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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风停了吗 正文 第23章 她为了还原她的传奇而来

所属书籍: 墨尔本风停了吗

    次日,图书馆前的露天咖啡厅。

    “我现在就是在想这个叶汝秋是谁……”

    “你和River同居了??”

    “他英文签名是AlbertYe,这应该能缩小范围吧……”

    “你和River住一起了????!”

    由嘉反应太激烈,木子君回过神,放下咖啡,双手按住她肩膀。

    “合租,合租懂吗?”她说,“我要给他房租的……虽然是直接从我工资里扣。”

    由嘉点点头,一脸的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把身子缩回电脑前,滑动着鼠标打开了浏览器。

    “叶汝秋是吗?”她确认道,“你看看是这三个字吗?”

    木子君凑过去,看她在搜索框里键入了[叶汝秋AlbertYe]一行字,一时也反应了过来——她之前在网上搜索长安旅社无果后,就下意识把那个时代的事情都归类为只有线下资料,甚至还动了再去翻报纸的念头。由嘉这一搜,算是搜到了她思维盲区。

    “咔哒”一声,界面加载片刻,竟出现了远超木子君预料的信息。

    “是同名同姓吗?”由嘉惊讶道。

    叶汝秋这个名字算不上大众,AlbertYe更是加了限定条件。搜索结果中英皆有,木子君点开几个扫读,发现所有的搜索结果指向的都是同一个人。

    由嘉读中文没她快,但也迅速领略到了这个名字背后的巨大信息量。她沉默片刻,和木子君确认道:“你确定是这个人吗?这老爷子的身份会不会有点……太高了?”

    木子君没说话,只是翻看着新闻报道上他与别人的合照。照片里的叶汝秋已经很老很老了,满头白发往后梳起,身上还带些上世纪的儒雅内敛。她皱起眉,尽量寻找时间线比较靠前的照片,一直翻看到一张三十岁的黑白证件照。

    那是一张非常年轻,也非常英俊的脸,截取来源是一本他五年前出版的华文自传。她盯着屏幕上男人的眼睛,心里一时五味杂陈。

    “怎么了?”由嘉挤过来,“真的是他?”

    “嗯,”木子君把方才几个页面的网址都发到了自己手机上,“应该就是他。”

    天底下没有这么巧的事,如果有,那必然事出有因。叶汝秋的眉眼很深邃,和年老时阅尽千帆的慈祥相比,他年轻的时候眼神有压抑着的野心。

    而木子君对那双眼睛很熟悉,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在家里的相册里看到过一双相似的眼睛——是她爷爷年轻时候的眼睛。

    金红玫爱上了一双让她想起往事的眼睛。

    下午的课都是选修,木子君找了个靠后的座位,又从网上新找出不少关于叶汝秋的资料。这件事并不艰难,因为这位叶先生的名气实在不小。

    看到后面,木子君甚至都对宋维蒲和由嘉颇有微词——这两个人看来是完全不关注业内新闻,这么有名的华人地产商,楼盘从悉尼开到墨尔本,名下还有一家建筑事务所,这俩建筑系的怎么搞的?

    资料上说他1915年出生于上海,家中早年经商后败落,但有一名叔父在澳洲发迹,于是他远渡重洋进入叔父公司,一边攻读建筑学位一边帮忙。

    资料重合度很高,前半生的三起三落一笔带过,更多部分集中在他晚年在悉尼重新投资房地产公司,家族企业做大上市的过程。家庭生活倒是也有着笔,说他三十六岁那年娶了一名马来船商的女儿,生了三个儿女,现在都在家族企业里任职,不乏为了利益同室操戈的小报八卦。

    总而言之,太有钱了,字里行间一股豪门密辛的气息,看上去很难和在唐人街公寓里听着留声机寿终正寝的金红玫扯上关系。

    更让木子君觉得为难的是,陈元罡和唐鸣鹤,都是他们努把力就能联系上的人。这个叶汝秋怎么联系?

    去他公司买房吗?还是去他名下这家建筑事务所做委托?

    她托着下巴研究屏幕,鼠标往下滑了许久,最终又定在了那张叶汝秋的青年照上。她实在难以和那双酷似家中长辈的双眼对视太久,光标移动,最终标亮的,是下面那行图片来源。光标移过去的瞬间,屏幕上也自动联想出一行注释——

    [节选自《叶汝秋自传》,2008年]

    木子君点下鼠标的一瞬间,那串注释也变了颜色,新跳出的界面是关于这本自传的介绍。台上的助教喋喋不休,窗台外落下只膘肥体壮的鸽子。木子君坐在教室最后排,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屏幕,鼠标一直往下拖,直到拖到了自传介绍的末尾。

    [作者:撒莎,前《悉华周报》记者,承接回忆录、自传创作委托,email:[emailprotected]]

    撒莎。

    她反应过来的同时,下课铃声也响起了。木子君擡头看向空荡荡的讲堂和慢吞吞收拾东西的同学,揣起电脑就往建筑学院的方向跑。由嘉和宋维蒲做模型的地方在三楼,她一口气跑到模型室门前,平复片刻呼吸,推门而入。

    落地窗占了半面墙,屋子里阳光很好。

    宋维蒲正半跪在地上拼模型,擡头看见来人是木子君,显然也很意外。这是她第一次来他专业的地方找他,模型看起来十分脆弱,她关门的动作都变得小心。

    他收了下腿,身子直起来,右腿半屈。大半边地面上都摆着模型,明显限制了他的动作。两个人一高一低半晌没说话,木子君笑了一声,问他:“麻了?”

    宋维蒲被戳穿了反倒放松下来,点了下头,也笑:“嗯。”

    她沿着墙根走到宋维蒲身边坐下,他总算不用起来,也贴着墙面换了姿势,从跪姿到坐下。只可惜空间太过狭窄,只能一条腿屈起来,一条腿伸平。

    “我戳你腿一下你会弹起来吗?”木子君问。

    “别闹,”他立刻按住她的胳膊,“压坏了很麻烦。”

    他手里是棵刚粘好的树木,木子君拿到手里仔细观摩。她是真的很好奇,宋维蒲是如何达到这种做人漫不经心,做事一丝不茍的境界的。这种树模型她之前陪由嘉去买过,造型都是定制好的,偏偏宋维蒲就要像个园丁似的把它们重新修剪一遍,每一根树杈都长短正好,立在一起犹如克隆粘贴的胞胎。

    木子君不禁感慨:树犹如此,楼何以堪,有的人真是天生的工程师人格。

    每天睡不够太正常了。

    腿旁边是一块刨花板,宋维蒲已经在上面戳了五个间隔严格相等的洞。木子君试图把那棵树像其他四棵一样压进去,一边压一边提起了撒莎的事。

    “是么?”宋维蒲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后背靠住墙壁。大片阳光从窗外投进来,照在这位早上七点就过来做模型的人身上,很难不犯困。

    “那我去找她?先发一封邮件好不好?”木子君吹了吹刨花板,调整着树木的高度。

    宋维蒲打了个哈欠,说了声“看你”。

    五棵树横看侧看都变得齐平,木子君有种辅修建筑系课程的新奇。正想和宋维蒲邀功,肩膀忽然一沉,她半边身子都陷入僵硬。

    你……

    你睡就睡,怎么还往人身上靠啊……

    宋维蒲也不是完全靠着她,只是头低下,手臂抱着,身子微微向她的方向歪,找到了一个平衡的支点——一旦她起身,他一定会倒。

    木子君慢慢把手里的树放到模型旁,感受到他的身体随着均匀的呼吸而起伏。

    和宋维蒲相处这些日子,她也很清楚,他秒睡归秒睡,程度都很浅,稍微有点动静就会醒。

    不过她也没有动的打算。

    反正她下午也没有别的课。

    睡着的宋维蒲很安静。他睫毛比她见过的所有人都黑,沉沉盖在眼睑上。光线太亮,他在睡梦里侧脸避光。

    木子君把腿收回来,一只手抱住自己的膝盖,另一只手擡起遮在他眼前。

    光被手挡住,只有几缕从指缝里漏出,又一缕一缕地落到他脸上。他皱着的眉头慢慢松开,继而身体也松弛了不少。

    木子君脑海里莫名出现了她刚才栽种的那棵模型树。

    她觉得自己现在也很像一棵树,给人遮荫,还给人靠着睡觉。

    做树很好。

    照顾人的感觉比被人照顾更好。

    ……

    模型室外,由嘉趴在后门窄窄的玻璃缝上,看队友和闺蜜的眼神意味深长。她就说吧,她用她和宋维蒲同学五年的经验发誓,这两个人,呵。

    不过相比于在咖啡厅的时候那种强烈的说破欲,她此刻毫无推波助澜的打算,只是偷偷拍了张照片发给了隋庄。

    隋庄:[?]

    隋庄:[卧槽?]

    隋庄:[什么情况?]

    由嘉:[不要戳穿,不要说破,让感情自然的发展]

    由嘉:[只有静静围观,才能多一些这种纯情的暧昧桥段]

    对面静了一会儿,隋庄似乎也反应了过来。

    隋庄:[你要非说纯情暧昧也行]

    隋庄:[不过以我对River做事风格的了解]

    隋庄:[他要是真喜欢Kiri,这孙子现在八成是在装睡]

    ……

    木子君给撒莎写邮件的时候斟酌了很久,甚至想过要不要骗她自己也有回忆录的委托,但所有的谎话在她收到《叶汝秋自传》后都打消了。

    中文里讲见字如面,不止局限于信件,也包括作品的阅读。读书的过程就像一场读者和作者的神交,木子君能读出来这个叫撒莎的作者是个相当真诚的人,描写回忆录主体时的口吻像是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从Bendigo回来那天,宋维蒲曾经说过她对人的直觉比旁人准,现在她又有了一种强烈的直觉——撒莎会愿意听金红玫的故事,也会帮他们。

    两人约见的时间是周六的下午,地点在撒莎家里。她住的公寓离墨尔本市区开车半个多小时,也是一片有名的华人区。宋维蒲和木子君过去的时间略早,她周六要在一家花店兼职,两人便把车停在她公寓楼下等。

    《叶汝秋自传》还剩最后两章,木子君把副驾驶往后推,准备在她回来前把剩下的部分看完。宋维蒲照常补觉,偶尔听木子君对叶汝秋这跌宕起伏的一辈子点评几句。

    “你确定不了解一下吗?”撒莎快回来的时候,木子君把书扣在怀里问,“好歹和你外婆有过一段情,还是这么个房产大亨……”

    “和我外婆有一段情的人应该不少,”宋维蒲闭目养神,“我了解你爷爷的已经很累了。”

    木子君:……

    你挺骄傲。

    车窗玻璃忽然被敲响了。

    木子君和宋维蒲同时转头,看见车窗外站了个中长发的华人姑娘,头发黑亮柔顺,年龄目测二十五上下,带着一副银框的细边眼镜,怀里抱着用牛皮纸包起来的一枝玫瑰,敲窗的手里还捏着杯咖啡。

    宋维蒲降下车窗,她目光落在木子君身上,开口说话。

    “Kiri吗?”她晃了下咖啡杯,像在打招呼,“抱歉回来这么晚,我们上楼聊。”

    撒莎住的公寓年代久远,没有电梯。三个人前后上到四楼,她一开门,门口趴了两猫一狗。木子君本以为是她自己养的,没想到她叹了口气,换鞋走到窗户边,擡手示意:“回去,我有客人。”

    两只猫不满地冲木子君和宋维蒲辱骂一番,跳上窗台,前后跳回隔壁的阳台。撒莎收拾好沙发,又把地板上被猫弄乱的文稿捡起来,给他俩倒了茶。

    “家里有点乱,”她这么说着,但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感觉,“要写的东西太多了……你们是因为叶先生的回忆录来的?”

    木子君点点头,把目光投向茶几一侧的书架。上面叠着远超她想象的资料书籍,中英皆有,有一个格子摆放得最为整齐,全是落款Sasha的回忆录和自传。

    木子君一时起了好奇,答非所问:“这些都是你写的小说吗?”

    撒莎看着那摞书愣了愣,犹豫着回答:“不……不是小说,这都是委托人的故事,我只是在复述他们讲给我的东西而已……”

    “不不不,”木子君往沙发前坐了坐,“你不是简单的复述,我看了《叶汝秋自传》,你写得很好看,我是当成小说来看的。”

    撒莎紧张地喝了口茶。

    “我哪里会写小说啊,”她说,“我想写的东西都奇奇怪怪的,我感觉读者对我想讲的那些故事都没什么兴趣……”

    “谁说的?你不写出来怎么知道读者是不是感兴趣,”木子君打断她,“撒莎,你没有想过写小说吗?”

    撒莎沉默片刻,攥紧茶杯柄。

    “想过的,”她低下头,“其实我从《悉华周报》辞职,就是为了写小说。可是要付房租,还要付车子的账单,还要养自己和狗,所以就一直在接这些回忆录的工作……”

    她神色黯然,木子君意识到了自己失言,讪讪喝了口茶,反倒是一直沉默的宋维蒲接住了对话。

    “那很好啊,”他说,“你攒下了不少素材。”

    “这些回忆录——”他指了指茶几旁的书架,“每个人,都可以写进小说里吧。讲海外华人的书很少,你可以补上这个空白。”

    “对的对的,”木子君感恩宋维蒲帮她把话找补回来,“我最近也接触了一些海外华人,感觉他们每个人都有一身的故事。撒莎,你采访过这么多人,没有比你更适合写这个题材的作者了!”

    撒莎仍然略显犹豫,木子君再接再厉:“你要是觉得素材不够,他外婆的事迹也可传奇了!等我们把珠子找齐,就回来和你汇报!”

    “对,”撒莎这才反应过来,想起了木子君邮件里的只言片语,“我还没弄清楚,叶汝秋到底和你说的那位金女士是什么关系,还有那串手链的事……”

    木子君赶忙端着茶杯坐到她身边。

    “我来讲我来讲,”她说,“就从我爷爷在百乐门对他外婆一见钟情讲起!”

    ……

    先前都是别人给木子君讲故事,这还是木子君第一次给别人讲,直讲得口干舌燥,日色西沉,茶水都冰凉。

    讲到最后,木子君握住撒莎的手,语重心长道:“所以我们现在,就是要想办法联系上叶先生。虽然他那里未必有我们要的东西,但是他一定知道许多金红玫的事。线索越多,机会越多。”

    撒莎反握住她的手,也是语重心长:“你爷爷要是知道你为了这串手链千方百计找他情敌,想必得是病中惊坐起。”

    木子君:……

    她表情太好笑,撒莎也觉得逗她逗得过分,轻咳一声,把手收了回来,顺便看了一眼宋维蒲。男生抱着手打量着木子君,脸上笑意很淡,想必平时也没少逗她。

    撒莎理解他,这小姑娘各种反应很好玩。

    撒莎把手边凉透的茶一口喝完,思考片刻,对木子君说道:“其实你不用太在意这些调侃,我听你讲完,觉得如果把这位金小姐的一生写成小说,是一个很典型的传奇故事。”

    “传奇故事?”木子君重复道。

    “嗯,”撒莎点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类型的故事,对我们写小说的人而言,人物的性格和剧情都是为了故事而服务的。如果我要讲一个爱情故事,我也会把他们的爱情描写得矢志不渝。但对金小姐这种人而言……她的一生足够传奇,爱情只是组成她传奇人生的一部分。传奇注定惊世骇俗,也注定饱受非议。但对她本身而言,是与非的评价都是无意义的,道德的审判也是无意义的。”

    “这我倒是,没有,”木子君弱弱道,“我就是觉得我爷爷挺……”

    “金小姐并没有让你爷爷等她,她只是继续自己的生活,对吗?”撒莎说,“这是男人的一厢情愿,也是时代的迫不得已。”

    木子君沉默片刻,点了点头:“嗯。”

    “至于叶汝秋的事,”撒莎拿过了沙发旁的自传翻看了一下,“其实这些资料都是他秘书给我的文字版,当面采访只有两次,还是在我主编的办公室里,我并没有直接联系过他。这样,我去问一下我主编,看她能不能安排你们见面。”

    得了这句承诺,木子君总算松了口气。她用茶水润了润喉咙,便准备和宋维蒲离开。撒莎起身送他们,两只猫又从隔壁跳过来,蹲在窗户外催她开门。

    木子君最后看了那两只猫一眼,目光也扫过了书架上那些回忆录。撒莎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茶几上把自己拿回来的那枝花递给了她。

    “花茎处理得有点短,”她说,“花店让我带回家,不过那两只猫总吃花……你喜欢的话就带走吧。”

    红玫瑰静静躺在牛皮纸里。木子君接过,朝她道了声谢,便和宋维蒲下楼了。

    带着一本书来,拿着一朵玫瑰离开。木子君上了副驾,借着车里的灯光仔细打量,脑海中再次浮现出了玉珠上那两颗不同的篆刻。

    红玫瑰已经回到了她的手腕上,那片竹叶在哪里呢?

    抵达墨尔本的那一天,她以为自己是为了一段陈年往事的遗憾而来。但随着旁人的叙述,她逐渐发现,金红玫从来没有困在那段遗憾里。她拥有了更辽阔的一生,每一颗珠子的去处,都比她想象中更精彩。

    于是时至如今,她也不再是为了弥补她的遗憾而来。

    她是为了还原她的传奇而来。

    ***

    说话的时候没觉得,从撒莎家离开的路上,木子君才觉出说话说得嗓子痛。宋维蒲把车停到楼下后,她几步便跑上二楼家里。茶几上有个碗,她也懒得去橱柜里拿杯子,倒了一碗水就喝下去。

    与此同时,窗外一声粗哑嚎叫。木子君身子一抖,回过头,宋维蒲常喂的那只复鼠凶神恶煞地看着自己。她觉得莫名,宋维蒲推门而入,看见她正在喝水,脸上表情也很微妙。

    “宋维蒲,”木子君指着复鼠,“它凶我干什么?”

    宋维蒲走到她身边,慢慢把她手里的碗拿过去。木子君看看他又看看那只碗,满脸不明所以。

    “可能是因为,”宋维蒲斟酌着用词,“看见你……”?

    “用了……”?

    “它喝水的碗吧。”

    木子君:…………

    “它……我……”她一时张口结舌,“你……”

    “它不是用那个盘子吗!”

    “那个是吃饭的,这个是喝水的。”

    他解释完了还安抚:“我洗过了。”

    ……我谢谢你!

    木子君一脸悲愤地看着宋维蒲,悲愤到负鼠都不叫了,怕是在思考这人用了它的碗怎么比它还激动。喝进去的水总不能吐出来,木子君去卫生间漱了好久口,再出来的时候,窗户前已经空了,徒留一个沾着香蕉碎末的盘子。

    窗户下的壁橱上则多了个盒子,里面装着刚才错用的碗和一把香蕉,盒子外面写着“负鼠专用”。

    宋维蒲中文说得很流利,认识的汉字也不少,但写起来还是歪歪扭扭,笔迹颇像小学生,鼠字尤其勉强。木子君笑了一声,把纸盒调转方向,用马克笔把那四个字重新写了一遍。

    宋维蒲刚换了衣服出来,站到她身侧。

    “干吗?”他问,“嫌我字丑啊?”

    “有点。”她直言不讳。

    他长这么大很少在语言方面受挫,低头看了看木子君的笔迹,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字体确实漂亮,像是小时候练字帖上的范本。橱柜上放着几张废报纸,宋维蒲在上面照着写了一遍。

    还是很像小学生,木子君撑着橱柜笑出声。

    最开始认识宋维蒲的时候,她觉得他什么都能做。但相处下来,她逐渐发现他也有许多“不能”的时刻——比如听不懂一些成语,比如总是犯困,比如和性格完全不符的字体……

    她更喜欢和这些时刻的宋维蒲相处,这些让她觉得“我也可以帮上他”的时刻。她希望宋维蒲能逐渐学会和她求助,而不是一直无条件地帮助她,予取予求。

    “你‘鼠’字都写成这样,”她朝旧报纸扬了下下巴,“你怎么写你自己的中文名啊?你写给我看看。”

    宋维蒲看她一眼,硬着头皮在“鼠”字下面写下一行更为笨拙的“宋维蒲”。一笔一划,极尽认真,像是在画画,而不是写字。

    “哇,”木子君感慨,“原来语言天赋只管说,不管写啊?”

    “语言天赋是语感,”宋维蒲嘴硬道,“写字又不能靠语感。”

    马克笔的笔尖尴尬得都干了。木子君拿过那支笔,甩了甩,把笔水甩到笔头上,又把报纸翻面,写了个铁画银钩的“宋维蒲”上去。

    笔锋顿挫,力透纸背,金色的墨水直接洇染到了下层的报纸上。

    “练练?”她开始畅想,“等你成了著名建筑师回中国演讲,学生们一拥而上让你签名,你签个RiverSong也太简陋了。”

    宋维蒲看着她签下的他的名字——她的字相当漂亮,俊秀飘逸,潇洒豪迈,和她的长相一点也不像。他用食指顺着她笔迹描摹了几下,很乖地答应道:“哦,好。”

    【作者有话说】

    宋老师:我觉得这章感情戏太少了,再更一章吧。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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