知道一些这位Captain的事,她连英语都说得很勉强。”

    苗珊点点头,再度传达往事。

    “Rossela会说原住民的语言,也会说英文和汉语。Captain有时候给她们画画,有时候用手势,有时候让Rossela翻译。她们说……这位Captain,总是有办法。”

    的确,来澳洲找了这么多人,还没听谁说过金红玫有什么束手无策的时刻。

    Steve听出了这番对话的信息量,也坐了过来。

    “她们工作的那个旅社,就是你要找的那个地方吧?”他问道,“GoldRose?”

    “应该就是了。”木子君点点头,再度转向苗珊,“那这位Rossela现在是……”

    苗珊和她的疑惑都是同步的,立刻举着照片过去追问。两个老人看着照片上年轻的女人和年幼的自己,忽然双双叹了口气。大约是这个词语很简单,她们不再需要苗珊的翻译,目光转向木子君,用含糊的英文回答:“Die.”

    Die.

    真奇妙,生死这样大的事,在中文和英文里的字形都如此简单,一个音节就足以表达含义,连执着部落语言的原住民老人都能学会。

    有唐鸣鹤在前,木子君对这个答案并不意外。苗珊倒是不死心地追问了几句,再回头时,神色遗憾。

    “她二十年前就去世了,没有儿女,遗产都捐给了原住民的慈善机构。”

    二十年啊。

    宋维蒲才十九岁,怪不得他从没听金红玫提起这位故人。在他出生的前一年,这位叫Rossela的女人就已经去世了。

    不知道那个时候的金红玫是否赶赴中部沙漠参加了她的葬礼。即便是二十年前,她的年龄也不小了吧,她还有力气来到这片被烈日和干燥笼罩的荒蛮之地吗?她身体挨得住吗?听闻老友死讯的时候,她的心情又是什么样的呢?

    有些事她能查,能追问,但有些事,或许注定随着亲历者的死亡被埋在过去,再也无人知晓。

    没有人开口,都在等木子君接下来的发言。她和照片里女人一样的相貌已经注定了这件事解释权的归属,宋维蒲看见她用手指慢慢点着桌面,缓慢的敲击出节奏,就像是她昨天敲击墙面那样。

    然后她慢慢擡起头,看着沙发上的老人,问道:“你卧室里那些书,是她的吗?”

    苗珊一愣,这才想起昨天在她们房间里的惊鸿一瞥,只是她什么都没有注意到。她帮木子君转述了问题,随即得到她们慢吞吞的回答。

    “对,”苗珊说,“卧室里的东西都是Rossela的。她们姐妹两个虽然不认字,但觉得书本不可以被烧毁和践踏,就在她去世以后,把那些书都从她家里拿走了。”

    “那我可以去看吗?”

    啤酒已经喝到了最后一口,两个老人脸颊一缩,吸得发出了“嗤嗤”的声音。她们光脚踩上地面,冲苗珊说了最后一句话。

    “可……可以的,”苗珊看向门外宋维蒲的车,“她们说,不想走路了,正好把她们送回家。”

    ***

    木子君仿佛是从废墟里拣出了Rossela留下的东西。

    苗珊说这些土著家里都是这样,这种聚居方式本身就是外人强加给他们的,生活自然也过得乱七八糟。Rossela留下的书本和笔记本都堆在书架上,木子君过去翻了翻,灰尘腾起,她干脆去旁边的土著超市要了纸箱,然后把所有书打包带走,准备回去一本本的翻阅,或许能拼凑出那些年Rossela和金红玫的缘分。

    出门时隔壁的原住民正一脸阴沉地瞪着他们,丽丽娟娟则叉着腰回瞪他,不让到自己的院子里。她们两个担心再起冲突,并没有让宋维蒲和Steve过来,好在苗珊的右舵车驾驶技术足够在这种空旷路段行驶。

    两个女孩上了车,后座是两箱Rossela的遗物。写下和读过的文字比任何东西都更能拼凑一个人生前的所思所想,从这个角度上看,木子君少年时代习得的“敬惜笔墨”四个字,能量远远大于字面意思。

    宋维蒲不在,苗珊似乎终于能和她开口提起昨天的事。

    “那小姑娘后来去哪了你看到了吗?”她问木子君。

    “没有,”木子君提起来也有些疑惑,“我俩出门的时间没比她晚太久,但车开到街上就不见人了。”

    “是么?也挺正常的,”苗珊叹了口气,拐弯驶出了社区大门,“我以前也觉得他们一回头就消失在旷野里,可能原住民和这片土地有什么我们不懂的联结。”

    “你觉得我昨天那样讨厌吗?”苗珊继续问,“你朋友应该很讨厌我,连话都不和我说。”

    “不讨厌啊,你怎么这样说?”木子君摇摇头,“你也是想帮她的,大部分人都会顾虑的。而且River他……他不是讨厌你,他可能是……”

    她把视线投向车窗外,看着沙漠上干枯的灌木丛。

    “他可能是不想面对某些时候的他自己吧。”

    “他很依赖你是不是?”苗珊回想片刻昨日场景。

    “我比较依赖他吧,”木子君转回视线,语气意外,“我有时候都觉得我太依赖他了,来澳洲以后,没有他,我很多事情都做不成。”

    “我不这么觉得,他昨天下意识找你的那个眼神你没看到吗?”苗珊笑起来,表情里散发着一种“虽然被无视但仍然嗑到了”的内在,“他气质真少见,又拽又忠诚。“

    木子君一时无语,脑子里控制不住地浮现出一幅对联:

    又帅又好使。

    又拽又忠诚。

    ……过年要贴这个他会不会沦为唐人街笑柄?

    公路前面出现一只过马路的袋鼠,苗珊刹车让袋鼠先走。木子君先前只见过路边被撞死的,这还是第一次见活的,忍不住探头细看。两个女生目送这只半人高的袋鼠缓慢蹦离车灯,木子君惊叹了一声,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问苗珊:

    “晚上能借你们旅行社用一下吗?我俩要看那些资料,青旅里不太方便。”

    “随便用啦,”苗珊发动汽车,“反正老板不在。”

    淡季的客流量的确少得夸张,怪不得旅行社的老板自己开车去达尔文玩,只把店面甩给员工看顾。前两天气温尚未升到顶点,今天更是热得人皮肤又烫又辣,再加上群蝇乱舞,一刻也不想在室外多待。

    苗珊和Steve的员工宿舍就在旅行社后面,眼看到下班都没有顾客,他们便锁了前门,给木子君留下灯和空调,然后从后门离开了。

    屋子里一下变得很安静。

    白天热成那个样子,太阳一落山,气温竟然迅速下降。木子君和宋维蒲把两个箱子里的东西都倒出来,开始一本本地翻阅。

    木子君本来以为Rossela在当旅社老板以前从事的是艺术相关的行业,没想到她留下的书本里有不少都是法律相关的大部头,里面还做着密密麻麻的笔记。她翻了几本都没有收获,只能把书放回纸箱,又拿了一摞到手边。

    肩膀被人碰了一下,她擡起头,看见宋维蒲给她递了杯水。木子君接过来,他也在她旁边的地板上坐下。

    “吃东西吗?”他又从衣服里掏了两个三明治出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木子君看着他笑起来,伸手在他黑色卫衣的口袋上摸了摸。

    “干吗?”他往后躲了一瞬。

    “我看看你还能掏出别的吗,”她说,“是不是变出来的。”

    “刚才去加油站买的。”

    工作暂停,她拆开三明治吃。里面夹的不是香肠,是烤得焦黑的肉。木子君盯了片刻,忐忑问道:“这该不会就是……”

    “袋鼠肉三明治。”宋维蒲说。

    “你吃过吗?好吃吗?”

    “不好吃。”

    “……那你买给我干啥啊??”

    “我觉得你可能想试试。”

    木子君:……………………

    不要擅自揣测上意啊!

    味道一般,但也没有到难以下咽的地步。木子君咬了几口三明治,和他提起白天的见闻:“我们今天在路边看到袋鼠了,你以前开车见过吗?”

    “嗯,”宋维蒲也帮她翻看起那些旧书,试图从里面找出些蛛丝马迹,“晚上开车见过,它们会被车灯吸引。”

    “在墨尔本吗?我还没见过。”

    “墨尔本不多,”他扔开手里的,又翻开另一本,“Steve去西澳的时候见过不少,跟着车跳,差点撞到。”

    宋维蒲书翻得很快,基本都是法律相关的,他也略感意外。书页里偶然掉落一张照片,他捡起来,竟然又是一张金红玫和Rossela的合照。两个女人穿着皮夹克,坐在车头拿着□□,车子旁边是几个原住民,地上是死去的猎物。

    他拿着那照片看了一会儿,试图从年轻的金红玫脸上看到一些他熟悉的痕迹。她为什么绝口不提自己的过去呢?就因为他和她认识的时候,只是个孩子吗?

    他又为什么从来不问她呢?因为他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个只会打麻将和出门跳舞的老人吗?

    她算不上一个好的监护人,记忆里的她一点都不慈祥。宋维蒲无从知晓他的父母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但他已经发现自己身上很多东西是从金红玫那里沿袭而来。他以前没有意识到,但事到如今,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性格完全复刻了照片里这个拿着□□一脸不屑的女人。

    成就人的到底是遗传的基因还是日后的际遇呢?老去的人又是为什么总对过去缄口不言。一个人的灵魂究竟要强悍到什么地步,才能在死后仍然引着后代去往她走过的山川河流。

    他把那张照片夹回书页,朝木子君的方向看去。她似乎也刚刚翻到了什么,只是眉头皱起,对手里的内容有很大困惑。

    “怎么了?”宋维蒲问。

    “这个……”她把手里的东西翻向他,“这是哪国语言?”

    宋维蒲的眼神在纸页上顿了片刻,继而伸手把她找出的笔记本拿过。这不是打印的东西,这都是钢笔写下的字迹。纸页已经干燥枯黄,好在写下的字母仍然清晰。他翻看了几页,很快意识到,这是Rossela的日记本。

    “意大利语。”他说。

    她看书是英文的,但最私密的写作,仍然是意大利语。木子君起身坐到他身边,她大概刚涂过唇膏,空气里多了一股清新的橘柑味,冲散了日记本里散发的陈旧气息。

    他以前怎么不知道橘柑的味道这么好闻。

    她抱住膝盖坐在他身旁,头往日记本的方向偏。橘柑味道浓郁但清甜,他侧身垂下眼,看向她低垂的睫毛和唇上的哑光色泽。

    她总是毫无戒备地挤在他身边,她根本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她满脑子都是苑成竹的执念,可他的脑子已经很久不止是金红玫的过去了。

    “你能边看边翻译吗?”她问,“这个难度会不会太大了?”

    宋维蒲目光在她身上又停了片刻,然后移开,闲闲往沙发上一靠,说:

    “还好,我给你念,不过……”

    木子君:?

    宋维蒲手肘架在膝盖上,撑住一侧额头:“我嘴有点干。”

    木子君:……??

    “你给我涂点润唇膏。”他说。

    木子君:…………………………

    虽说都自比Captain,但木子君是正经船长,金红玫八成是个海盗头目。

    不然很难培养出宋维蒲这种精通多国语言的——

    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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