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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有娇气 正文 第十一章 要命的喜欢

所属书籍: 武林有娇气

    我原本以为,白越知道我的身份后,待我和原来并不会有什么不同。

    但事实证明,有这种想法的我,实在太过天真了。

    这个浑蛋自从好了以后,便越来越懒了。他不仅懒得出去找寻食物,还懒得侦探敌情戒备四周。用他的话来说,既然我能跟花草对话,便可以知晓哪条路对我们而言最安全,什么地方有好吃的食物,他还是个病人,最要紧的便是好好休息养伤。

    将洗好的野果用树叶包好放在他身旁,我看着他满面红光一副健康得不能再健康的模样,不由得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你上次不是说身体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已经彻底好了吗?”

    白越动作优雅地拿过一颗鲜红的野果,一本正经地道:“本公子心地善良,所以昧着良心说了一些宽慰你的假话。”

    我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果子,愤然道:“本姑娘可是妖女,所以相比你如今的坦诚,我更希望你能继续虚伪地假装坚强,至少明天该轮到你去找食物了。”

    白越想也未想便断然拒绝道:“不行,本公子伤势未愈,不可太过操劳。”

    我:“……”

    顿了顿,他又语重心长地对我道:“而且,姑娘家贤惠一些,将来才会有好姻缘上门。”

    我也看着他的眼,真诚建议道:“好男儿顶天立地,上可报效家国,下可照顾弱小。我一个弱女子,你让让我,包容包容我,这不是理所应当的事吗?”

    白越嘴角轻扬,微笑道:“你原身不是一棵最起码有百年大树那般粗壮的人参吗?哪里算得上是弱女子了。”

    我顿时一惊:“你……你怎么知道?”

    我记得,关于我真身大小的事情,我明明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来着。毕竟,这样粗壮的一棵人参,要是被人知晓,我以后就不好走弱质女流的小娇娇路线了。

    白越沉吟道:“一棵百年老参个头就不小了,那一棵成长了千万年的人参,个头肯定相当可观。更何况,你刚刚不是自己承认了吗?”

    我哼了一声:“原身是原身,人形是人形,我不管,反正我现在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个弱女子。”

    白越用手里的果子指了指一旁烤架上烤得喷香的巨型野猪道:“弱女子可扛不回来这个。”

    我横了他一眼:“还不是因为某人嫌弃山鸡、野兔吃腻了,想尝尝其他不一样的东西。”

    白越笑道:“说起来,既然你个头和树差不多,树有年轮,你也应该跟寻常人参有些不同才是。不如这样吧,你砍一条腿下来,本公子帮你算算你的真实年龄。”

    我立马谨慎地与他拉开了距离,双手环胸,神情戒备,道:“那不可以。”

    见我拒绝,白越倒也没有继续纠结,只是慢条斯理地又吃了一颗果子后,方才再度开口道:“说起来,我还有些好奇。”

    我下意识地反问道:“什么?”

    白越接着道:“就是传说中,吃了千年人参就可以长生不老,是真的吗?”

    如果这句话是旁人来问我,那我肯定会怀疑那个人是否对我有什么不良企图。可由于说这话的是白越,我让他啃我胳膊他都不怎么愿意的,所以对于他的话,我就打从心底里相信,他只是单纯出于好奇罢了。

    眼下在他面前我几乎没有隐藏任何秘密,因此他说完之后,我便索性将胸口处的心脏拿了出来。与凡人所不同的是,妖的心脏是储存自身精血的地方,其他妖怪的心脏是何形状我不知道,但我的心脏是一个拳头大小的透明圆形物体,一滴鲜红的血液悬浮在其中。

    一开始见我做出白虎掏心动作的时候,白越几乎惊呆了,直到我将心脏从身体里拿了出来,他都还有些没有回过神来。

    我走到他身旁,指着那滴红色的鲜血对他道:“吃掉人参精会不会长生不老我不知道,但我生来心脏处就有三滴精血,如果我将精血分给旁人,那人就会和我一起共享长生。”

    红色的鲜血有着宛如上品红宝石一样瑰丽的色泽,白越凑近看了看,良久,才语气僵硬地开口道:“可是如今你心脏里面只有一滴鲜血,剩下的两滴呢?你分给谁了吗?”

    我茫然地摇了摇头:“我不是失忆了吗,怎么可能记得那么多?”

    白越轻嗤了一声:“你倒是想得开,这么珍贵的东西也不心疼。”

    我撇了撇嘴,反驳道:“谁说我不心疼,要是我有记忆,知道那两滴血在哪儿的话,我一定会去收回的。”

    白越脸色稍霁:“还算没有蠢得太厉害。不过,我在想……你会经常失忆是不是其余两滴精血缺失的缘故?”

    我仔细想了想,道:“不排除有这个可能,或许有精血丢失的缘故,或者当我肉体受伤到达极限,我彻底陷入沉睡后,过往记忆太过沉重悲伤,因此忘记了。”

    白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用极低的声音道了一句:“那如果有一天本公子去世了,你应该也会忘记我吧……”

    我还未来得及回答,他便又自顾自地补了一句道:“不过忘记的话也没关系,真到了那时候本公子都死了,自然对一切都毫无所知毫无所感了。”

    眼下白越还十分年轻,距离他去世的时间至少还有好几十年,可不知为何,听他淡然说到自己未来的死亡,我竟觉得分外难过。凡人都会生老病死,无论是地位尊贵的帝王还是普通的老百姓,几十年后,黄土白骨是注定的命运。

    谁都避不开,谁也逃不掉。

    一路往西,山林渐渐变得稀少,黄色的土地逐渐变得越来越多。尽管我和白越已经分外小心隐匿身形了,可不知为何,那些追踪我们的人还是察觉了我们的行踪。

    更让我觉得不安的是,天下竟开始隐隐有传闻说,妖女叶兮是妖怪,所以才能三番五次不死,甚至连朝廷都开出了万金的高价悬赏我和白越的人头。

    对于凡人而言,妖怪一直是只存在话本里面的,但只要涉及妖怪,若妖怪善则能给世人带来无数的好处,若妖怪恶,则会掀起无数腥风血雨。

    原本我在武林中就是人人喊打的存在,如今再加上我是妖怪的传闻,以及身旁还有一个据说身揣重宝的白越,种种诱惑相叠加,这就造成了只要有人的地方,我和白越一旦出现,就一定会遭到追杀围堵。

    越是靠近雁门关,各方面的危险便越多,有好几次我们还迫不得已和几拨人交上了手,其中甚至还有好几批都是淮南王手下的红衣军。

    对于淮南王苍歧我着实没有半点印象,连最了解我过去的白越也可以肯定我跟他没有过交集。论容貌,他比我好看;论武功,十个我可能都不是他的对手;论财富,我更是一穷二白。所以,任凭我和白越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为何苍歧就一定要对我死缠烂打。

    谈话的最后,我们只好把苍歧的种种行为归结为三个字——他有病!

    精神病人思路广,弱智孩童欢乐多。

    白越说,当我们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正在凝望着我们。对于有病的人,我们无须自寻烦恼去猜测他的行为,否则万一变得和他一样有病就得不偿失了。

    我深以为然。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白越的外表看上去虽然没有任何变化,可原本足以傲视群雄的身手,近些日子一天一天变弱了。

    我不是很在意他是否强大,是否富有,又是否惊才绝艳,但如今他的情况让我很是担忧。

    又一次突破重围之后,我终是忍不住问白越道:“公子,你最近身体是否有什么不妥?”

    白越轻轻笑了笑:“我还以为,你会先忍不住问我,是不是我走漏的消息。”

    我敛了神色,肃然道:“这种问题不需要问吧。”

    白越挑眉看我:“为何?”

    我摊了摊手,理所当然道:“当然是因为我信任你啊。更何况,我们如今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你把我的身份说出去,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

    白越笑了:“说不定我是厌倦了逃跑,然后决定把你交出去,换我自己的一条活路呢。”

    我白了他一眼:“好了,不要再说这些不可能的话了。我们还是来探讨一下,最近你为什么越来越弱这个话题吧。”

    一开始在谣言传出的时候,我确实有些怀疑是白越所为,但这个念头仅在我心头出现了一瞬,接着便被我否定了。当时我将心脏和精血交到他手中,他都没有露出半点觊觎之色,这就足以说明,他对我没有半点恶意。

    信任唐恒,或许是因为轻率。可如今信任白越,就犹如信任我自己一样。

    纵使天下人伤我,害我,误我,恨我,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其中一定不包括白越。

    许是没想到我会如此斩钉截铁地下了判断,白越不由得长长叹了口气:“要是在那些有关宫廷斗争的话本里,像你这样丝毫不会怀疑他人的家伙,是活不了多久的。”

    我耸了耸肩膀,不置一词。

    论美貌,那些宫妃是比不过我的,但论智慧,一百个叶兮加起来都不是那些后宫女子的对手。

    白越微微闭眸,再睁眼时,眸中已经多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似终于下定了什么决心。

    他侧头看我,清朗的声音比月光还要纯净:“你猜得没错,我最近的情况确实有些不对。”

    没想到白越这么快就承认了,我愣了愣才继续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是当初五毒教的余毒未清?还是战斗的时候你又受伤了?”

    白越摇了摇头,道:“都不是。”

    微风轻拂,篝火跳跃,白越又扔了几根柴火在里面,将要熄灭的火焰便又重新燃了起来。

    火光将白越俊秀的轮廓映衬得越发清晰,如今忙于奔波逃命,他身上也沾上了不少尘埃和疲惫。往日精致的一丝不苟的贵公子,如今看上去更像一个行走江湖的俊美侠客。

    白越的目光渐渐从火焰挪到了我身上,他说:“你觉得枫华谷看上去像什么?或者给你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我回忆了一下枫华谷的模样,道:“从外到内都是机关重重,步步惊心,地下宫殿美轮美奂,好似古代帝王的坟墓。”

    白越微微颔首:“事实上,枫华谷是真的陵墓,而且还是五百年前初代守墓人为了自己和心爱的姑娘修建的。这么多年来,枫华谷的历代主人都是陵墓的守墓人。”

    白越说,初代守墓人本是当时惊才绝艳的天才剑客,他很爱那个姑娘,为了那姑娘不惜放弃信仰背叛家族。可那姑娘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当初代守墓人为了她被废了武功逐出家族的时候,这个承诺过要等他的女人,转身就忘记了他,成了当时最有权势的摄政王的王妃。

    初代守墓人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家中逃了出来,之后又不惜跨越千山万水去寻她。当他好不容易找到自己心爱的姑娘时,那姑娘压根就不愿意见他,只让丫鬟回话说不认识他。

    初代守墓人不甘心,随后又想了很多办法,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得以见她一面。可那姑娘见到他的时候,神情非常惊恐,高呼有刺客。

    王府的侍卫武功高强,本就已经半残废的初代守墓人,险些因此丧命。

    醒转之后,初代守墓人就对那姑娘因爱生恨,不甘心被她无情愚弄,更不甘心被摄政王乘虚而入横刀夺爱,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了邪医重塑根骨。待武功恢复之后,他先回家中夺回了本属于自己的权力,接着又和年幼却心狠手辣的皇帝以及反对摄政王的势力联手,一起扳倒了摄政王。最后,摄政王被囚死牢,初代守墓人也在跟他交手的过程中受了非常严重的伤。

    濒死之时,他将自己心爱的姑娘一起带入了坟墓,并定下了种种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若成为守墓人,可享墓中所有宝藏和武功秘籍,但不得再爱上其他女子。否则,必当受尽诅咒,心脉衰竭而亡。

    白越告诉我说:“本公子自懂事以来,便一直在枫华谷的地下宫殿中长大。浮屠塔的楼主教了我读书识字和基础的武学入门以后,除了一日三餐便没有再管过我。”

    “地下宫殿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人在那里,闲来无事我便对照着那些武功秘籍琢磨剑术和医术。后来当我渐渐长大,灰叔他们就开始每日跟我说,历代枫华谷谷主都活不过壮年,很有可能就是受了外界女子的诱惑,动了情失了心,所以才会因为诅咒而亡。”

    “被灰叔他们念叨得多了,我也便信了世间女子无好人的说法。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一直坚定地认为,自己不会喜欢上任何人,一定可以平平安安长命百岁。可是,如今看来怕是不行了……”

    白越说罢,抬手拨开了鬓边的发,如雪的银丝在如墨的黑发中,显得异常扎眼。

    我心头万分酸涩,问道:“诅咒……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我以为你死后的第三年,前往乱葬岗去看你的时候。你从乱葬岗下面爬了出来,我便开始察觉不对劲了。”白越眉间似有追忆之色,说道,“那时候我不是对你特别凶吗?我不想动情,不想喜欢,我还那样年轻,还有很多的地方没去过,还有很多的剑谱没练过,我怎么舍得去死,怎么甘愿去死呢?”

    “可是命中注定,身不由己。我越是假装对你不在意,便越是忍不住会关注你的一切。后来,我就索性放弃挣扎了,死就死吧,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怔怔地看了他许久,方才举起胳膊凑到他面前,以格外认真的语气道:“要不你再咬我几口……把这条胳膊都吃了也没关系,要不再加一条腿,半个身子,都行!”

    “这是诅咒,又不是受伤,就算把你整个吞了都无济于事。”

    白越弯了弯嘴角,笑容清澈,似三月的春光,他接着道:“叶兮,你听好了,本公子这辈子只说这一次——我心悦你,宁死不悔。”

    他说,他心悦我。

    我能感觉到,他话里的真挚。

    但越是如此,我的眼泪便越是止不住地往下流。

    这样的喜欢,既让我高兴,又让我绝望。

    高兴的是,我终于等到了我的良人,他不嫌弃我的声名狼藉,不在意我是人是妖,他记得我的喜好,在意我的所有,这一切本来就完美得无可挑剔。

    可偏偏,他越是喜欢我,他身上的诅咒便反噬得越厉害。

    别人的喜欢,兴许只是要钱,可他的喜欢,直接要了他的命。

    我一边用手背抹着眼泪,一边抽抽搭搭道:“我……我很高兴你喜欢我……”

    白越屈指弹了弹我的额头,道:“本公子可不是要听这个。”

    我隔着掌心的缝隙,小心翼翼地看他?:“那,公子想听什么……如果,我说了真话,你会不会觉得我是一个轻浮的朝三暮四的姑娘?”

    白越恨铁不成钢地看了我一眼,说道:“如果你还一直念叨着那些一直利用你伤害你的人,本公子才会觉得你愚不可及无可救药。”

    过去和白越相处的种种,一一浮上心头。

    初次见面,他是一个骄傲得不可一世的贵公子。

    颐和楼被困,他嘴上说着被我连累,实际上却一直在配合我逃跑,是个别扭青年。

    唐家堡,在我最绝望之际,他将我带离深渊,是个嘴毒心善的臭脾气神医。

    诚然,这个家伙对我从来算不上温柔。

    可是,他是唯一一个默默陪伴了我这多年,保护了我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要求过半点回报的男子。若我不曾得知这一切,我兴许便会错过他了,然而眼下,我既然知道了这一切的始末,那我为何要拒绝呢?

    不是因为我想要有一个家,也不是因为太过孤单想要人陪伴,只是单纯因为,他心悦我,我心悦他。说到男女互相喜欢,搁在戏本子里,起码要演上好几出,若搁在话本里,立马要衍生出两三本书。

    可在我看来,喜欢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既然男未婚女未嫁,互相喜欢,那就只需要诚实面对自己的心意就好了。

    是以,当白越说完之后,我便走到他面前,伸手环住了他的腰,将脸埋在了他的肩头,在他耳边一字一句地说:“阿越,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说实话,如今我的形象确实有些糟糕,不仅头发在先前的打斗中乱成了一团,还因为刚刚哭过的缘故,眼睛鼻子红红的,脸上泪痕还未干。

    我本以为这一抱,一贯喜好干净的白越,要么会剁了我的爪子,要么会立即把我推开。

    可我等了许久之后,感觉他也伸手缓缓拥住了我。

    月光洒进山洞,一室静谧安宁。白越的话,一如既往地煞风景?:“要是敢悄悄把鼻涕眼泪擦在本公子身上,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我:“……”

    越是一路往西,各方局势便越紧张。外有无数强敌环伺,内里白越的身子也是逐渐衰败,连带着满头青丝都渐渐染上了银白之色。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以往读这两句诗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情绪。

    可如今当我亲眼看着白越的发一天一天变白的时候,心里竟是说不出的难过。

    考虑到他如今的身体并不再适合打斗,所以接下来的时间,我索性一直用妖力维持我和他的隐身状态。然而纵使如此,白越每日昏睡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偶尔醒来的时候,他便会拿出地图,跟我说如今我们距离西域的距离。

    “我原本还想着,至少能平安护送你到西域。”

    饮罢了杯中的热茶,白越微微蹙眉,神情有些颓然:“可没想到,诅咒反噬的速度这么快,眼下我倒是成为你的拖累了。”

    我拎着茶壶又给他添了一杯热茶,说道?:“瞎说什么呢?你若不在,我还去那西域干吗?”

    白越捧着茶杯看我,茶香扑鼻,烟雾袅袅,让他原本清冷的眉眼看上去了多了几分温润。

    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发,轻轻叹了口气:“本公子如今的模样是不是很难看?”

    我摇了摇头:“现在许多话本都可时兴白发了,有些男主要不是白发美男,还会被众人嫌弃呢。更何况,白发童颜,还多了几分仙风道骨的韵味。”

    听闻我的夸赞,白越唇边笑意愈深,一扫先前颓然的神色,变得神采奕奕了起来,说道:“那是,本公子这张脸,不管配什么样的发色都好看。”

    顿了顿,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又补了一句道:“除了绿色。”

    我抽了抽嘴角,说道:“公子说得是,公子说什么都是对的。”

    夜深露重,替白越盖好被子后,我方才退到了一旁的侧榻上入睡。

    临睡之前,我忍不住小声唤了唤他的名字:“阿越。”

    白越低声也回应我:“我在。”

    我顿时便开心了起来,我爱的人,就在我的身边。

    可开心过后,我便觉得胸口闷得发疼。

    十天,还是一个月……要不了多久,我的阿越就再也不能陪在我身边了。

    这样的认知,让我无比挫败。而让我觉得恐慌的是,白越那一睡,便睡了整整三天。

    那三天我不敢合眼,不敢离开,就怕他永远睡下去。

    直到第三天的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向人间的时候,白越终是缓缓睁开了眼睛。

    几乎在他睁眼的瞬间,我便不顾一切地扑上去,紧紧地抱住了他:“阿越,你终于醒了!!”

    白越抬手摸了摸我的发,问道:“我睡了几天?”

    “三天。”

    我对他道:“这三天里我不停地对自己说,你一定会醒过来的。好在老天开眼,总算没让我失望。”

    白越张了张嘴,正准备说话,我却先一步开口道:“阿越,你先听我说。”

    白越点了点头。

    我接着道:“这三天我想了很多,我决定不去西域了。我们回枫华谷吧,再回墓里看看是否有解除诅咒的办法。不然,我绝对不甘心。”

    好不容易有了喜欢的人,好不容易幸福才刚刚开始,我绝不愿意在此时认命。

    白越有些迟疑,道:“但如今枫华谷中,可能还会有敌人在守株待兔。”

    我捏紧了拳头,冷笑道:“我们既然从没做错过任何事,也未曾对不起任何人,那又有何惧?更何况,我是妖,若我强行动用妖力,那里便有千军万马,也休想拦我!”

    我想要救白越,我想要救我的心上人。

    我可以忍受世人的污蔑,我可以不在意一辈子东躲西藏,可我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我在意的人在我面前死去。

    白越怔怔地看了我半晌,然后嘴角微扬,抬手握住了我的拳头,说道:“好,那我们就回枫华谷吧!”

    有些事情,总是要试过之后,才知道答案不是吗?

    若人来阻止,我击退便是。

    若神来阻止,我杀神便是。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带白越回长白山。

    因白越的身体越发衰弱,返回长白山的途中,我便索性舍弃了马车,直接背着他用妖力千里疾行。不过三天时间,我们便重新回到了长白山。

    长白山外依旧白雪皑皑,不管外界如何沧海桑田,它似乎都永远不曾有过半点改变。

    以往越是临近枫华谷,地面的积雪便越薄,眼下谷口就近在眼前,齐膝深的雪却没有半点减少。

    环顾了一下四周,白越沉吟道:“谷口有积雪,看来这里的阵法都被强行破坏了。”

    因为喜欢,所以才会想要了解对方的一切,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在赶路的这些日子,一有空闲我和白越便会聊起往事,其中关于枫华谷这处堪称完美的世外桃源,我们曾讨论过许多次,若自己有富可敌国的财富,通过什么样的方法能建造一处同样完美的地方。但有关那个问题的讨论,直到现在,都没有任何结果。

    可如今,那样完美的枫华谷,终究还是被人破坏了。而且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我。

    想到这一点,我心里便有着说不出的懊悔内疚。

    白越瞧出了我情绪不对,弹了弹我的额头,说道:“别胡思乱想了,毁了就毁了吧。就连皇帝家的祖宗基业都会败在不肖子孙手里,枫华谷到本公子这里已经历经了十几代人,算起来可比好些王朝存在的时间还要长,也算够本了。”

    我哭笑不得:“这算是安慰吗?”

    白越矜持地扬了扬下巴,说道:“无须害怕,无须自责,本公子是谷主,我不怪你,这世间便没人有资格说你半句。若是枫华谷那些老祖宗泉下有知心生怨怼,所有谴责本公子一律担了便是!”

    “公子,你真是太好了。”

    我擦了擦有些湿润的眼角,心下无比感激,不由得对他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如果你是皇帝,一定会跟周幽王一样流芳千古的!”

    白越抬手抚额:“周幽王可是昏君。”

    我满心甜蜜地靠了过去,说道:“可是你和他一样,都爱美人不爱江山啊。”

    白越恨铁不成钢地看了我一眼:“首先,关于周朝的兴亡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周幽王的昏庸无能,红颜祸水不过其中很小一部分罢了。其次,不要往自己脸上贴金,论美貌本公子可比你好看多了。最后,只有明君才能流芳千古,昏君只能遗臭万年!”

    许是如今我心中的感动未消,又许是因为如今我已经习惯了白越的毒舌,当下我想了想,便决定将情话继续说下去:“那就改改吧。若有公子相伴,富贵荣华,万里江山,我都不屑一顾。”

    白越伸出修长的手指将我的脑袋从他的肩头推开,神情认真地道:“再说这么恶心的话,本公子保证一定先将你埋在这锦绣山河,葬进这万里江山。”

    我撇了撇嘴,正准备答言,可就在此时,谷口传来了阵阵马蹄声,紧接着一大群身着唐门服饰之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和白越团团包围起来。

    为首的少年跨骏马,身着华贵的貂裘,极是眉清目秀,赫然便是先前诱我入局,欲和武林中人一道将我杀之而后快的唐恒。

    时隔多日未见,唐恒眉目依旧,只是神情越发有些张狂得意,想来这个唐门门主之位他坐得颇为安稳。

    彼时我与白越并肩而立,唐恒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嘴角带笑,声音温柔:“小兮,你终于回来了,这些日子我一直在寻你。最近武林有传闻说你是妖怪,可是我一点都不信。你一个人是敌不过那么多人的,回到我身边吧,如今只有我才可以保护你。”

    我还未来得及说话,白越便先指了指唐恒,对我轻声感叹道:“你看你,非要救一条疯狗。看吧,这忘恩负义的东西,如今果然跑来对恩人汪汪乱叫了吧。”

    几乎在他话音落下的瞬间,唐恒的脸便黑了一半,说道:“白越,今时不同往日,你以为你还是那个人人敬畏的神医吗?我劝你最好放尊重点,本门主还会考虑留你一具全尸。”

    白越神色平静地看着他,既无愤怒又无惧怕,说道:“如今,认不清局势的是你非我。”

    唐恒拨弄了一下滑落肩侧的长发,眼神轻蔑:“笑话,本公子有暗器无数,随从数千,这枫华谷谷口到处都是本公子的人。而你们不过区区两人,更何况我还听闻你最近似乎因为受伤的缘故身手大不如以前了。”

    白越微微一笑道:“可那又如何?就算本公子如今武功尽失,你也奈何不得本公子。”

    “呵……”唐恒不屑地嗤笑了一声,随后从怀中拿出了唐门至宝暴雨梨花针对准了白越,说道,“就是不知道白公子受我几针之后,是否还能接着嘴硬。”

    他话一说完,暴雨梨花针便以极快的速度射了出来。然而就在其他人都以为白越即将命丧黄泉的时候,所有的针在白越身前三寸距离停了下来。唐恒的笑意顿时僵在了嘴角。

    “唐恒,自始至终你都弄错了一件事。”

    我先一步走到了白越身前,隔着那悬在半空的暴雨梨花针,对唐恒一字一句格外认真地道:“我喜欢你时,你说什么是什么,我不喜欢你了,你说,你是什么?”

    绿色的妖力渐渐在我双手间凝聚,察觉到了危险,林中百鸟惊飞,近处骏马呜咽。

    唐门中人察觉到了不对,当即便策马狂逃,唐恒也想逃,可是我手中的绿色妖气已经缠上了他,他无法逃离。

    “小……小兮……我是真心,真心待你的……以往,都,都是我的错……”

    此时因为使用妖力的缘故,我的眼睛也变成了绿色,落入唐恒眼中,他便越发吓得面无人色,哀告道?:“小兮,我错了,你,你给我一个机会,我求求你……”

    我抬眸看他,将他所有的谎言听入耳中,所有的惊慌失措都纳入眼底,然后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唐恒脸上闪过一丝狂喜:“你原谅我了?”

    我摇了摇头:“现在,该轮到你偿还了。”

    若是真心的道歉也就罢了,可直到最后,这个我曾经真心喜欢过的少年啊,依旧还是满口谎言。昔年他用暴雨梨花针取我性命,如今我便将这针悉数还他。

    从今往后,再不相见,再不相欠。

    下一刻,那些被绿色妖力包裹的暴雨梨花针,皆按照射出的方向飞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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